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Adshead〔7〕在他的著作《欧洲和中国的物质文化:1400—1800》〔8〕中指出,15世纪以后促使物质文化产生巨变的主要动力是一种心态上的巨变,即他所谓的“消费主义”(consumerism)的形成和发展。他强调“消费主义”不只是经济行为,还是一种面对物质世界的特殊心态。
明代中叶以后,人们在观念上对原本被视为异端的奢侈消费以及炫耀、攀比等行为变得持以默认和肯定,甚至将它看作是生活水平提高的正常现象。比如《邵武府志》嘉靖年间民风俭朴:“邵光泰之民,力田树艺,鲜为商贾,商贾亦鲜至。土地小狭,人民众无兴贩贸通之利以侈,大其耳目而荡其心,财源鲜薄,安与食稻茹蔬,故其俗纤俭,穷谷之民,蓬首垢面,终岁不巾帽,无广厦雕楹、冠带衣履之华士。”〔9〕然而到了雍正年间,在与其相邻的《永安县志》记载的民风就有了很明显的不同,认为某些方面的求新、攀比无伤大雅:“民皆务本力农,谨身节用,间有挟策出游吴越者,即炫其侈丽,不过衣服器用偶传新派,酒食宴饮颇示珍奇,土著之人罕有竞效之者,固无害于奢俭之大防也。”〔10〕《陈司业集》中描写苏州城:“闻诸故老享宾或二品四品而已,今以陈馈八簋为常供,器加大,味加珍;衣服多布葛,冬寒绝少裘者,今出必重裘以为观美,余时非罗绮不御矣……往时非贵显不乘轩,今则肩舆塞路矣;歌酒之画舫日益增,倡优之技日益众,婚娶摄盛之仪日益泰,为土稚桂魄诸哗器之物日益巧,隙地皆构屋,官河为阳沟,而琴川故迹益湮,凡此者岂非人民富庶之效哉?”〔11〕这就是将当时衣食住行娱乐等方面的消费提升看作是生活水平提高、百姓富庶的反映。
消费观念的改变表现在行为上就是过去的奢侈品如今成了日用品。苏州府《常熟县志》里写有“往时闾井间衣服强半布褐”,“今则夏多纱,东或重裘”。《云间据目抄》里写的“细木家伙,如书棹禅椅之类,余少年曾不一见,民间止用银杏金漆方棹”,但是隆庆、万历以后“纨绔豪奢,又以椐木不足贵,凡床厨几棹,皆用花梨、瘿木、乌木、相思木与黄杨木,极其贵巧,动费万钱,亦俗之一靡也”〔12〕。(www.xing528.com)
消费观念的改变在具体行为上的第二个表现是过去的奢侈行为大多数是限于上层社会和富人,但是明代的奢侈消费风却一直吹到了明代社会的中下层。《上海县志》里写:“市井轻佻,十五为群,家无担石,衣华鲜履。”〔13〕在杭州则是“毋论富豪贵介,纨绮相望,即贫乏者,强饰华丽,扬扬矜诩,为富贵容”〔14〕。李渔在《闲情偶寄》里说:“乃近世贫贱之家,往往效颦于富贵。见富贵者偶尚绮罗,则耻布帛为贱,必觅绮罗以肖之;见富贵者单崇珠翠,则鄙金玉为常,而假珠翠以代之。事事皆然,习以成性。”〔15〕稍有些钱的中产者,除了吃穿,在宅邸的建造上也向上层看齐,到了嘉靖末年,“士大夫家不必言,至于百姓有三间客厅费千金者,金碧辉煌,高耸过倍,往往重檐兽脊如官衙然,园囿僭拟公侯”〔16〕。连园林的营造也不再是士大夫的专利,“凡家累千金,垣屋稍治,必欲营治一园”〔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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