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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重要意义对于一个民族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熊彼特的创新概念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但他对于创新概念的解释却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一般意义上的创新。在论述创新对于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组织的目标的意义时,熊彼特专门把创新与发明做了区分。熊彼特的这种看法得到了后来大多数研究创新的学者的认同。

创新的重要意义对于一个民族

(一)关于创新概念的理解

作为一种发展观念和发展理论的创新概念,最早是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A·Sehumpeter)于1921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中首先提出的。他在该书中提出了“理论”,并把创新界定为“执行新的组合”,即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熊彼特在他的创新理论中列举了创新的五种情况:①采用一种新产品——也就是消费者还不熟悉的产品,或者一种产品的一种新的特性;②采用一种新的生产方法,也就是在有关部门中尚未通过实践检验的方法。这种新方法并不需要建立在新的科学发现的基础上,即使商业上处理一种产品的新的方式,也在此之列;③开辟一个新的市场,也就是国家某一制造部门以前不曾进入的市场,不管这个市场以前是否存在过;④掠取或控制原材料或半制成品的一种新的供应来源,不管这种来源是已经存在还是第一次创造出来的;⑤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的新的组织,比如造成一种垄断地位,或打破一种垄断地位。

虽然熊彼特的创新概念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但他对于创新概念的解释却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一般意义上的创新。熊彼特关于创新的界定,实际上已经涉及到“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组织的目标”等广泛内容。这就接近于一般意义上的创新概念了。在论述创新对于实现任何一种工业组织的目标的意义时,熊彼特专门把创新与发明做了区分。他认为,先有发明,后有创新;发明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发现,创新则是新工具或新方法的应用。熊彼特的这种看法得到了后来大多数研究创新的学者的认同。如,美国经济学曼斯菲尔德就认为,创新“是一项发明的首次应用”。另一位经济学家厄特巴克认为,“与发明或技术样品相区别,创新就是技术的实际应用或首次应用。”日本比较技术专家森古正规也指出:“技术创新不是技术发明,确切地说,它是通过技术进行的创新,技术本身毋须发生革命性的改变。”

这些关于创新的论述,虽然偏重于技术方面,但指出了创新概念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它不等同于发明,不是全新事物的创造。当然,创新不等同于发明,并不意味着它不包含发明。其实,创新不等于发明,但却包含着发明。因为,无论如何,发明都是一种创新。也就是说,创新不一定是发明,但发明却一定是创新。任何把发明放到创新概念之外的做法都是不对的。可以说,发明是非常重要的创新,但它不是创新的全部,发明之外的对新方法、新工具的实际应用也都是创新。

近来,一些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或从与创新相关的不同因素出发,对创新进行了定义。虽然至今尚未有统一的意见,但目前人们通常认为,所谓创新,是指创造或执行一种新方案或制造一种新事物,以获得更高的社会和经济效果的行为。由此可见,创新概念的内涵很广,可以说,各种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或提高工作效率为目的并有利于这种密度实现的活动都是创新。其中,既有涉及到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如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过程创新;也有涉及到非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如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观念创新、方法创新,等等。显然,创新具有多个侧面,但创新并不一定是全新的东西,旧的东西以新的形式出现或以新的方式结合,只要有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那么也是创新。创新也不一定非是一件物品,它可以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如思想、观念、方法等。把创新不完全等同于发明或全新事物的创造,这一点对于理解一般意义上的创新和指导人们的创新实践,都非常重要。

一般意义上的创新,指的是作为活动主体的人所从事的一切产生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和新事物的活动,其根本特征是变革、进步和超越,也就是变革旧思想、旧观念、旧事物,使其发生超越和进步。仅仅变革,而没有超越和进步,是不能看作是创新。创新的内容非常广泛,主要有制度创新、科学创新、技术创新、知识创新、教育创新、理论创新等。

制度创新是指用一种新的制度取代和扬弃旧的制度。从大的方面说,一种社会制度代替另一种社会制度,从小的方面说,一种社会制度内部的体制改革,都属于制度创新。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从根本上说,就是在制度创新中实现的。没有制度创新,就没有人类社会的根本进步。

科学创新主要指自然科学方面的创新,包括自然规律的发现、科学定理的发现、新概念和新方法的提出、新理论的建立等。

技术创新是指新技术手段或新工具的发明以及这些技术手段和工具的实际应用。

知识创新比较宽泛,既包括自然科学知识的创新,也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思维科学知识的创新。

教育创新包括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理论、教育目标、教育体制、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和教育能力的创新。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在后面还要详细论述。

创新活动具有以下特点:

1.开拓性。任何创新都要破除旧的东西(包括旧思想、旧习惯、旧体制等等),开创新的局面。没有起码的开拓精神是难以进行创新活动的。

2.开放性。自我封闭是不利于创新的。要创新,就必须敢于和善于学习和吸收古今中外有价值的东西,为自己所用。

3.风险性。创新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它是一个艰难曲折的探索过程,常常要经过许多失败才能取得成功。要创新,就要敢于冒险。(www.xing528.com)

4.超越性。既然是创新,就意味着要用新的更好的、更有价值的东西来取代旧的、逐渐失去存在价值的东西,因此,有创新就会有超越。超越是创新的题内应有之意。一种活动的结果如果没有任何超越过去东西的地方,那么这种活动就谈不上是创新。

创新不仅有利于提高人类实践活动的效益,而且具有巨大的导向功能。综观人类社会的发展,每一次大的创新浪潮,特别是制度创新和科学技术创新,都要把人类引向一个新的方向。科学创新往往会为人们提供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帮助人们确立新的思维方式。

同时,创新还具有巨大的动力功能。创新对人类社会的推动作用是非常巨大的。科学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教育创新,可以极大地推动人类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向前发展。由经济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生产创新方而引起的经济规模的扩张、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都会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从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来看,创新是一切实践活动的核心和动力,是人本质力量发挥的最高表现。正是因为有了创新,才会有人对现实的不断超越,才会有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

从人的生命发展的历程来看,创新是人的最有价值的生命活动形式,它推动着人从既有的生命水平向更高水平的生命迈进。正是有了创新,才会有人对生命的不断超越。因此,创新既是作为活动主体的人对现实世界的超越,也是人对自己生命水平的不断超越。

创新不仅可以从社会或组织的意义上来考察,也可以从个体意义上来考察。所谓个体意义上的创新,指的是个人为了实现自身某种活动的目标,以探索、研究的态度和形式,产生出个体水平上的新经验、新方法。这种新经验、新方法之所以称其为新,其标准不是以社会的需要而制定的,从而也是没有得到社会认同的。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曾经把人的创造性分为“有特别才能的创造性”和“自我实现的创造性”两种。前一种是指科学家、艺术家和各类天才人物的创造性,后者是指人人皆可以发生的行为和经验,当然,这种行为和经验通常是没有得到社会承认的,只是在创造者自己看来是有价值的新东西。当然,社会意义上的创新与个体意义上的创新并没有绝对的区别。事实上,一切社会意义上的创新起初都是作为个体意义上的创新而问世的,而许多个体意义上的创新,一旦它们通过某种形式获得了社会的认同,也就发展成为社会意义上的创新。中小学创新教育中的创新,主要是个体意义上的创新,但我们不能因为它们是个体意义上的,就认为其没有价值。实际上,不管一种创新活动的结果眼下是否对社会有用,或是否得到社会的认可,仅就其创新的精神来说,就是值得肯定的。对于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我们尤其应该加以肯定和鼓励。创新教育在相当程度上,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二)关于创新概念的一些认识误区

从前面的论述我们已经可以看出,在对创新概念的理解上,现在仍然有不少认识上的误区。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把创新理解为全新事物的创造,即从无到有。例如,有的人把创新仅仅理解为发明或科学发现。这样一来,就把创新当成了只有高水平的技术专家或杰出的科学家才能干的事情,而一般人是与创新无缘的。现在一些中小学校长之所以对教育创新无动于衷或感到为难,实际上也就是把创新误解成了只有教授、专家才能干的事情。创新当然包括发明,但并不仅仅等于发明。任何新方法的运用、新组合的产生、新经验的推广、新市场的开辟、新产品的制造,等等,都可以看作是一种创新。

也有的人过分强调创新的条件性,认为创新必须有许多的条件,条件不具备时就无法创新,这实际上也是对创新概念的误解。创新当然需要一定的条件,但这些条件并不是绝对的。条件好一些,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层次上进行创新;条件差一些,虽然创新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意味着就绝对不能创新。在任何条件下都想方设法进行创新,这才是真正具有创新精神的表现。

广大的中小学校长要真正带领自己的学校和教师投身到教育创新中来,必须认识到,创新不是一种固定的操作模式,也不是一种现成的方法,它更多的是一种精神,一种能力,一种机制,同时它也需要一种环境

首先,创新是一种精神。江泽民同志多次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所谓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实际上也就是强调创新的精神力量。无论是个人也好,还是集体、国家或民族,要真正形成一股创新的热潮,形成强大的创新实践能力,首先要有一股敢于冒险、敢于开拓的精神。一个喜欢抱残守缺、守株待兔的人是永远不可能有强大的创新能力的。正因为创新是一种精神,所以,我们今天的教育必须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只有首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才能使他们的创新能力的培养持久化。否则,一个学生如果缺乏创新精神,那么他或她已经培养起来的创新能力很快就会衰竭。离开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不仅难以培养,而且即使培养起来了,也难以发挥作用。因为,毕竟创新能力是需要创新精神做支撑的。广大的中小学校长在自己的工作中应该有一种紧迫感,就是要加快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它事关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命运和前途。创新作为一种精神,它可以作用于每个个体,激发每一个人的创造潜能。

其次,创新是一种能力。任何创新活动都是由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来进行的。没有具有创新能力的人,就不可能有创新活动的产生。当然,创新能力并不限于某种具体的操作能力,它主要是一种综合能力。因为,创新要涉及到许多环节,如果仅有某一种实际操作能力,是很难进行创新的。

创新对于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领域、不同个人来说,其内涵和表现都是有所不同的。创新作为综合性的能力,是多种层次和多种要素构成的。其中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实践能力是特别重要的,广大中小学校长在实施教育创新时应该特别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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