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浮动抵押权登记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规则

浮动抵押权登记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规则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浮动抵押权登记手续的办理,是浮动抵押权的对抗要件。受让人所取得的所有权与浮动抵押权之间的对抗关系,适用前述一般的动产抵押物转让的规则。③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出现之日,浮动抵押物的流动性终止。浮动抵押采取公示对抗主义立法模式。

浮动抵押权登记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规则

(一)浮动抵押概述

浮动抵押,是指抵押人以现有的和将有的一系列动产向债权人设立抵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浮动抵押作为一种特殊抵押,与一般抵押权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我国民法中浮动抵押的抵押人,设定为仅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生产经营者,故浮动抵押是一种商事抵押。

2.我国民法中浮动抵押权的客体,限定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除此之外的动产和不动产,不能成为浮动抵押的客体。

3.在浮动抵押期间,浮动抵押物的范围具有不特定性。在浮动抵押期间,抵押人正常的生产经营、采购销售活动仍在进行,故抵押人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处于流动状态,总价值则处于浮动状态。直至发生了确定抵押物范围的事由,“哪些财产属于抵押物”才得以确定。

(二)浮动抵押的动产抵押性质

较之于一般的动产抵押,尽管浮动抵押存在着一系列的特殊之处,但在如下两个方面仍然遵循一般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则:

1.浮动抵押权的设立,也采取公示对抗主义模式,抵押人与债权人订立书面的浮动抵押合同,债权人即可享有浮动抵押权。浮动抵押权登记手续的办理,是浮动抵押权的对抗要件。

2.在浮动抵押期间,抵押人可自由地转让浮动抵押物,而无需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受让人所取得的所有权与浮动抵押权之间的对抗关系,适用前述一般的动产抵押物转让的规则。

(三)浮动抵押物范围的确定

在浮动抵押期间,抵押人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处于流动状态,浮动抵押物并不特定。在此基础上,根据《民法典》第411条之规定,在下列情形发生时,浮动抵押物的流动性终止,抵押人所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即为抵押物的范围:①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的,其债务到期之日,浮动抵押物的流动性终止。②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之日,浮动抵押物的流动性终止。③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出现之日,浮动抵押物的流动性终止。④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出现时,浮动抵押物的流动性终止。(www.xing528.com)

【训练】甲公司将自己现有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向银行设定抵押,担保甲公司对银行的贷款偿还,并与银行订立了书面的抵押合同。

1.如果甲公司与银行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后,并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银行是否享有抵押权?

回答:是。浮动抵押采取公示对抗主义立法模式。

2.在银行取得抵押权时,甲公司的哪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属于抵押物,能否确定?

回答:否。甲公司可采购新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也可将已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对外销售,故此时浮动抵押物呈流动状态,其范围并不确定。

3.在抵押期间,甲公司将其产品A通过正常的经营活动,出卖给乙公司,向乙公司交付产品A后,乙公司支付了合理的价款。此时,银行对产品A是否享有抵押权?

回答:否。动产抵押权不得对抗正常买受人

4.如果甲公司到期未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银行可对甲公司的哪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行使抵押权?

回答:此时,抵押物的范围得以确定,即甲公司债务到期之日,其所拥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和产品,即为抵押物的范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