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入云南的湖南支边人员数有如下几种记载:
“根据云南、湖南两省协议,1959 — 1960年,湖南农村3.72万人(其中青壮年2.18万人,家属1.45万人)支援边疆农场建设。”(《云南省志·农垦志》,第344页)
“自1959 — 1960年,湖南省向云南的思茅地区、红河地区、德宏地区、临沧地区的数十个农场共移民36 965人,其中青壮年22 307人,家属14 658人。”(《中国人口·云南分册》,第207页;《云南省志·人口志》,第86-87页)
据《参加边疆建设青年安置情况统计表(1960年12月)》,共计36 646人。(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0707)
小计36 608人。(《湖南支边人员安置与返籍情况简表》,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1025)
“两批共接待安置了湖南支边青壮年21 977人,家属14 649人”,共计 36 626人。(《接待安置湖南支边人员情况》,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1026)
“1959和1960年先后接待安置了两批湖南支边青壮年及其家属共37 162人,其中妇女占49%强,青壮年21 789人,家属15 373人。”(《安置湖南支边人员工作报告总结》,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1026)
“1959年12月至1960年元月和1960年10月份,我省先后接收湖南支边人员两批,共36 637人……”(《关于湖南支边人员私自返乡的几个问题》,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1027)
其中第一批数量:(www.xing528.com)
“1959年组织15 395人(其中劳动力10 135人)去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景洪、勐海、勐腊三县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河口、金平、蒙自三县支援边疆建设。”(《醴陵市志》,第112页)
“自从去年12月至今年1月,我省共接待安置了湖南支边青壮年10 095人,随迁家属5212人(占总人数34%),共15 307人。”(《关于1959年接待和安置湖南支边青壮年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0512)
“1959年12月至1960年元月第一批从湖南醴陵县的移民是15 307人(家属在内)……”(《参加边疆建设青年安置情况统计表》,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0707)
第二批数量:
“湖南省祁东县参加云南边疆社会主义建设的支边人数,共计16 271人。”(《接收湖南省祁东县支边人员数综合情况》,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0516)
“湖南省祁阳县参加云南边疆社会主义建设的支边人员共计5060人。”(《接收湖南省祁阳县支边人员数字综合情况》,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0516)
“祁东、祁阳参加云南边疆社会主义建设的支边人员共计21 331人。”(《接收湖南省祁东、祁阳县支边人员综合数字情况》,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0516)
“1960年10月至12月从湖南祁东、祁阳二县移民是21 339人(家属在内)……”(《参加边疆建设青年安置情况统计表》,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0707)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