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新的发展观,发轫于西方发达国家。可持续发展观是人类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下,对传统的人与生态资源相互关系的重新认识,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必然体现。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这一报告中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这一经典定义强调了两个基本观点:一是发展的必要性,即人类要发展,尤其要重视贫穷、落后地区的发展;二是发展要有限度,不能危及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观念提出以来,得到世界范围的广泛认同,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从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方面影响着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成为人类经济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全新思想体系,已经成为各国经济发展的价值目标。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在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不断优化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有机协调,从而使社会发展获得可持续性。在时间上,它体现了当前利益与未来利益的统一;在空间上,它体现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统一,在文化上,它体现了理性尺度与价值尺度的统一。[14]
人类社会发展的前提是物质基础的可持续性,也即是自然资源的可持续供应。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和长期来看,自然资源是决定能否可持续性的主要因素,其中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起着核心的作用。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的自然和刚性前提。自然资源广泛分布于自然界和自然再生产过程,为经济社会生产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空间和场所,以及物质和能源。[15]在古典经济学中,自然资源通常被看作是国家财富及其增长的决定性因素。[16]自然资源的天然禀赋是制约发展的核心因素。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与自然环境系统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对立统一体,并通过物质能量与信息交换相互作用,构成了一个双向的反馈机制。即,自然生态环境为人类提供最基本的物质基础,保障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对自然和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在自然生态环境与人类活动之间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互动关系。这必然要求人类为自身的生存发展利益进行“物质需求”与“生态需求”的平衡。然而,现实中人们更加注重“物质需求”,往往追求物质利益的最大化,忽视“生态需求”,不考虑或较少考虑人类整体的利益。因此,在人类的不同需求以及不同集团之间便会出现利益的冲突,出现自然资源与环境的“搭便车”现象,导致“外部性”问题产生。在水资源利用中,这种现象便经常出现。例如,因河流水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地向河流中排放废水,使得河流水质下降,居民生活用水质量下降,不仅造成水资源水质性缺乏,产生负“外部性”,有时可能还会造成严重的突发环境事件。再如,河流上游生态保护区的森林资源,不仅为生态保护区及其住民提供木材等物质产品的经济价值,同时也为整个流域提供水源涵养、水质净化、水库集水区保护、防治沙漠化、防治泥石流、防治自然灾害、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还为整个流域的社会成员提供健康环境、风景旅游、度假娱乐等精神文化方面的服务。河流上游生态保护区及其住民在育林护林的过程中,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福利,但如果社会及社会成员不用支付相应的费用就可以享受这一福利,将使上游生态森林资源保护产生巨大的正“外部性”。由于“外部性”存在,将会导致要么生态资源利用的过度,产生诸如水资源等自然资源“公地悲剧”;要么生态资源保护不足,不利于自然资源的保护。(www.xing528.com)
同样,水资源是生态环境的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需物质基础。因此,水资源的管理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维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利用水资源管理制度保护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平衡生态功能保护者与生态受益者之间的关系,使不同利益者的诉求都能够得到满足。就水资源管理而言,经济利益、社会发展与生态资源保护的协调,是社会进步与可持续发展现实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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