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集体劳动转变为早期的个体劳动是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根本变化,也是文明起源和社会文明化最重要的变革与特征之一,因为它为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和人的解放即独立与自由都奠定了社会的经济的基础。
对此,考古学上有两个方面的证据。
第一,出现了只适合个体劳动的稻田。
湖南澧县城头山距今约6500年汤家岗文化时期的稻田就是一例。
值得注意的是,那里的稻田虽然都位于同一水平面上,但田块之间却有田埂将它们区分得一清二楚(图二)。一般而言,田埂在有高差的地区,是合理利用地形以利排灌的设施;而在同一水平面上虽然也有合理利用水资源的含义,但更与不同劳动者耕作区域的分界有关。因此,城头山的稻田应该就是独立的个体劳动出现的重要标志与直接证据。
图二 湖南澧县城头山汤家岗文化时期稻田遗址(www.xing528.com)
1、3:平剖面图;2:现场发掘照片
第二,早期个体劳动和个体经济初现端倪。
史前晚期农业的发展并不取决于农业本身。因为狭义的农业只是一种作物的栽培模式与技术;而要多产高产,要成为一种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规模化经济,就不是狭义的农业本身的问题,而是广义的农业中社会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的问题,也是劳动与收获的关系问题。与此同时,个体劳动要成为一种普遍的生产方式,仅靠分田到人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它与集体劳动模式下平均分解劳动任务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还必须允许多劳多得,让个体劳动与经济收益建立联系。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农业才会真正成为人类食物的主要来源和社会发展的经济基础。
实际上,距今6000~5000年前各地所见只适合个体家庭居住的“套房”,如河南邓州八里岗仰韶文化中期遗址中所见“排房”中的“套房”(图三:3)就间接地证明,以往从未出现过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早期个体劳动和早期个体经济已初现端倪,并开始成为当时血缘社会主流的生产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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