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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幼儿园的相关法律政策解读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 开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开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是指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公民或者组织机构开办幼儿园时应当具备的资质。我国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对开办教育机构的主体资格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社会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才可以开办幼儿园,并以法律主体的资格参与到各项事务中,享受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具有以上情形的主体不能开办幼儿园。

开办幼儿园的相关法律政策解读

(一) 开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

开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是指依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公民或者组织机构开办幼儿园时应当具备的资质。我国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对开办教育机构的主体资格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有法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四条规定:“国家机构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举办各级各类学校……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以上法律规定对我国的教育办学条件、办学体制以及办学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幼儿园教育是我国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也必须遵循以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幼儿园管理条例》明确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办园的多渠道办学体制,并肯定了其办园的法律地位。

(二) 不得开办幼儿园的主体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www.xing528.com)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他们不能举办幼儿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章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九章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2.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

要开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成为法人的条件是:依法成立、有一定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独特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以及适当的场地,还有最重要的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社会组织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才可以开办幼儿园,并以法律主体的资格参与到各项事务中,享受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3. 其他不得开办幼儿园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不能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被判处徒刑以上的服刑者在服刑期间也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任何职务,没有担任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因此,具有以上情形的主体不能开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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