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的过程中,政策性金融是不可或缺的。它是世界上广泛使用的一种重要的支持手段,符合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它的本质是准财政,它是财政和金融手段的有效结合。政策性金融的基本功能是配合国家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支持重点产业与地区,促进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正如前面提到的,中国当前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机构——农业发展银行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一)拓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
现阶段,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还不能满足新农村发展的需要。
不可否认,在国家连续多年“一号文件”的引导下,农村发展银行为中国“三农”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如今,进入乡村振兴发展阶段,应该以金融创新推动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广覆盖、可持续、有序竞争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建立符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的产业链金融,促进农村产业兴旺;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支付网络建设,积极发展现代金融,提升普惠制金融的服务效率;加快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村镇银行、社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互动,建立农村金融生态网络。
(二)扩展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来源渠道
当前,农业发展银行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再贷款和中央财政拨款,然而不能仅仅依赖于这类资金,毕竟它的缺陷比较明显,发放的资金量小,而且银行在抵抗风险方面的能力也不强。面对即将来临的改革浪潮,扩展资金的来源渠道、完善资金的封闭运行方式,将是农业发展银行改革的措施之一。可以从这些方面来扩展资金来源渠道。
(1)代理农业保险业务。根据保监会统计数据,2007—2016年,我国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从1126亿元增长到2.16万亿元,年均增速38.83%。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从50亿元增长到417.12亿元,增长了7倍;农业保费收入从50亿元增长到417.72亿元,政府补贴比例均在50%以上。农业保险开办区域已覆盖全国所有省份,承保农作物品种达到211个,基本覆盖农、林、牧、渔各个领域。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仅次于美国,居全球第二、亚洲第一。然而,从保险领域看,仍然存在“种强养弱”的局面,因此,根据《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的通知,规范代理农业保险业务,能够有效拓展银行的资金来源,通过银保互通业务创新支持农村经济发展。(www.xing528.com)
(2)发行上市流通的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中国及日本等国家,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称为金融债券。金融债券能够较有效地解决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不足和期限不匹配的矛盾。债券在到期之前一般不能提前兑换,只能在市场上转让,从而保证了所筹集资金的稳定性。同时,金融机构发行债券时可以灵活规定期限,比如为了一些长期项目投资,可以发行期限较长的债券。因此,发行金融债券可以使金融机构筹措到稳定且期限灵活的资金,从而有利于获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比如可以借鉴商业性银行的做法,如2017年10月26日,交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第二期2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期限3年期,票面利率4.29%,四天时间内募集资金全部到账。但也应注意到银行作为中介机构代为发售的企业短期融资债券的风险问题。2017年11月,丹东港百亿债券违约,浦发银行等多家银行深陷泥潭。
(三)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机制
政策性金融是一个需要提升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层面来重视和加以正确处理的问题。政策性金融是政府针对“市场失灵”参与资金与资源配置的特定途径,可以降低实现国家战略与政策目标的社会成本,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公平,在我国贯彻后来居上的现代化赶超战略的过程中,建立政策性金融具有历史必然性。就“三农”领域而言,政策性金融工具的运用主要是指运用财政杠杆,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运用担保贴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投资基金等措施,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农业。2016年国家投入的资金规模超过1.8万亿元,2017年预计超过2万亿元。由此带来的社会资本投入不可估量。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也重点提出支持农村金融创新,弥补“三农”领域的数万亿元资金缺口。
(四)明确政策性金融的经营宗旨和经营原则
政策性金融虽然同其他资金融通形式一样具有融资性和有偿性,但其更重要的特征却是政策性和优惠性。政策性金融内涵的界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本质特征:政策性,主要是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而实施的手段;金融性,是一种在一定期限内以让渡资金的使用权为特征的资金融通行为;优惠性,即其在利率、贷款期限、担保条件等方面比商业银行贷款更加优惠。这三个本质的特征充分显示了政策性金融同财政和商业金融的区别。
政策性金融机制并不是完全同市场机制相反的行政机制,具有财政“无偿拨付”和金融“有偿借贷”的双重性,是两者的巧妙结合,而不是简单加总。这就决定了政策性金融的经营宗旨和原则主要表现为三点:一是贯彻执行国家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农村政策性金融为例,主要是要以“三农”问题为核心,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本支持和金融服务。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必须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开展业务,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财政有必要为其提供资金或是为其寻求资金创造条件,政府必须在其中起主导作用。三是完善组织体系,引入竞争机制。作为金融体系,如果进行有效运转,必须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体系。坚持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立、撤并、改变政府委托商业银行代理,引入竞争机制,同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与规范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运作流程,这样才能提升农村金融体系的运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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