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赠与人的撤销权、拒绝权及法定撤销权的优化措施

赠与人的撤销权、拒绝权及法定撤销权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或拒绝其赠与义务的履行。赠与人赠与拒绝权的行使,以单方通知方式为之,无需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赠与人一经行使赠与拒绝权,则无需履行赠与义务。与任意撤销权、赠与拒绝权不同,法定撤销权无需以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给受赠人为前提。

赠与人的撤销权、拒绝权及法定撤销权的优化措施

基于赠与合同的无偿性特征,法律对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的约束力要求较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合同或拒绝其赠与义务的履行。

(一)任意撤销权

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无需以法定事由为依据,可随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尽管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主张,无需以法定事由为条件,但该项权利依然存在法定限制:一是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二是已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以及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纵然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也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训练】甲与乙约定,甲将房屋赠与乙。

1.甲向乙交付房屋之后,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可否撤销该赠与合同?

回答:可以。因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赠与物所有权并未转移给乙,故甲有权行使任意撤销权。

2.如果甲乙的赠与合同已经公证,甲在向乙办理过户登记之前,可否撤销该赠与合同?

回答:不可以。已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行使,以单方通知方式为之,无需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赠与人一经行使任意撤销权,则无需履行赠与义务。

(二)赠与拒绝权

赠与拒绝权,又称穷困抗辩权,是指在赠与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影响其生产、生活的情况下,赠与人拒绝履行赠与义务的权利。与任意撤销权相同,赠与拒绝权也以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给受赠人为条件;与任意撤销权不同,赠与拒绝权的成立需要具备法定事由,即赠与人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影响其生产、生活,且不受公证、公益赠与的限制。

赠与人赠与拒绝权的行使,以单方通知方式为之,无需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赠与人一经行使赠与拒绝权,则无需履行赠与义务。由此可见,赠与拒绝权的行使方式与后果,也与任意撤销权相同。

【训练】甲公司与乙希望小学订立赠与合同,约定甲公司以100万元相赠,现款项尚未交付,甲反悔。

1.甲能否行使任意撤销权?

回答:否。因事关公益,甲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

2.如果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甲可否主张赠与拒绝权?

回答:可以。(www.xing528.com)

(三)法定撤销权

法定撤销权,是指在受赠人有忘恩行为或不履行所负义务的情况下,赠与人依据法定事由,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与任意撤销权、赠与拒绝权不同,法定撤销权无需以赠与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给受赠人为前提。故无论受赠人是否取得赠与财产,只要发生法定事由,赠与人均可行使法定撤销权。

1.法定撤销权事由。赠与人法定撤销权的行使,以具备法定事由为条件,包括: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法定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例如,父亲将房屋赠送给儿子,儿子却不向父亲履行赡养义务。

(3)在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例如,甲将房屋赠送给保姆,约定保姆对甲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保姆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却拒绝对甲进行扶养。

2.法定撤销权的行使。

(1)与任意撤销权、赠与拒绝权相同,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也为单方通知,无需以诉讼、仲裁的方式为之。

(2)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法定除斥期间有二:其一,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其二,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其撤销权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撤销权人未在撤销期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的,其权利消灭。

3.法定撤销权行使的后果。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如果赠与财产尚未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有权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如果赠与财产已经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财产。

【训练】甲与乙约定,甲将房屋A、汽车B赠与乙。在甲办理房屋A过户登记之后,将汽车B交付给乙之前,乙将甲之子打成重伤。

1.甲能否拒绝赠与汽车B?

回答:可以。甲可依据任意撤销权或法定撤销权,拒绝交付汽车B。

2.甲能否请求乙返还房屋A?

回答:可以。甲可依据法定撤销权请求乙返还房屋A。但是,因房屋A已过户,甲不得就房屋A的赠与主张任意撤销权。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