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市场化的深入,加快企业和个人征信制度建设已成为社会共识。2003年,国务院“三定方案”明确赋予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中国人民银行从1997年开始建立银行信用登记咨询制度,2002年建成地市总行三级数据库系统,实现以地市级数据库为基础的省级数据共享。经过多年的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5年开始对银行信用登记咨询系统进行升级,将原有的三级分布式数据库升级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大大提高了信息收集范围和服务功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已于2006年7月实现全国联网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始于1999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上海信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试点项目。截至2004年底,全国已有15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7个城市成功联网。到2005年8月底,完成了与全国所有商业银行和部分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的联网运行。经过一年的试运行,个人征信数据库已于2006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截至2015年4月底,征信系统收录自然人8.6亿多,收录企业及其他组织近2 068万户。
个人信用评估、信用报告系统收集的数据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银行贷款信息(银行贷款、金额、每月支付等)、信用卡信息(发卡机构、信用额度、付款记录)、结算账户信息,从全过程的角度,建立数据库,数据的收集范围将会逐步扩大。除现有信息外,个人征信系统还将收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公用事业缴费信息、联合贷款信息、法人个人担保信息、法人个人担保信息等。(www.xing528.com)
在中国,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一般有两种方式,即中国人民银行的线下查询和中国人民银行官网的线上查询。查询用户可以持他们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柜台查询、打印信用调查报告,或注册并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并遵循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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