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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辨族属的原理与途径简析

时间:2026-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人文学科中,分辨族属存在两个核心问题。摩尔曼认为,族属定义必须考虑族属的自我认定,或泐族人的自我归属。对于分析族属的成因也有两种不同的途径,并对如何界定族属具有很大的影响。分辨族属成因的另一种途径叫“工具论”,将族属看作是随社会制度和社会行为而变的一种动态群体认同,并采取客位视角,关注族属在协调社会关系和协商获取资源中的作用。

在人文学科中,分辨族属存在两个核心问题。一是研究视角是主观还是客观或主位(emic)或客位(etic)的问题。“主观派”采取主位优先,认为族群是文化上的构建,根据被研究人群主观的自我认定来定义族群。而“客观派”倾向于采用客位的视角,根据分析者对社会和文化异同的观察来定义族群。过去几十年里,客观性的理想在人文科学中一直饱受批评,认为无论主位和客位的视角都掺杂着主观因素。二是究竟是采用一般性视角还是特殊性视角来分辨族属的问题。换言之,我们分辨族属究竟是采用普遍性也即统一的标准,还是特殊性或具体的标准的问题。这两种标准各有其道理和优点,但也有缺陷,即普遍性标准会因过于宽泛而难以解决具体问题,而特殊性标准因过于狭窄而只能用于描述。

采用“客观”还是“主观”方法而造成的抵牾,在纳罗尔(R.Narroll)和摩尔曼(M.Moerman)对泰国北部泐族(Lue)定义的争论中表现得十分明显。纳罗尔采用语言、文化、政体和领地等多项特征来定义一种文化单元(cultunit),他的文化单位是建立在传统人类学跨文化比较的基础之上,建立的是可供比较的文化单位。与此相反,摩尔曼声称,泐族不能根据这类客观和相同的界线来定义,根据民族志的情形,这种界线难以识别。摩尔曼认为,族属定义必须考虑族属的自我认定,或泐族人的自我归属。摩尔曼的主观方法开启了族群后续研究的重要方向。

巴斯(F.Barth)为族属的主观派方法建立了一套纲领性理论模型。他认为,文化差异对于分辨族群并不具备决定性作用。尽管分辨族群需要考虑文化差异因素,但是族群单位与文化单位并非对等的关系。比如,阿富汗和巴基斯坦的帕坦人(Pathans)自认为同属一族,但是彼此的社会和文化差异很大。于是,族属作为一种“自我定义系统”开始集中在族群的认知范围。比如,沃尔曼(S.Wallman)指出,族属是对差异的认知,族群差异就是对“你们”与“我们”之间差别的认识〔17〕

尽管“主观派”占主流,但有学者仍按照文化和历史的具体特征,坚持一种客观的族属界定标准。这些学者认为,尽管自我认定十分重要,但是某族群的本质是由真实的文化和语言要素所组成,自我认同也包含了长年累月形成的许多共同“客观”特征,如语言、信仰和价值观等。近几十年来,将族属定义为一种自我界定系统的主位方法十分流行,将族属看作是一种非吾族类的认同意识,一种“他们”与“我们”之间的对立。

对于分析族属的成因也有两种不同的途径,并对如何界定族属具有很大的影响。一种途径叫做“原生论”,由希尔斯(E.A.Shils)提出,目的是为了分析亲缘关系内在的特质〔18〕。这种“原生观”采取主位途径,将族群的认同意识归咎于与生俱来的依附感,由血缘、语言、宗教、地域和文化等纽带所造就和维系。这种原生依附感并非个人自愿,而是外来强加的。这种强大的依附感源自所有人都有一种归属和自尊的要求,是一种人性之本。因此,族群的身份认同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可以长久不衰。原生论也得到了心理学和生物学研究的支持,认为群体内成员有一种友善的共同情感,而对异族则有一种敌意。这种族群间的竞争具有一种生物学的基础,并是种族主义、民族主义、部落性和民族中心论的由来。

原生论的优点在于关注民族依附感的感情功效以及文化的象征作用,而从这种视角看待考古学文化,两者有十分契合之处,就是族属的原生论有助于解释物质文化的独特性、稳定性和持续性。但是,原生论也存在一些缺陷。其一,它将族群认同变成了一种神秘的心理倾向,具有朦胧和返祖的特点。其二,原生论无法解释个人层次上的族属游移性,也即个人会在不同情况下利用其族属的不同表现,甚至改变自己的身份认同。其三,从人性来解释族属,使它变成了一种抽象的自然现象。其四,原生论漠视族属的社会和历史基础,将血缘关系看作是民族性的根本〔19〕。(https://www.xing528.com)

分辨族属成因的另一种途径叫“工具论”,将族属看作是随社会制度和社会行为而变的一种动态群体认同,并采取客位视角,关注族属在协调社会关系和协商获取资源中的作用。科恩(A.Cohen)强调族群是保护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一种集体性组织策略,并利用文化使社会行为系统化,追求经济和政治利益是族属形成的基础〔20〕。工具论将族属看作是一种可变物,其主要特点随不同背景而变化,并取决它在构建社会互动中是否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种视角克服了原生论的局限,为了解族群的形成和族群政治化的过程做出了贡献。

但是,工具论也有其缺陷。其一,它将族属的实质简约为利益群体的文化与政治策略。其二,强调族属的经济和政治关系,漠视它的文化方面。其三,漠视族属自我认同的心理学基础。其四,将族属的利益观看得过分简单。其实,同一族群内的成员在利益和认同方面未必完全一样,并会以不同方式行事。其五,从利益和政治来定义族群,会难以与其他的利益群体相区分。

原生论和工具论在族属成因阐释上处于对立的地位,但是又具有互补的方面。麦凯(J.Mckay)试图糅合两种观点,将它们纳入统一的阐释模型。这一模型构建了一个行为类型学,其中包含了一定原生论和工具论因素。比如,他认为犹太人对原生性的关注远胜于对物质的关注;美国白人的“假族群”对原生性和物质都不在乎;还有“族群好战分子”如巴斯克民兵组织和现在的“伊斯兰国”,他们对族属原生性和工具性的关注都很强烈。麦凯指出,他的模型主要是描述性和经验性的,并不想解释群体的出现、延续或消亡,或为什么原生性和工具性的特点各有千秋〔21〕

克服主位与客位、原生论与工具论两难境地的桥梁,是布迪厄(P.Bourdieu)实践理论中的习性(habitus)概念。他认为,习性是由某些观念和实践的持久积淀所构成(比如劳动的性别分工、伦理、品味等),它从小就成为一个人自我意识的一部分,并能在不同背景中变换。习性包含了一种社会化的过程,其中新经验会按照老经验产生的结构来构建,而早期经验仍占有特别的比重。以这种方式体现的力量,导致了某种积淀(认知和行为方式的结构)会潜意识地影响实践。用布迪厄习性概念开发一种族属理论,提供了一种手段来将族属的原生论和工具论整合到人类能动性的一种连贯理论之中。因为认识到族属从某种程度上源自共同的习性,因此可以这样说,常与族群认同和族群象征相伴的强烈的心理依附感是由这样一种关键作用产生的,即习性塑造了个人的社会自我意识和行为方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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