儒家历来强调道德修养的重要性,所谓“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20〕,明晓道义的品格是士大夫区别于凡俗世人的标准。到了宋代,儒家学说发展成为“程朱理学”,将“道”与“欲”放在水火不容的位置上,“教人明天理,灭人欲”〔21〕。明朝初年太祖朱元璋开国后,出于“武定祸乱,文致太平”〔22〕的考虑,将程朱理学思想作为正统思想极力提倡,以此重建秩序、平定人心。
但程朱理学强有力的思想统治只维持到了明朝中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剩余产品的不断丰富,科举制度的腐败和壅塞,文人阶层的兴起,原有的思想其保守与陈腐的弊端亦日渐严重地暴露出来,与社会的现状不断出现矛盾和抵触。文人开始反思与怀疑,探索寻求更能让人信服的新理论体系。在此过程中,王阳明(1472—1529)首度提出了“心学”理论,主张“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23〕,肯定人心的力量,并将其与天理画上了等号,以“心外无理、心外无事”〔24〕的学说第一次赋予了人至高无上的地位,主张不要徒劳地克制自己的本心去服从于僵化的天理,而要主动地发挥自己本心的力量来找到良知,与程朱理学分庭抗礼,跨阶层地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接受和追捧。
在王阳明的心学影响下,之后李贽(1527—1602)的“童心说”至公安三袁的“性灵说”,进一步肯定合理的“人欲”,并把百姓日用与“道”联系起来,认为“穿衣吃饭即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伦物矣”〔25〕。强调自我性情的真实流露是理的本源,而穿衣吃饭的日用之物是真性、真情的必然条件,并且也是必然结果。这种建立在日用物品之上的对真本性的崇尚与执着,成为明代文人审美的重要标准之一。
明代的文人文化正是在这种美学思想基础之上,营造他们自己的生活艺术空间。虽然他们一心向往的理想世界未必能完全落实于现实生活当中,但这种强调“日用道”“真本性”的审美观和生活理念,却被具体化地建构在了如堪称明代文雅生活教科书的《长物志》中所罗列的室庐、花木、水石、禽鱼、书画、几榻、器具、衣饰、香茗等这类的“长物”之上。并将对“物”的喜爱发展到“癖”的养成,将癖好提升为人生必不可缺之物,作为人品的评断标准,对有癖好者持以特别的欣赏态度,因为对物的癖好正是真性情的一种流露。比如张岱(1597—1684)就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气也。”〔26〕袁宏道(1568—1610)也说:“嵇康之锻也,武子之马也,陆羽之茶也,米颠之石也,倪云林之洁也,皆以癖而寄其磊傀俊逸之气者也。余观世上语言无味,面目可憎之人,皆无癖之人耳。若真有所癖,将沉湎酣溺,性命死生以之,何暇及钱奴宦贾之事。”〔27〕在文人眼里,人无癖好就无法显示其生活情趣和真性情,成为面目可憎之人。而将个人的生命灌注、沉湎在某种特定的事物上,将之视为性命生死之上,全然相异与普世价值观的做法,将人心与身外之物紧密结合在一起,以承载生命价值的观点和趋势是明代文人文化的重要特性。(www.xing528.com)
文人沉溺在物中,以物为载体构建出一套文人式的赏玩文化。纵观文人笔下的平生所乐、所好、所求也无不与这些日用之物联系在一起:“净几明窗,一轴画,一囊琴,一只鹤,一瓯茶,一炉香,一部法帖;小园幽径,几丛花,几群鸟,几区亭,几拳石,几池水,几片闲云。”〔28〕张岱更是在《自为墓志铭》中激烈地宣称自己“极爱繁华,好静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29〕。言语之中丝毫不对物质享乐的追求感到羞耻或自责,而是发自本心引以为荣。
随着生活和关注的重心寄托在这些物质文化之上,对物质产品和造物设计的鉴赏、收藏、记述和品评也随之成了文人文化的重要部分。书房斋庐、笔砚炉瓶、琴棋书画、花木园艺、园林山水,乃至衣冠鞋袜无不是文人所评论鉴定其雅俗与时尚的对象,甚至亲身参与其间进行创作设计,成为文人寄予个人情操、展现自我价值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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