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校本”是一个舶来品,在汉语的表达习惯中,是非常少见的,实际上,也正是有了英文中的"schoolbase",才有了今天我们所讲的“校本”。校本既然是“西学东渐”的产物,那么,中西“校本”是不是同一回事情呢?回答应该是否定的。
第一,相对的对象不同。美国的校本是相对于“学区”而言的,是向学区要自主权,力图摆脱学区过多的限制,这是由其地方分权的管理体制所决定的。在美国的宪法中,对教育问题几乎不做限定和论述,只是在1791年修改后的联邦宪法第十条中规定:“凡本宪法未授予联邦而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限,分别保留给各州人民”。教育的种种权限是由地方州政府决定的,学区作为一个地域上的概念和教育管理体制上的概念,发挥着不小的作用。英国的校本更多的是相对于“校董会”而言的,是学校向校董会要自主权,力图在校董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争得学校校长和教师更大的自主权。英国的教育领导体制使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并存,上世纪各学校就出现了校董会。校董会由社区代表参加,负责学校管理中的一些重大决策。1870年,巴尔福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要求各校成立校董会。而我国的校本则是相对于国家、地方而言的,是向国家和地方尤其是国家要自主权,力图使学校有更大更广的自主支配的时间和空间。由于教育自身的高度集中管理性质,学校在整个管理体制中很少有自己的天地,时间固定,科目固定,考试形式固定,编制固定,课程固定,人员很少能够流动,诸如此类的问题使得学校难以施展拳脚,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具体的含义不同。西方的校本是学校自主自决,学校具有完全的选择权、自主权、决策权,很少有外在的来自于更多高权力机构的干预。在西方不少国家,校长是学校行政的最高负责人,统一领导学校的各项工作。校长在执行决策的过程中,可以充分行使指挥权,校董会各成员无权干涉。以美国的中小学为例,校长是学校的行政首长,其职权范围相当宽泛。他有权组建领导班子;组织、管理和协调学校各部门;谋求学校课程与教学的改进;确定学校内部各岗位的责权范围并作人事上的安排,等等。[1]英国1980年的教育法案提出了由中央控制全国课程、成就水准以及评估、督导和结果报告的过程。在这个框架中,课程的传递,人力、财力和物力的管理,对家长和社区的责任制,都下放给了学校管理委员会。[2]我国的校本虽然也指向学校自主权的扩大,但以国家、地方的规定为前提,受到干预的程度要大得多。
第三,产生的背景不同。西方的校本产生在制度化的教育背景下,传统教育制度的僵化禁锢了学校的发展,学校体制僵化,学校缺乏活力,促使教育自身引发了校本。面对不断涌现的教育问题在进入知识经济、信息化社会后的加速发展给学校教育提出了诸多的挑战,制度化教育具有的整齐划一、缺乏灵活性等特点使学校难以应对新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学校教育自身要求以校为本来研究、探索以及解决不断涌现的新问题。而我国的校本产生在教育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知识经济呼唤创新人才的背景下,是社会要求在教育上的反映。由于我国地域经济发展的极端不平衡,就全国范围来说,教育长期以来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学校培养出来的“人才”也不能很好地适应社会需求。随着知识经济、信息化、全球化时代的到来,社会对创新性人才的呼声一浪高一浪,教育与经济相脱节的矛盾就越来越突出了。社会的急速发展迫使教育作出相应的调整,我国的校本正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应运而生的。(www.xing528.com)
第四,形成的途径不同。西方的校本是在学校层面上生成、发展而来,是学校中固有的,是内发型的。它首先是学校应对新的教育形势自发形成的要求,这些要求又被政府以教育政策的形式实施并加以保障。中央和地方政府是根据学校要求校本的情形而把校本加以政策化的,并不是在学校没有任何需求的情况下,提出校本进而贯彻实施。我国的校本是自上而下生成的,间或有水平互动,是外生、内发混杂,外生占主导地位的。我国的校本兴起的直接动因是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对校本课程的规定,以中央文件的形式规定了学校课程在中学阶段可以占到课程总量的16%。这一方式实际上是自上而下地给校本注入了发展的动力,也给创办特色型学校提供了政策支持,并指出了一个努力的方向。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学校开始捕捉这一发展的契机,结合自身的特点来开展校本研究,推行校本培训,开发校本课程,实施校本管理。
第五,发挥的作用(产生的效用)不同。西方的校本在形式上确保了学校办学的自主权,这种自主权又会给学校生存与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自主之后才能有特色可言,有特色、有质量才能吸收更好、更多的生源。在过去的20多年里,澳大利亚的学校使用资源分配的决策权日益转交到了学校层面,学校人员普遍对学校和学生的成绩更加负责。其经验表明,在有相对自主权、有能力解决自己的问题以及有坚强的领导的学校,最可能使学生的成绩得到提高。[2]我国校本的作用既在于争取自主权,也在于展示学校个性,培养个性化人才。我国的地域非常广阔,地区差异也很显著。“国本”、“官本”的形式难以形成具有学校特色、地方特色的教育。因而,我国校本的作用除了向国家和地方要自主权外,还要求学校合理、充分地使用这些权力,来创办特色型、个性化的学校。学校拥有了一定的办学自主权,并得到允许和支持办特色教育,必然反映在学生的培养上。这样,校本既给个性化的人才成长提供了适宜的学校环境,也给我国的学校教育在尊重学生个性方面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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