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信贷无法满足农村企业及农民规模化经营需求,要求创新农村信贷产品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针对农业生产高风险的特点,农村大额信贷可以采取与小额信贷模式相似的贷款模式,即农业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在农村企业和规模化农民信贷审批时,采取多方宣传、自愿购买的方式,鼓励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相结合,防范由农业或农村企业生产不确定性及高风险性带来的信贷损失。
创新“公司+农民”的信贷产品。在农业以产业化、集约化为特征的现代化发展方向中,农村涌现出农林牧渔业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应当积极创新农村信贷产品,推出适用于农村地区的“公司+农民”信贷业务品种。由农民与农村龙头企业签订协议,对农民的信贷由企业提供担保,信贷资金用于企业购买种苗、饲料等,还贷来源为收购农民产品后应支付的收购款。这种创新信贷模式,保证公司产品销路或原料来源,同时农民又获得信贷支持,扩大生产。
创新服务农村城镇化的信贷产品。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贷款不仅需要农林水利等方面的支持,而且需要在城镇化过程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支持。应当根据不同的客户需求定制多样化的产品,如县域园区、流通市场建设及土地整理贷款等多种细化信贷产品,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农村信贷业务的担保方式创新。针对农村信贷中担保物较少的情况,创新农村信贷中的担保方式。例如,实行小额信贷中的“联保”制度,以5户没有血缘关系的农民家庭为1组,互相为其他农民的信贷提供担保,分散担保损失。同时,探索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的抵押担保,探索以集体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林木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提供担保的方式,使集体企业、农村个人的财富价值得到体现。(www.xing528.com)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金融市场结构复杂,包含票据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衍生工具市场等。当前,我国农村企业和农民正由分散、小额向集约、规模的现代农业发展,仅凭农村经济主体的资本积累、政府“输血式”补贴以及正式金融的信贷支持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促进农业证券等金融产品的发展,筹集农业发展资金。
培育农业股票市场。证券市场融资是产业经济发育充分的重要标志。截至2015年,在深市和沪市2593支股票中,农业类股票是65支,占比2.5%。这种状况与现代农业的发展需求相去甚远,需要遴选资金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较好的农村龙头企业,规范企业组织形式,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本金,引进农村多种经济主体进行股份制改造。例如,采用“农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生产模式进行上市融资,例如广东温氏集团,这种方式即可以为企业获得税收优惠,又能为农户带来可持续收益。建议选择区域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紧密关系,重点支持“基地+农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的模式,提升企业的管理能力和营利水平,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沪深两市证券市场融资,拓展企业的资金获取渠道,进而提升农村金融的现代化水平。
适时发展农村期货、期权市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农村经济随着国家与世界的接轨而融入国际市场,应当加大对我国农产品期货品种的创新。一般而言,农产品期货市场可以克服农产品因为交易价格的波动而不能顺利履约的缺点,克服即期、远期交易市场的固有缺陷,对未来交易结果进行锁定。这有利于平衡市场供求、农产品价格发现,对政府而言,为其宏观经济政策调控提供参考依据。截至2015年底,我国农产品期货共成交9.78亿手,成交金额34.89万亿元,分别占期货市场总成交量和总成交金额的30%和6.47%;根据美国期货行业协会(FIA)统计,2014年交易量排名前20位的农产品期货和期权产品中,中国内地的农产品期货占比超过50%。就国内市场分析,对比其他期货市场,农产品的持仓量较低,能够进入排名前20位的主要集中在油脂类合约和软商品合约,而农副产品合约占比极低。因此,应该从产品设计、合约类别、交易规则上创造出更多的农产品期货类别,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以金融市场的完善建设保证农户的基本收益和农业产业的发展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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