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如何解决农村金融供给需求不平衡的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必须探索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因素。总体而言,不论是融资用途的差异,还是融资主体的类型不同,农村金融的需求意愿强烈,供给不足明显。本研究主要从主体自身与外在环境两个方面分析。
(一)融资主体的影响因素
1.农村金融需求主体行为特征
在讨论外部因素之前,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个人行为特征也是影响其需求的主要因素之一。针对农民的经济行为,目前理论界主要有三种代表假说,包括中国小农“无产化”定义及其不同阶段、理性小农及道义小农。以波普金(Popkin,1979)为代表的“理性小农”派认为,农民和其他企业家相同,都符合“理性人”假定,利润最大化是其最终追求。而“道义小农”派则认为农民所看重的最重要的原则是“安全第一”,他们宁可选择规避可能会面临的经济灾难,也不愿意去追求收益的最大化。传统农民的贷款需求高于以个体经营、公职及外出务工为收入来源的农民群体,这主要是因为,农民的农业收入一般流动性较差,而当农民的非农收入增加时,其总资产中的流动性增强,这就降低了相应主体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借贷需求。总体来说,目前我国农民的经济行为依然体现出典型的“道义小农”特征,内源融资仍为我国农民的第一融资选择。
2.农村金融主体的还款能力
根据金融需求的定义,金融需求还包括合理用途及还款意愿两个要素。而有效的金融需求就要求借贷者必须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对于任何一个自然人来说,还款能力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来源。第一,稳定、充足的现金流;第二,抵押、质押、担保等。以上述分析得知,由于我国农民的“道义小农”行为特征,致使其资金的借贷以“安全第一”为首要原则,因此如果在没有足够的现金收入及抵押品来源的情况下,我国农村需求主体便不愿“冒险”进行借贷,从而严重抑制了我国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金融需求。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需求主体也确实存在还款能力低下的问题。
从第一还款来源分析,我国农民的现金收入来源不足,总体收入水平较低。如表3-5所示,2015年我国农村居民的现金净收入为3185.7元。众所周知,农业经营面临的市场及自然风险较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我国农民居民的收入风险。总体来说,我国农民缺乏足够的现金来源,甚至在较为贫困地区“入不敷出”现象普遍存在,第一还款来源严重不足。
表3-5 2015年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情况统计 单位:元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统计年鉴》
同时,我国农民的第二还款来源仍然缺失。一般来说,农民家庭资产包括土地、住房等固定资产,存粮及圈养的牲畜等实物资产,股票债券、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等。但目前来说,我国农民所拥有的固定资产数量不多,即使拥有,但这一部分资产的变现能力却十分有限。农民仅仅拥有土地的经营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土地抵押在我国的发展并不完善。汽车、拖拉机等农机具因数量较少、变现能力弱而无法成为有效的抵押物品。股票、债券、存款等金融资产目前在农民手中几乎是不存在的。综上所述,我国农民家庭普遍呈现出收入尤其是现金收入低、固定资产数量少且变现能力弱的特点,第一及第二还款来源均不足。
(二)外部金融环境因素
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商业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及民间金融等多种形式,而贷款的利率水平及信贷获取成本成为影响我国农村金融需求主体选择贷款渠道的主要因素。
已有研究表明,利率水平、手续简便性及贷款的其他可选择方式是目前农民选择贷款方式主要考虑的三个因素(孙旭,2015)。同时,调查结果还显示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在贷款方式的选择上考虑的主要因素表现出较大的差异。其中,低收入农民首要考虑的因素是没有可替代的贷款方式,其次是利率水平及所需要的抵押担保条件;中等收入水平的农民考虑的首要因素为利率水平,其次为可替代的贷款方式及手续简便与否;对于高等收入的农民来说,利率水平及手续简便与否是同等重要的两个因素。(www.xing528.com)
另外,在已有的调查结果中,东西部的贷款需求状况也显现出较为不寻常的状态。一般来说,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的地区,融资需求应该越高。但实际的研究结果却显示,相较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农民的贷款需求较小,主要是由于相较于信贷成本较高、手续较为繁复的正规融资渠道,农民更倾向于选择亲友借贷、自我融资等。而农民之间互助性借贷对我国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需求存在的替代效果研究的结果表明,民间互助借贷更多地在我国东部及中部地区省份展开,这也部分说明目前我国正规金融体系的发展并没有有效地跟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包括对抵押、担保等方面的严苛要求以及较为繁复的手续流程都很大程度上加大了贷款的交易成本,进而削弱了我国农民的贷款需求。
2.城镇化发展水平
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是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进城务工、定居是今后推进城镇化的一个重要路径。农村人口的持续转移,必然会减少农村地区金融需求主体的数量,且转移人口多是青壮年劳动力,留守乡村的主要是老人、妇女和儿童,这类群体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公共服务上,而公共服务主要由当地政府或村民委员会提供,所以融资需求较低。《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16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171万人,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增长1.5%。外出务工人员的平均年龄有所提升,2016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9岁,比上年提高0.4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3.9%,青壮年劳动力的生产转移到城镇,其相应的金融需求也发生了转移。再从社会融入看,农民工购买商品房的占比为16.5%,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
3.产业发展水平
金融已经从产业发展的服务支持转变为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生产要素。在农业产业供给侧改革的过程中,农村产业逐步升级,从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到三产融合,农业产业链纵向延伸,产业形式多样。以休闲农业为例,2018年,《关于开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行动的通知》重点支持以休闲农业为重点的农村旅游升级,这是农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同步改善的重要路径,是农村三产深度融合的新产业。在这一新业态发展过程中,资金需求量大,主要体现在服务设施改进上。再以在互联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淘宝村为例,《中国淘宝村发展报告(2014—2018)》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淘宝村数量达到3202个,交易数额巨大,以广东军埔村为例,2017年军埔村已有350多户、2000多人投入到网上销售活动,开设淘宝网店5000多家、实体网店400多家,交易额达35亿元,直接或间接带动周边就业人员超过10万人。金融流动速度快、大量的网络交易促进了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作为乡村振兴的首要基础,必然需要金融要素的高效配置。资本的逐利本质必然去追逐这一价值洼地,这会促进农村金融体系创新,缓解农村金融供需失衡的现状,但也会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数量和品质。未来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将成为农村金融需求的主要力量,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民间金融、产业金融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集成会成为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方向。在区块链、大数据挖掘、物联网的技术支持下,农村金融需求与供给都将得到整体提升。
(三)国家的政策支持
对比城市,农村金融发展仍不充分、不均衡,农村金融的推动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1998年,国家开始新农村建设;2004年起,国家每年都将“一号文件”锁定“三农”领域,并且有专门的篇幅描述如何为农村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具体见表3-6。政策的大力支持,为农村金融的创新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表3-6 2004—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金融发展的支持
续 表
【注释】
[1]萨伊定律(Say’s Law),也称作萨伊市场定律(Say’s Law of Market),一种自19世纪初流行至今的经济思想,因19世纪的法国经济学家让·巴蒂斯特·萨伊(Jean-Baptiste Say)而得名。萨依定律主要说明,经济一般不会发生任何生产过剩的危机,更不可能出现就业不足。虽然当今经济学教科书已将其内容删去,然而还有不少微观或宏观经济理论是依据萨依定律而得出结论的。
[2]魏克赛尔(1851—1926),瑞典经济学家,瑞典学派的主要创造人。主要著作有《价值、资本和地租》(1893)、《财政理论考察,兼论瑞典的税收制度》(1896)、《利息与价格》(1898)、《国家经济学讲义》(第2卷,1901—1906)、《经济理论文集》(195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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