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学者曾对17世纪初期VOC的瓷器购买量进行过分析:1602—1657年间通过公司运往欧洲的中国瓷器保守估计有300多万件;1659—1682年间中国海禁下贸易条件较差时,运往欧洲的日本瓷器约有19万件〔5〕。在初期,光1608年荷兰就已购入108 200件,到1644年增长到355 800件〔6〕。但是这些时间段内并非年年都有固定数量的瓷器进口。Jorg提醒我们,Volker的统计资料并不完善〔7〕;也有学者对这些初期往返东、西两边的VOC船只是否皆购入大量瓷器提出质疑,认为17世纪上半叶并非所有船只都携带大量的瓷器,有时候收据上仅写着“一桶装有8件大瓷盘”〔8〕。1608年沉船Mauritius总共出水的中国瓷器只有215件〔9〕,即使显示载有大量瓷器的1612年Vlissingen,总共有38 641件各种器形的瓷器货品进口荷兰〔10〕,但这些数字与1608年差异甚大〔11〕。除了数量不稳定之外,17世纪初期VOC所带回的中国瓷器也称不上“订购”,特别是在前10年。Pijl-Ketel认为VOC建立之初不存在瓷器订购的做法,瓷器是由公司商人在东南亚的贸易据点如万丹(Bantam)和后来的巴达维亚市场收购而来〔12〕,尽管她展示出1601—1603年荷兰船只Gelderland航海日志内四张器皿的草图(图1)〔13〕,但没有证据指出当年购买到了按此草图生产的瓷器。换句话说,“收购”是VOC一开始的做法,1608年Mauritius沉船中除了有165件万历以来流行的克拉克瓷,也同时包含“7件漳州窑瓷器”的现象〔14〕,这类瓷器一般更为粗糙,是董事会最不想要的商品,然而,这是收购做法下经常会出现的状况——无法预测能买到什么货色的商品。同一年,北大年(Patani)的备忘录记载了让商人带回中国的订单样式,“如果他们能够做得出来”〔15〕,至今尚无铁证指出当年中国陶工如期完成这份订单〔16〕,但之中所提到的器皿在往后的船只里出现。例如,1612年的Vlissingen清单中有:牛油盘(butter dishes)、折沿深碗(Klapmutsen)、水果盘(fruit dishes)、油与醋瓶(oil and vinegar jugs)或者白兰地酒杯(brandy/liquor cups)等,这些在后来的清单中也不断重复出现〔17〕,其明确意味着VOC已订购起符合西方市场所需要的功能性器皿。而以Mauritius沉船中瓷器式样多、数量却有限的情况来推测,它们极可能是要送回荷兰的瓷器样品,作为来年瓷器订购的参考〔18〕。1634年荷兰开始订购了大口水罐(ewer)、餐盘(dish)和大口杯/烧酒杯(beaker);1635年才有木质样品或玻璃器、陶器和金属器做为订购器物的样本,而且很快的,包括带手把的大啤酒杯(tankards)、芥末罐(mustard pots)、烛台、盐碟、水罐等其他西式器皿纷纷成为热门订购项目〔19〕。这种情况是之前的葡萄牙商人没有做过的新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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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1601—1603年荷兰Gelderland航海日志内四张器皿草图之一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从1634年开始VOC透过中国商人稳定建立起的贸易关系似乎只维持到了1647年〔20〕。1640年中后期瓷器贸易出现了转变。明清政权的更迭与中国各地战火频仍情况下,瓷器商品难以稳定供应,尤其是需要特别订购的西方器形。大约在1650年VOC已经面临严重的瓷器短缺,1645年左右的“哈彻沉船”瓷器货物可能是17世纪上半叶贸易暂停之前的幸运投资〔21〕。中国瓷器的大量订制在此后停摆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17世纪80年代初期中国海禁开放而逐渐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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