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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概述与优化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饲养动物及其致害责任的概念和特征饲养动物,是指由人占有、管理和控制的动物。既然饲养人、管理人有能力亦有义务避免其控制下的动物发生危险致害他人,当然也要对其控制不利而引发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无论饲养人、管理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即动物致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概述与优化

(一)饲养动物及其致害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饲养动物,是指由人占有、管理和控制的动物。个人饲养的动物、动物园的动物、马戏团的动物等,均属于饲养的动物。其中,占有、管理和控制动物的人,即为饲养管理人。饲养动物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动物饲养管理人所应承担的侵权责任,具有如下特征:

1.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由人工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所引起,非由人饲养而是因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利益损害的,不属于饲养动物致损责任的范畴。因野生动物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责任,而不是侵权责任。

2.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因动物的本能导致损害,而非由人的行为所致。如果有人故意利用动物致人损害,此时就不是动物致人损害问题,而是行为人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此时动物仅是充当了上述加害人的致害工具而已。

3.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是饲养管理人对动物致害承担的责任,而不是对饲养管理人自己行为致害承担的责任。既然饲养人、管理人有能力亦有义务避免其控制下的动物发生危险致害他人,当然也要对其控制不利而引发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www.xing528.com)

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我国采二元归责原则体系:

1.一般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情况下,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无论饲养人、管理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即动物致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无辜受害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因为动物致损实际上也属于危险物品致人损害的范畴,现实生活中,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即便尽到了对动物谨慎管束的义务,亦难免会发生损害事件。若允许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以自己已尽职尽责没有过错为由而免于责任承担,则受害人权益无法救济,社会生活亦无安全感可言。

2.动物园动物致害的归责原则。《民法典》对动物园承担责任给予了优待。对动物园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不适用无过错责任,而适用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第1248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该规定就是典型的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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