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托运人的任意变更、解除权
托运人的任意变更、解除权,是指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无需任何法定事由,托运人有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的权利。托运人因行使任意变更、解除权,致承运人遭受损失的,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联运
联运,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运输人首尾衔接的接力式货物运输方式。联运分为两种类型:单式联运,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输人以同一运输方式所实施的联运;多式联运,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输人以不同运输方式所实施的联运。
1.单式联运中的违约赔偿责任。单式联运中,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且承运人不存在上述免责事由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训练】甲与A运输公司订立单式联运合同,约定甲将货物交予A运输公司,由A运给B运输公司,由B运至目的地,交予收货人乙。乙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毁损,且无法定的免责事由。甲可以追究谁的违约赔偿责任?
回答:首先,A公司应对甲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可以查明,货物是在B公司负责的运输区间致损的,B与A承担连带责任。
2.多式联运中的违约赔偿责任。在多式联运中,货物发生毁损灭失,且承运人不存在免责事由的,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多式联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的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相互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义务的承担。(www.xing528.com)
【训练】甲与多式联运经营人乙公司订立多式联运合同后,将货物交付给乙公司,现货物毁损,且无免责事由。经查,A公路运输公司、B河运公司参加多式联运,且甲的货物是在A负责的运输期间致损的。
1.甲可以追究谁的违约赔偿责任?
回答:甲只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如果乙公司与A、B公司约定,各承运人对自己的运输区段负责。这一约定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回答:这一约定,不影响乙公司对甲违约赔偿责任的承担。不过,乙公司对甲赔偿后,可依据此项约定,向A公司追偿。
需要注意的是,货物的毁损、灭失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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