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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光伏项目的升压站和管理用房是否可租赁土地?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电、光伏项目的升压站和管理用房属于永久性建筑,因此应按建设用地办理相关手续。一直以来,我国的项目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均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取得方式通常为划拨和出让。因此,新法施行后,理论上风电、光伏项目的升压站和管理用房亦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风电、光伏项目的升压站和管理用房是否可租赁土地?

风电、光伏项目的升压站和管理用房属于永久性建筑,因此应按建设用地办理相关手续。一直以来,我国的项目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均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取得方式通常为划拨和出让。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提出采取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新业态发展,其中明确:“光伏、风力发电等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用地允许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好补偿协议,用地报当地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建设占用农用地的,所有用地部分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

考虑到分散式风电的特殊性,国家能源局在《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中规定,“在满足国家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开发企业可使用本单位自有建设用地(如园区土地),也可租用其他单位建设用地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www.xing528.com)

2020年1月1日,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正式施行,新法在项目用地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其中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因此,新法施行后,理论上风电、光伏项目的升压站和管理用房亦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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