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抢先占据权益的原则:先占取得所有权的要求

抢先占据权益的原则:先占取得所有权的要求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先占说”至今被作为所有权本质学说之一。只是对于无主动产,依然有适用先占取得的必要。但是,先占并非所有权的继受取得,而是一种原始取得,即由法律规定先占人取得无主动产的所有权。所以,先占人对无主动产的所有的意思,仅仅是事实上归自己管领和控制的意思,有无取得法律上所有权的意思则在所不问。这是对先占取得所有权的一般要求。先占的对象、占有的方式等,都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抢先占据权益的原则:先占取得所有权的要求

先占是古老的所有权取得方式,在原始社会中,先占是唯一的所有权取得方式,无论动产或者不动产,都适用先占取得。“先占说”至今被作为所有权本质学说之一。但在现代社会中,对于各种不动产,都有了清晰明确的归属,无从再适用先占取得。只是对于无主动产,依然有适用先占取得的必要。

无主动产先占取得的构成条件具体包括:

1.通过先占取得的只能是无主动产的所有权。与遗失物、漂流物、埋藏物和隐藏物不同,无主动产是不属于任何人,也未被任何人占有的物。无主动产中最典型的就是抛弃物,如被抛弃的废品和垃圾。对于抛弃物的原所有权人来说,抛弃是一种单方的物权行为,是以消灭自己对该物所有权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行为;抛弃行为的完成也就意味着该物的所有权被消灭,因而抛弃物上不存在所有权。同时,抛弃物也应当是无人占有的,如果有人占有了抛弃物,则占有者依占有的规定受到保护,他人就不能再通过先占来取得所有权。此外,还有学者指出,在我国,不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也可以适用先占取得。[9]

2.先占人具有对无主动产所有的意思。所谓所有的意思,“谓有与所有人同一程度之一般的支配的意思”[10]。因此,构成先占,还要求先占人对无主动产有归自己支配的主观意思。但是,先占并非所有权的继受取得,而是一种原始取得,即由法律规定先占人取得无主动产的所有权。所以,先占人对无主动产的所有的意思,仅仅是事实上归自己管领和控制的意思,有无取得法律上所有权的意思则在所不问。

3.先占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这是对先占取得所有权的一般要求。先占的对象、占有的方式等,都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注释】

[1]王泽鉴:《民法物权(1)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51页。

[2][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上册)(第46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2页。

[3]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45~646页。(www.xing528.com)

[4]王泽鉴:《民法物权(1)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22页。

[5]参见王明远:“相邻关系制度的调整与环境侵权的救济”,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

[6]王泽鉴:《民法物权(1)通则·所有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21页。

[7]周枏:《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334页。

[8]李显东主编:《中国物权法要义与案例释解》,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43页。

[9]王利明:《物权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82页。

[10]史尚宽:《物权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27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