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继承的概念
转继承,又称为连续继承、再继承、转归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的,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转继承人,有权承受被转继承人继承的被继承人遗产的人称为转继承人。
(二)转继承的条件
1.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且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情况下,适用代位继承。继承人于遗产分割之后死亡的,所继承的遗产已成为其个人财产的组成部分,死亡后又成为他的遗产,按照一般继承办理。
2.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继承权的,因其不享有继承权也不参加遗产分配,所以不发生转继承问题。
【训练】甲婚前购买房屋A,并取得房屋A的所有权。甲乙婚后,甲死亡,且生前未订立遗嘱。甲死亡后不久,乙又死亡,且乙生前也未订立遗嘱。现乙母健在。乙母能否继承房屋A?
回答:可以,乙母可以转继承房屋A。首先,甲死亡后,乙享有了房屋A的继承权。乙死亡后,乙对房屋A的继承权由乙母继承。故乙母可凭所继承的房屋A继承权,继承房屋A。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在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中,相似之处是都发生了继承人死亡的事件,但两者是不同的制度,有着根本的区别: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在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在转继承中,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www.xing528.com)
2.被代位人和被转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被代位人只能是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或者兄弟姐妹,而被转继承人则不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可以是被继承人的一切合法继承人或其他得到遗产的人,比如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遗赠受领人等,均可以成为被转继承人。
3.继承的主体不同,即最终实际取得遗产的人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或者子女;而在转继承中,转继承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
4.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该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处理。而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5.继承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位继承权,只发生了一次继承;而在转继承中,是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继承后又因其死亡继而由其继承人继承其从被继承人处继承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
【训练】甲乙为兄弟,甲生子小甲,乙生子小乙。甲订立遗嘱写明,自己死亡后,遗产50%由小甲继承,50%由乙继承。
1.如果甲死亡后,甲的遗产分割前,乙也死亡。甲的遗产如何继承?
回答:甲死亡后,根据遗嘱,小甲享有50%的继承权,乙享有50%的继承权。乙死亡后,乙所享有的对甲50%的继承权,由小乙转继承。故最终小甲、小乙各继承甲遗产的50%。
2.如果甲死亡前,乙已经死亡。甲死亡后,甲的遗产如何继承?
回答:①甲死亡后,小甲享有50%的遗嘱继承权。②因乙先于甲死亡,故乙根据遗嘱可得的50%的份额,在甲死亡后,适用法定继承。小甲作为甲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该50%的法定继承权。故甲的全部遗产由小甲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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