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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及赔偿责任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品质瑕疵担保责任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故原则上,赠与人不承担赠与物上的品质瑕疵担保。但是,在法定情况下,赠与人依然要承担此项责任。否则,赠与人的行为构成侵权,须赔偿的损失为侵权责任。赠与人一般过失致损的,基于赠与合同的无偿性,赠与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赠与人的品质瑕疵担保责任及赔偿责任

(一)品质瑕疵担保责任

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故原则上,赠与人不承担赠与物上的品质瑕疵担保。但是,在法定情况下,赠与人依然要承担此项责任。其情形包括:

1.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品质瑕疵担保责任。

【训练】乙允诺为甲之子找到工作,甲遂将汽车赠与给乙。现乙发现该汽车已经损坏,完全无法正常使用。甲是否应承担品质瑕疵担保责任?

回答:是。

(二)致赠与物毁损、灭失的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660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赠与人致赠与物毁损、灭失的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包括:

1.赠与人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时间,须为标的物财产权利转移至受赠人之前。否则,赠与人的行为构成侵权,须赔偿的损失为侵权责任。(www.xing528.com)

2.赠与人致赠与财产毁损、灭失,系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赠与人一般过失致损的,基于赠与合同的无偿性,赠与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赠与人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须以赠与人负有赠与义务为前提,即赠与人并不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拒绝权或法定撤销权。否则,赠与人行使上述权利,其赠与义务即归于消灭,损害赔偿责任也就无从谈起。

【训练】甲乙约定,甲将一辆车相赠,车辆尚未交付,现甲故意将该车损坏。

1.如果甲乙的赠与合同并未公证,也无关公益。乙能否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否。因甲享有任意撤销权,其权利一经行使,即无需履行赠与义务,赔偿责任便无从谈起。

2.如果甲乙的赠与合同已经公证,但乙在网上造谣中伤甲。甲能否请求乙承担赔偿责任?

回答:否。因甲享有法定撤销权,其权利一经行使,也无需履行赠与义务,赔偿责任仍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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