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西双版纳湖南人:群体变迁分析

西双版纳湖南人:群体变迁分析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湖南人口规模移民西双版纳从1959年“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运动”开始,是在全国“支边”的大背景下,湖南向云南移民的组成部分。作为政府行为下较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支边”需要统一的调度、各部门的协调才能完成。从中央到湖南、云南地方政府,从醴陵、祁东经广西、贵州到云南西双版纳,动员、组织、迁移、安置每一个环节都与各种政策相联系。

西双版纳湖南人:群体变迁分析

(一)迁移过程中群体化的加强(1959 — 1960年)

迁移之前的湖南移民来自农村,中国乡村社会的种种特点不少学者已有深入研究,大体说来,乡村社会有着自己一整套的文化传统,村民之间彼此熟悉,不同的乡村之间又通过血缘亲属关系相互联系在一起。所以,那些后来支边的湖南移民在迁移之前就是一个有着很多共性的群体,而在经历了后来的迁移过程之后,这种共性又随之加强了。

迁移过程指从为迁移而做各项准备起,到在迁入地实现定居的阶段。湖南人口规模移民西双版纳从1959年“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运动”开始,是在全国“支边”的大背景下,湖南向云南移民的组成部分。作为政府行为下较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支边”需要统一的调度、各部门的协调才能完成。从中央到湖南、云南地方政府,从醴陵、祁东经广西、贵州到云南西双版纳,动员、组织、迁移、安置每一个环节都与各种政策相联系。

20世纪60年代的支边运动,要求人员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在配备上兼顾一定数量的掌握各种技能和知识的人员,还考虑到男女平衡及移民巩固的问题,具体提出了“五不要”(地、富、反、坏、右分子不要),“六不批”(现役军人爱人、孕妇、身体太弱、残废、有传染病和严重慢性病、家庭拖累大离不开的不批)。根据这些条件,湖南向云南的支边人员“年龄在十七至三十岁,占总人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男女青年各半;各行业人员和农业生产能手占百分之十五以下,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岁。”[102]根据这些具体条件,首先在迁出地广泛动员,并进一步确定迁移对象,在这样的过程中,尽管也会有一些特殊情况,但大部分移民的条件特征都是基本相同的。

人数确定后就是组织遣送,沿途的车运、医疗、食宿、宣教等项开支的费用报请中央农垦部报销。从湖南动员地至贵阳市由湖南组织运输,广西壮族自治区协助;从贵阳市至安置地由云南负责,贵州省协助。庞大分散的农民队伍,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全部编成团、营、连、排、班的军事建制,以便管理。当时的一位妇女杨氏回忆说:“来的时候不晓得怕,好玩嘛!路上好玩!我们东堡(大队)都在一节车厢。有八个姑娘,在车上唱歌哟!一路唱。我就闷车,吐!一点东西都吃不下。到景洪的时候我说我饿够了,别人就说你憨嘞!你吃不下东西不晓同你哩(家)×××(指杨氏的丈夫)讲一声,就可以吃病号饭嘛,有面条吃。我说咯我哟哩晓得喽?闷车闷得啥哩都不认得。他哪里会管我?他‘带队干部’肩上挎个红条条,走在前面哇啦哇啦张着嘴喊。我是带着三个娃娃,上下车都是别人帮我接一下,抱一下。”[103]人员迁移按军事建制编排,这种编排又是以移民原来家乡的乡、公社、大队为单位的,带队的干部也是原来的乡、公社、村干部。

在迁移受到限制的年代,这也是很多人生平第一次出远门,一路上有不少感受:“沿途经过贵州一带看到高山峻岭,田地窄小,有的人就想到没有在家好。甚至有的顾虑‘净是大山如何种庄稼?今后是不是有吃的’,有的妇女看到大山还哭起来。”[104] 。景洪农场中学的彭老师到云南来的时候只有7岁,对于沿途情况没有太多印象,但是各种迎送活动却生动地印在其脑海中:“我就记得来的时候是12月份,冬天,我穿着棉袄,头发剪得齐齐的学生头。每个人都挂个‘支边光荣’的牌牌,每到一个地方都组织欢迎,旁边的人看那么个小娃娃也挂个牌

子,觉得好玩,都来摸我一下。到沾益好像还转过车……”[105]

图2-2 迁移途中(一)

图2-3 迁移途中(二)

最初的“支边”没有将云南计划在内,湖南向云南移民五万人的通知是1959年9月底才下达的,当年冬天就要迁移一万人,时间并不充裕。虽然文件中对于各种问题和各项工作都有具体的规定,但实际执行中纰漏很多。据记载,醴陵“一九五九年十月至一九六○年的元月……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动员一万名青壮年前往云南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工作……经过二十多天的充分准备,半个多月的深入思想发动,二十天的组织迁送……”[106]实际上,整个过程比上面的记述要短得多,“我记得只有10多天时间。1959年12月上旬开始动员,12月20号我们就离开大队了,12月21号离开醴陵”[107] 。两省《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协议书》签订的时间,据《云南省志·农垦志》记载是1959年9月19日,中央决定移民的通知是10月24日下达的,协议不可能之前就签好,所以这个时间是有问题的;云南省档案馆藏的协议书,印发日期是1959年12月2日,当比较可靠。1960年1月,农垦部将1960年湖南第二批迁往云南的人数改为两万人,[108]与原计划的四万人相比已有所变动,然而云南1960年8月底的各种会议和文件中仍然写着要“接待和安置四万名湖南支边青壮年及其家属共 72 000人”,可见计划更改的滞后性。另外,虽然有中央的经费补助,并经各个部门的协调,但在物资匮乏的年代,迁移中存在的问题依旧很多,云南省移民委员会1959年10月5日的一份会议记录中集中反映了当时从吃住到运输、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困难。[109]

由于时间、物资紧张,加上迁移规模大,途中不免遭遇种种状况,有的人没能顺利到达安置地。长途迁移的疲劳和饥饿使许多妇女晕车,“从晴龙(隆)至盘县途中停车休息,结果少了一个女同志,在停车周围找了三个小时……最后在山脚下的草丛里才找到她,她苦苦哀求不肯坐车”[110] 。有人“拿少数民族的稻草垫汽车”;“在路过曲靖县多国公社时,吃了该社苞谷秆,并拿了五包苞谷”,结果“被该社社员扣住汽车不准开,后经司机写了证明才准走”[111]。有的人吃野果中毒,造成伤亡,1960年“十月十八日在墨江、通关吃小桐果中毒14人……19日西双版纳景洪农场吃橡胶籽18人中毒,死亡小孩一人”。由于运输工具缺乏、车辆超载、路况不好等也引起一些交通事故(参见图2-4 [112])。1960年“10月16日,汽车由昆明出发至26公里处,车翻下沟……墨江站18日发生撞车……在沾益、东川,小孩被车撞伤”。因为疏忽,本来不该批的怀孕8个月的妇女,“在车上生了小孩”。由于各种原因住院、死亡和失踪的情况都有发生。[113]

图2-4 险途

在这种集体迁移的旅途中,原来的社会地位与阶层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干部、农民、小手工业者……大家随着迁移大军,共同面对未知的一切,共同的迁移经历也因此成为共同的集体记忆。

(二)适应生存与移民社区(1960 — 1970年)

迁移过程结束后,移民首先面临的是适应移居地自然与社会环境以实现生存定居的问题,这是他们在迁入地经历的第一个阶段,也是衡量移民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按照前文的估算,20世纪60年代迁入并定居西双版纳的湖南支边人员约18 000人,自发流入人员约6000人,两万余湖南移民是怎样适应生存下来的呢?

1.适应——挑战与艰辛

居住地改变后,移民要适应新环境,获取新的谋生手段与知识,这个过程一定会经历曲折。湖南移民进入西双版纳正值“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后经济困难、物资匮乏的特殊历史时期,他们面临诸多挑战,生活艰辛。

吃是生存的基本需求。饱受天灾人祸困扰的1960年,全国农业总产值下降,粮食产量下跌,人均占有量严重不足,加上计划经济体制下物资调配缓慢,各农场因人员骤增,供粮十分困难。西双版纳景洪县除东风橄榄坝农场可基本自给外,其余都急需调给粮食,勐腊、勐海县也需要调剂解决。[114]调配的粮食囤积在数十至百余千米之外且交通不便之地,“背粮就不能生产,生产就不能背粮”,却仍然“有断粮危险”[115] 。迁入初期,因不熟悉当地自然情况,缺乏识别经验,经常有人误食有毒的野生植物果实中毒。1960年1月19日,景洪农场10队新工人家属吃野刀豆13人中毒,7人昏迷不醒,6人头昏呕吐。[116]

迁移者往往带着他们原先居住地区的疾病进入新居住地,而他们也容易在新居住地感染一些他们以前没接触过的疾病。经历“大跃进”和自然灾害营养不良的移民,历经艰苦的长途跋涉,还面临水土不服和地区性疾病的侵扰。1961年,勐远农场支边职工中水肿病流行,因为喝了细菌较多的生水,还并发“上吐下泻的疾病”,导致多人死亡。[117]

住是定居的首要条件。当年的移民对定居点的回忆是“山沟沟、竹房、竹床,屁都没有!”为接收大批支边人员而赶工建造的简易竹房远比不上移民家乡的瓦房舒适,质量更难以确保,“一排排的篾笆房,盖个草排,搭床就是几个叉子,铺块篾笆”;“夜里睏(睡),一睏下去,床一塌!……这边斗(装)好,那边一塌;那边斗好,这边又一塌!咯(这)张床搞了一两个小时都冇(没)搞好!急人!”[118](参见图2-5、图2-6 [119])。茅草竹房容易失火,因为成排建造,一旦烧起来便造成极大损失,1960年,东风农场五作业区二队失火,全队烧光,支边工人付存雪夫妇一个不满周岁的儿子被烧死;1961年4月,橄榄坝农场工人李伯妹煮南瓜不慎失火,烧死小孩1人,烧毁草房9栋,造成经济损失两万余元。[120]

图2-5 初到西双版纳

图2-6 进餐

经济生活方面,由于农场处于起步阶段,工人收入不高,生产生活条件也很差。1958年,职工月均收入22.66元,[121]处于试用期的移民收入更低,一些家庭成员众多,工资支付食堂伙食费后便所剩无几。据档案记载,大渡岗农场职工方龙生将工资全部交伙食费后,“还欠16元”[122]。橡胶开荒的生产性质使各生产队散布在荒山野岭、人烟稀少之地,到商业供应点购买生活必需品要走很远的路,不但消耗时间和精力,还要支付在外的餐费、车费等,这些花费往往超过购买商品的金钱。卫生所、托儿所学校等机构尚未建立或人员不足,移民生活不便,甚至安全没有保障。1960年1月24日,景洪农场14队两个小孩跌进开水锅一死一伤;[123]一些急性病人因就医困难、抢救不及,而时有死亡。工作环境和内容的转变,对生产技术提出了新要求,开垦荒山,种植树苗劳动强度大且危险,砍坝时竹挑树碰,旁人的砍刀误伤,虫蛇野兽袭击等都会造成伤亡……

这一时期,境外国民党军残部仍然窜入骚扰,局部地区不时发生小规模战斗。1961年1月,黎明、打洛、勐阿、大勐龙、东风、景洪、勐养等场派民兵2000余人,参加对蒋军残部的作战支前。[124] 1963年4月,特务在东风农场原四作业区一小队托儿所竹笆房下引爆了一包炸药。[125] 1966年11月5日,勐腊总场抽调民兵与地方民兵和部队一道搜捕由老挝入境的3名国民党特务,历经9昼夜,击毙其中1名,缴获物资若干。[126]这些发生在身边的事,令许多人觉得边疆形势不稳定,有发生战争的可能,因而感到恐惧:“怕得很!听见马‘啪嗒、啪嗒’走,又讲外国人来了,又讲特务来了”,“来倒是没来,但是你怕呀,对不对?”[127]“怕境外残匪从竹笆墙缝来割脑袋”[128]

居住地域的改变带来生活上的不习惯,移民们思念家乡亲人,对当地风俗和社会观念也不甚理解。南联山农场林二嫂,看到傣族死了一个人丢在外面,便说:“我不知道死了人是这样,不然我就不会来”[129] ;“怕兄弟民族……暴乱起来,杀害他们。另一方面,看不惯兄弟民族的风俗习惯,认为他们落后,不讲卫生”[130] 。支边人员留在原籍的家属生活困难,“醴陵老人每月仅有口粮7、8、10、15斤谷子不等”[131] 。勐捧农场三分场汤氏,2岁时随父母“支边”到南联山农场,因为“才来也不习惯,家里(指湖南)老人又病……我哩(的)爸爸放不下,就硬是离了职”。1966年,父母带着汤氏和出生不久的妹妹回了老家。[132]

“支边”是由上而下的运动,但运动中的人们并不仅仅是被动地去接受,由于移民个体的意愿不尽相同,他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出不同的选择以适应新形势,并使之更符合自己的要求。历史上,很大程度地由于文化小传统的作用,如果不是活不下去,中国广大农民一般是不愿意背井离乡的,所以大多数人面对“支边”时难免顾虑重重,但人们决定背井离乡到其他地方,都无一例外地希望在新地方能比迁移以前生活得更好,因此大大不如家乡的物质条件、生存的困难和威胁、不安全感和生活不适应等问题,使他们不愿意在移居地生活下去。这个时候,内地农村生活有一定程度的改善,加之重合不重分的传统思想,家乡亲人来信催返,有的还寄来路费和介绍信,“一部分是由于过去生活比较富裕或支边动机不纯,也有对参加边疆建设要艰苦奋斗的认识不足,缺乏思想准备,因而,一旦碰到暂时的困难就产生动摇。有的由于家庭影响,写信来宣扬家乡生活好,甚至寄粮票、路费要他们回去”[133] 。所以,这一时期一度出现了湖南移民返乡潮。

2.生存——定居与发展

(1)实现定居。

物产丰富、自然条件优厚的西双版纳具备生存定居的良好条件。20世纪60年代初,各农场粮食缺乏,一是由于支边“计划大,进度急,物资准备严重不足”[134] ;二是因为长期处于封建领主制下的各族人民生产积极性不高,没有兴趣改进技术、提高产量。此外,湖南移民到来之前,复、转、退军人是版纳农垦的中坚力量,[135]但缺乏农副业生产经验。粮食和物资的紧缺并不仅限于云南农垦,而是全国农垦系统都普遍面临的问题,因此“一九六○年下半年,有关各省、区均已停止移民”,中央停止支边运动,开始解决遗留问题,“巩固留在边疆地区的支边人员”[136]。1961年,云南省委提出“一吃、二住、三橡胶”,要求国营农场重点解决吃的问题。[137] 1961年2月,中共云南省委发布《关于国营农场养猪种菜的规定》,鼓励职工按规定发展“小自由”。[138]

湖南是农业大省,1957年,醴陵稻谷“亩产313公斤”;[139]云南1958年稻谷亩产“208千克”,[140]长期处于封建领主制经济下的西双版纳产量可能更低。“支边”人员多是“本人自愿,政治可靠,身体强健……的青年”及“有较多生产经验的壮年”8○ ,他们运用丰富的农副生产经验,改进生产工具,推行先进耕作技术,不断创下粮食高产。支付食堂伙食费后,移民的工资虽然所剩无几,但基本生活有了保障,家属帮助食堂养猪种菜,发展副业,极大地改善了生活,吃的问题基本解决。

“支边”人员除农民外,“还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工人(包括手工业工人)及商业、教育、卫生和各种服务业的人员”9○ 。湖南向云南“支边”的队伍中有木

8○ 《中共中央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0512。

9○ 《中共中央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云南省档案馆藏,档案号:125-2-0512。工、泥工、瓦工、建筑工等技术工人,住房毁坏后,瓦工、泥工、建筑工建造土坯房,木工、铁工制造生产生活用具,[141]方便了生活,提高了工效,妇女和家属利用各种材料织衣做鞋,例如将劳保手套拆散再重新织成“线裤”“线衣”用于御寒,满足了需求,节约了开销。[142]

农场组织职工学习,了解当地自然情况,专门教育家属和保育员,修理托儿所的房屋并增加设备,防止事故的发生;[143] 1961年3月,西双版纳各农场创建职工子弟小学,1965年创办了半农半读的农业中学;1964年1月,西双版纳州财委召集会议,确定总场设中心商店,农场设分店、贸易组;[144]为农场建设和生活服务的砖瓦、石灰、碾米、榨油、小水电、机械修造、制糖等工业加工项目也开始起步。[145]移民逐渐熟悉了当地自然环境,能够识别可食与有毒的野菜和野果,提高了警惕,熟悉了生产,掌握了新的劳动技能,避免了不必要的伤亡。

1962年以后,边境骚乱逐渐平息,由于交叉居住和生活需要,移民开始尝试接触当地村民。广龙农场杨氏试着“到寨子里买糯米饭吃”,从起初不敢进村,到后来“做鞋子到寨子里卖”;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橡胶分公司的李某学会了傣语,在物资紧缺的年代,“这个地方没有猪油卖”,李某便托当地人“从外国买回来”[146] 。“南联山新职工家属做鞋子换群众鸡养,有的用钱买”[147]。与当地村民的交往消除了“怕”的心理,通过简单的交换改善了生活。

经过两三年的适应,大多数湖南移民适应了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生活,实现了定居。

(2)发展机遇。

西双版纳橡胶种植虽早,但长期处于试种阶段。1960年2月,思茅专署农垦局成立,[148]主管西双版纳垦区,大规模的橡胶开发才开始。这个时候到来的湖南移民依靠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先进的农业生产经验,不但很快适应生存下来,在百业待兴的农场他们还获得了较原来更多的发展机会,这加速了他们的适应过程,并吸引了其他湖南人口的自发流入。

“团结好从湖南来的干部和党、团员是作好支边工作的关键”[149] ,原来的支边干部因语言沟通和管理的需要受到了重用,“原公社一级的干部均安排为场级干部,大队级干部安排为农场作业区级干部,其他各级干部都根据其本人情况作了较为适当的安置,同时还提拔了110多名非脱产干部为脱产干部”[150] 。在经济和科技较为落后的边疆,“支边”人员中的教育、卫生行业人员及技术工人的专业技能为他们带来了更广阔的空间。学校、卫生、农机等各项机构和设施的建立并增加,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一部分人被培训作教师、卫生员,还有一批青年工人被选拔到昆明参加省农垦总局举办的汽车、拖拉机驾驶员培训班学习。[151] 技术工人通过工资评级,得到了比原来更高的收入,经济条件大为改善。[152]

当时农村并不多见的文艺活动、电影、广播等事物,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工人阶级先进性”,也吸引着“支边”青年。1961年,广龙农场职工排演的节目《支边青年歌唱新家乡》,参加全国职工第二次文艺会演,到北京表演;至20世纪60年代末,西双版纳垦区6个总场都成立了放映队,部分下属农场成立了放映组,轮流至生产队及村寨放映电影。[153] 1960年3月和1961年12月湖南省慰问团的两次到来 [154],在一定程度上也稳定和巩固了“支边”人员队伍。

对许多湖南移民来说,迁移以后,他们的活动或者说生产劳动能够获得比过去更多的实物和收入,实现了发展;相反,返籍并不能保证更好的生活,一些人的经济条件和地位反而下降了。云南农垦曾规定,返籍人员的党团组织关系暂不予转回,听候湖南省委组织部通知指名转给党团组织关系。[155]许多移民在迁移前将家产处理干净,返籍时为了路费又再次变卖财物,这种反复使他们的经济生活大不如从前。所以“至1963年,‘返乡潮’已基本在全垦区平息下来。后来,已返湘的青壮年得知垦区生活和经济条件改善的信息,又有相当部分人员重返垦区”[156] 。前文提到的汤氏一家迁回湖南后不久,家中老人过世,一家人只有父亲一个劳力,在农村生活困难。1969年,父母又带着姐妹俩回到南联山农场投靠亲戚。[157]经济因素是引起人口流动的重要杠杆,即使在迁移受到限制的年代,生存发展的新机还是吸引了大批湖南人自流向西双版纳,一些返籍的人又重返农场。

20世纪60年代,努力适应当地自然条件的湖南移民和处于流动状态的“返籍”“自流”及返籍后又“倒流”回农场的人口,共同反映了移民不断适应环境以寻求生存发展的过程及对自己生活的评价,他们因适应而定居,因不适应而返籍,因求生存而流动;因“不如家乡”而返乡,因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工人阶级”身份的吸引而自流、倒流。由农民变为工人,从“靠天吃饭”到“吃工资”,迁移前后身份的变化、更多的发展机遇,在移入地较高的经济收入等最终使大部分人定居下来,适应与生存毋庸置疑是他们能否实现定居的根本原因。

3.湖南移民社区与湖南人群体

迁移与最初的适应过程只是一个过渡阶段,移民社会最终要向定居社会转型和嬗变。在这种转型与嬗变过程中,如果脱离一定的社会组合关系,移民就是一盘散沙,易为当地人群所同化。湖南移民不仅数量庞大而且以各农场为中心集中居住,整个20世纪60年代,他们的返籍、自流、倒流,适应、生存、定居都在农垦体制内进行,相对封闭的农场作为移民社区,为西双版纳湖南移民群体的形成创造了地域条件。

为了便于管理,安定移民,方便生活,“支边”要求“男女平衡”,到农场后“保持建制,不与原来的老队混编”[158],“我场的新工人多数以原公社、大队为单位分配到生产队,所来的8个大队,只有1个大队青壮年分配在两个单位,其余都是一个或两个大队分配在一起,有三个新建队,除了一部分老工人作骨干外,全是由新工人组成”;[159]“我们来到的这个队当时叫四作业区三队……当时有湖南支边职工103人,占全队职工109人的94.5%”[160] 。这就是说,移民所处的社会环境暂时未发生根本改变,未婚青年的对象都是家乡人,少部分人的工作调动也是从此湖南人社区到彼湖南人社区,许多家庭之间还有亲属关系,这就像是将原来的湖南村社搬到西双版纳,连村社间的亲属关系也一块儿迁移了。村社文化的完整移植,使移民只要单纯地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就能实现定居。自流人口为求生存而在各地间不断流动,“流动人”没有从根本上受到其他群体的固定影响,流动区域也限于大量湖南籍职工定居的农场,因此他们身上也保留着较多的移出地特征。人是文化的载体,同一区域的人,在同一时段内,以同一身份集团性地长期移住到同一个新区域,原籍文化会自然地形成一种相对的定势。湖南移民基本上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圈子中,这个圈子中有相对固定的人,人与人之间有固定的关系,西双版纳由此出现了“湖南风”。

在移民社区内,人们的生活非常简单,“每日只要做事,吃饭有食堂,娃娃有托儿所”[161]。移民和当地人之间语言不通,彼此不熟悉,因此对当地文化缺乏认同感;另外,为“帮助兄弟民族”而“支援边疆建设”的宣传和风俗习惯的差异,形成一种来自经济文化相对发达地区的优越感,使他们不可能很快与当地民族融合。从脱离湖南农村进入西双版纳起,他们就用不同的称呼将自己与当地人区别开来。相对于当地“老百姓”,他们自称为“老工人”,[162]“老百姓”是种田的农民,“自种自吃”;“老工人”是国家企业职工,是“国家的人”,每月有工资,有医疗保险,老了领退休金。这种心理限制了他们与当地人的交往,李某、杨氏等个别人的做法不过是为了获得便利或改善生活。农场职工在当地人眼中是外来户,是说汉语、穿汉装、住平顶房,不信南传上座部佛教的“陌生人”。双方都有自己固有的界限,有内外之分,在感情上、心理上都存在着社会距离。“文化大革命”期间,家庭副业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双方交换的条件不复存在,有限的交往因此中断,移民的生活更为简单。

移民家乡的传统文化世代沿袭、根深蒂固,即使搬迁引起区域环境的巨大变化,他们也不可能全部抛弃原有的文化;相反却总是力图在新环境中保持,并在新区域的容纳下继承和发展原有的传统文化。农场既是移民依托的亲缘组织又是地缘组织,成为他们重建文化环境、维持原有价值观的中心。他们通过不同的方式阐释迁出地文化体系——语言、道德、风俗习惯和历史传统,并进而塑造社区历史。尽管湖南移民社区不断变迁并逐渐被打破,但少数地方仍然保留了这类社区的一些特征。在景洪农场,当年的醴陵支边人员组建了一个小班子负责婚丧嫁娶时的吹拉弹唱,如今,只有在当年支边人员的丧事场,才能听到这些老人演奏悠长的家乡曲子;景洪农场四分场通用的一种语言,用云南方言读字,音调和语调却带有浓重的醴陵口音,场内不论醴陵人、墨江人,傣族也好、汉族也好,都会说这种“四分场普通话”。[163]湖南移民社区的出现一方面是移民对原籍感情和风俗文化认同的表现;另一方面表明移民已经开始新家乡的建设,开始从移民社会向定居社会嬗变。

迁移使原有的文化系统构成被打乱,必然在迁入区经历一定的变异过程后重新组合,形成一个适应新区域的新文化系统。定居农场的湖南移民群体因集中居住和主动选择而保有许多湖南文化特征,但从迁移肇始,他们便已经和移出地的湖南人产生了差异。在群体迁移的旅途中,原来的社会地位与阶层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干部、农民、小手工业者……大家随着迁移大军,共同面对未知的一切;到达移入地后,人们在小社区内聚居,大部分的劳作、生活时间都在一起,开荒种植,在食堂吃饭,孩子送托儿所,休息时间聚在一起自娱自乐……在这个特别的时期,在陌生的异乡,艰苦的生活加深了移民心理上的相互认同;大家相互平等对待,共同的迁移经历、共同的劳动生产、共同的生活内容,成为他们共同的集体记忆;他们经历了种种心理过程,建立起一些新的关系,在农场内部实现了社会重组,成为一个既区别于当地人又不同于迁出地湖南人的新群体。

(三)发展变迁与湘籍农场人(1970—1990年)(www.xing528.com)

20世纪60年代末,“支边”及自流的湖南移民在西双版纳各农场实现了定居,从此,农垦的体制变动、农场的政策变化和文化变迁使他们的生存环境发生变化,对他们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为适应这些变化他们开始了新的变迁。

1.“兵团建制”

1967—1969年处于特殊时期,农垦各级相应开展政治运动,生产活动相对减少,“1967—1969年间,农垦各级领导机构相继瘫痪,农场的生产建设处于无政府状态”。[164]人口增加、空间交错,由生产模式、文化观念等差异引发的冲突开始凸显出来,因农场植胶空间的扩展而引发的土地、放牧、橡胶、鲜胶乳等生产资料的争夺,以及因文化观念差异所引发的职工和村民间的冲突时常发生,“这一时期,牛吃火烧橡胶的现象也较突出”[165];“在职工中,……民族政策观念削弱,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侵犯群众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166],有时两个或几个人的打架斗殴,甚而变为整个生产队与村寨之间的群殴和冲突。

在国营企业内部,国家的一切政策和运动在农场都被严格地执行,1967年西双版纳各总场“相继成立‘造反’组织”;1968年3月,“各总场、农场相继被‘造反派’夺权,后经‘大联合’成立‘革命委员会’”;1968年6月“各场先后开展‘清理阶级队伍’派性斗争”;1968年12月,西双版纳农垦“清理自流到场的湘籍人员”,[167]湖南移民群体相互之间也有一些“斗争”[168],湖南移民群体的分化也悄然开始。

1970年3月,根据“中央军委批准组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和昆明军区党委的批复”,云南农垦组建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原省农垦局所属地(州)农垦局及国营农场组建成4个师、18个团和5个独立团”。[169]西双版纳垦区组建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一师,这一建制一直延续到1974年10月。兵团建制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局势,并使农场的物质条件得到发展,“1970年组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不久一师党委决定自办商业,经与地方协商,原有代销商店归口管理……从此农垦有了自办商业”;[170]“1971年,一师所属各团保卫股派专人管理户口,从此,国营农场的户口纳入城镇户口管理范畴……”;[171]“1970年组建兵团后,农机迅速增加,1974年大中型拖拉机增至732台,手扶拖拉机增至605台,驾驶员不够,各场就委任第一代技术骨干中的老驾驶员充任教练,自己办培训班,或采用传、帮、带的办法,一个师傅带几个徒弟,边学边干”[172];“兵团一师时期,上海和云南曾一度协议将上海静安医院迁至景洪,作为农垦职工医院。……后静安医院未能迁来,改由援助医疗设备、帮助培训医务人员,协助一师建院。……1975年4月州农垦分局医院正式开诊”[173]……,这些变化在客观上进一步改善了湖南移民的生存条件。

兵团建制时期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知识青年大批到来,现役军人进入农场,他们对当时居住在农场的湖南移民产生了不小的影响。1968—1971年间共有知青106 561人来到云南,他们中的多数也是到国营农场,即当时的生产建设兵团。[174]西双版纳各农场,在1966年以前就有几批数量不多的知识青年到来,1966年以后,知识青年到农场的数量激增,“1968年2月,……北京55名‘老三届’知青自发组织并经周总理批准来到东风农场”;“同年12月首批上海知青到达勐腊总场。至1972年,垦区先后安置了京、沪、昆、渝四市知青10余批,总计52 941人,其中北京3051人;上海30 245人;昆明4097人;重庆15 548人。另有其他城市的知青353人。使知青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56%”。[175]在兵团时期,“师、团、营、连四级正职干部均由现役军人担任”[176]

2.移民社区变动与文化变迁

(1)农场的发展,体制的变迁,运动的开展,人员不断变动,打破了湖南人集中居住的社区格局。

首先,知识青年和现役军人的迁入,直接改变了湖南人集中居住的局面。兵团时期国营农场人口剧烈增长,西双版纳农垦职工的数量“1974年达最大峰,有90 419人”[177] 。20世纪70年代以前,湖南支边青壮年是农垦系统移民数量和规模最大的一次,加上为了安定这批移民而采取的“不与老队混编”的做法,使得一个个湖南移民聚居社区形成。兵团时期,湖南移民已经适应了在农场的生产生活,与来自其他地方的农场职工相互熟悉,隔阂已大大减弱,这个时候他们以“老工人”的角色,迎接新移民的到来。比湖南移民数量更多的知识青年来到农场,直接打破了湖南籍工人集中居住在某一生产队的局面。

其次,现役军人和知识青年大批到来,推动了农场各项事业发展,人力的增加使得“垦区植胶空间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大的拓展,新的营、连陆续建立,至1976年,全垦区8个农场总人口14.12万人,职工8.86万人,植胶30.27万亩,664.75万株,其中16.01万亩开割,1976年总产干胶3539.97吨”[178] 。今天全国橡胶面积最大的橡胶农场——勐捧农场,在总场时期只是隶属于勐腊总场的一个小场,兵团时期勐腊总场更名为云南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第六团,原勐捧农场为第六营。1974年,六团六营与兵团时期新建的八营、九营、十营、十一营、二十营、二十三营、二十五营组建为十九团,兵团建制撤销后十九团更名为国营勐捧农场,[179]鉴于这一时期在勐捧农场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地位,该场的志书也将其正式形成的时间定为经兵团时期拓展后的1974年。

植胶空间拓展,新的垦殖点建立,必然需要人力补充。此时,早期创建的各农场已经粗具规模,景洪县各农场的部分人员被抽调支援建设勐腊县各农场,1970年底新建的几个营中,八营(后为勐捧农场二分场)、九营(后为勐捧农场三分场)是由一团(今景洪农场)抽调人员组建的,十营(后为勐捧农场四分场)、二十营(后为勐捧农场五分场)则由二团(今东风农场)组建。[180]被抽调的工人以湖南移民为主体,他们又经历了一次跨县迁移。例如,在天河农场受批斗的A这时便选择带领全家离开;前文提及的离职后又返回南联山农场投靠亲戚的汤氏父母,为了谋求新的发展也随亲戚选择了迁移,两家人都迁到了后来的勐捧农场三分场。[181]勐腊县各农场建立的比较晚,支边人员分配并不是很多,勐捧农场1959年9月刚创建,最初没有分配醴陵移民,1960年的祁东移民仅有514人分配至此。[182]这个时候从景洪县调入的湖南移民属于二次迁移,脱离了湖南移民圈,面临着新的生存环境,必须作出相应的改变。湖南移民在各农场之间的流动从不间断,如1984年,黎明农场四分场又抽调了37名湖南工人组建勐捧农场八分场七队。[183]国营农场作为移民社会,人口总是处在持续变动之中,这种变动将湖南移民的社区不断分割。

(2)人口的变动在打破和分割原来湖南移民社区的同时,也为移民社区注入了新的文化,进一步改变了湖南移民群体。

人创造文化,文化又涵养着人,人是文化的载体。尽管知识青年后来大都离开了西双版纳,但这些来源、经历都不同的人们来到国营农场,在当时确实改变了农垦体制内的“湖南风”,引起了移民文化的变迁。知识青年来自经济发达的城市,他们所接受的教育、生长的环境以及部分人有过的“打砸抢”造反经历使他们的行事作风与湖南移民有很大不同。在湖南移民眼中“知青胆子大”,并不那么安分守己,敢于破坏规则,“知青城里来的,胆子大些,敢搞!把上山的树砍了做木工”;[184]“1973年4月1日,二团六营知青打群架,31人中打死3人,重伤2人,轻伤6人”。[185]但群殴仅限于“知青打知青”,知青与吃苦耐劳、较为朴实的湖南移民之间并没有什么激烈冲突;另一方面,知识青年带来的各种新鲜事物,先进观念,还吸引着许多“老工人子女”。

“支边”青壮年在湖南生长了二十年,在迁入西双版纳后的十年中又是农垦体制中的绝对多数,知识青年在农场的几年虽然也对他们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还远不能改变他们身上牢固的湖南文化特征。支边青年的后代则不同,他们大部分在农场生、农场长,少部分也是在三四岁时就随父母到了西双版纳,几乎没有受到湖南社会文化的直接影响。他们熟悉的是西双版纳的自然环境和农场的生产生活,在父母忙于劳动生产时,上山背柴、采野菜、挖山药;在“备战、备荒、为人民”、“深挖洞,广积粮”为指导的年代,“要准备打仗”的他们又学会了识别山上的草药;他们还从技术工人那里学会做木工、夯土基……农场和地方本来互不统属,农垦自办学校,职工子弟与场外同龄人接触不多,加上交通不便,人们被局限于所属的农场内。所以,尽管对农场的一切十分熟悉,湖南青少年对外界的认识却很贫乏。

知青来到农场后,首先是解决了农垦教育的师资问题,除了小学的办学水平大大提高外,“中等教育发展很快。至1974年基本上营有初中,团有高中。共有初中57所,教学班130个,学生7600人,……1972年开始创办高中班……至1974年,全垦区共有高中班9个,在校生265人。至1977年,垦区完备的基础教育体系基本形成,职工子女从托儿所一直到高中,就学问题已能在系统内解决”。[186]其次,知青的重要性不仅在于推动了农场各项事业的发展,使得移民的生存环境大为改观;更在于他们是农场封闭的环境中,青少年接触外界文化与观念的唯一鲜活窗口。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宣传科的段某谈起对知青的印象时说“知青带来很多东西,这里的人嘛……,像我们这些老工人子女,在这种地方,又封闭,见不到什么世面,憨不噜粗粗的,也认不得打架闹事,没有什么文艺活动,他们一来就跟着到处混,学处朋友,在外面玩,搞人际关系”,“原来这里老山沟沟,见识不方便,到一趟勐遮都不得了”。[187]少年们不仅从知识青年那里学到丰富的知识,还跟随他们悄悄传看《一双绣花鞋》《梅花档案》等手抄本“禁书”,学习各种乐器,甚至模仿他们的发型装扮,行为作风……各种看来十分新奇的事物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湖南青少年,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他们对知识的追求,拓宽了他们的视野。几乎再没有人愿意跟随负责婚丧嫁娶的小乐队学习演奏传统乐器,做“接班人”,大人们因此“急得跳起来!‘你们这些鬼崽崽不学,以后我们死了没人给我们吹’”,这些少年追求着他们心目中的“时尚”,而与他们父辈身上的湖南传统渐行渐远。

不同来源的移民在相同的地域范围内生活,他们相互影响,互相改变着对方。关于不同群体的交往与融合,在后文“地缘社会的形成”中还将会详细论述。

20世纪60年代末以后,知青和现役军人大批进入西双版纳各农场,湖南移民因各种原因不断的调动,使得一个个湖南人居住的社区和湖南移民圈逐渐被打破,面对不同的生活环境和需求,西双版纳湖南人发生了不同的改变,开始出现了不同的特征。又因为农场和地方互不统属和相互隔绝的关系,西双版纳湖南人受当地人的影响不大,更多的是受到农场移民文化的影响。

3.农垦体制与农场人的形成

在长期较为封闭的农垦体制下,为适应不断变化的农垦与移民文化环境,西双版纳的湖南籍人口越来越多地与来自其他地方的农垦移民相互融合,成为带有自身特点的“农场人”群体。

(1)“农场人”的形成与农垦体制密切相关。

作为当地较独立的生产与生活单元,农垦与地方互不统属,在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下,农场的生产、交换、流通和分配,都是由国家包揽下来:生产过程中,工人们都是在“集体化”的劳动组织里,执行农场统一的生产计划,统一的出勤天数,统一的开工时间,统一的作业任务;交换过程中,实行的是产品统一上交,资金统一拨放,物资统一分配,工人完全不进入交换和流通领域;分配实行的是八等级工资制,职工经济收入差别不大。

为了发展橡胶,农场接收了大量人口,而当时的西双版纳还没有与这么多人口相适应的社会设施,为了保证劳动力的生活和生产,国营农场“自办社会”,建立起了从教育、卫生、商业、娱乐到与橡胶生产和工业相关的各种设施,自成体系,百业俱全,农场、分场有自己的学校、卫生所、医院、基建队伍、运输单位……作为农场最基本组织的生产队,同时又是行政单位和社会生活基本单位。国营农场长期“包下来”了职工子女的就业,在农垦内部安排工作,“80年代以后,招工主要为内招,老职工子女逐渐成为第三代农垦职工的主体”;“1982年以后,垦区新职工的主要来源为老职工子女”。[188]老年人退休后,休闲的时间增多,但是他们的生活与交往仍然没有超出农场的范围,“1987年,在勐醒农场首先成立了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简称‘退管会’),在生产队成立退管小组,把全场500余位退离休职工组织起来,开展有益的活动”;1988年10月29日“分局老年体育协会成立”。[189]因为远离市镇,农场职工除从事橡胶生产外,还种植蔬菜瓜果发展副业;一些自流人口走队窜场做生意,卖肉卖菜卖冰棍,卖爆米花,收酒瓶废塑料……农场职工足不出户也能生活。可以说,农场职工和职工子女无论在生活和生产上,从生到死都不需要和外界发生太多的联系,在这种较为封闭的农垦体制下,国营农场作为汉族聚居的社区,内部整合显得比较容易。

(2)“农场人”与其他人群的差异。

在农垦与地方互不统属的模式下,一方面是体制内的农垦移民内部整合比较快,另一方面是农场职工与体制外的当地人或者其他移民的差异却延续下来。在从事的生计方面,特别在民营橡胶很少的20世纪80年代以前,农垦职工与当地人在职业上有着很大的不同;农场职工多是来自省内其他地州或外省的汉族人口,与当地民族在风俗习惯、社会观念等方面各有所向,他们称当地民族为“阿尼族”“老傣族”,实际上包含了对自己生活方式的认同。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前,国营企业还是大部分人心中较为理想的“单位”,只要是国营农场的固定职工,无论从事的职业辛苦与否,他们和后代的生存是有保障的,不至于生活无着,还可以享受到农机、水利、水电、医疗、气象、广播等设备和技术带来的便利。橡胶作为战略物资的地位与西双版纳垦区在生产橡胶方面的优势和业绩,使得版纳国营农场职工的收入稳定且颇丰。农垦扶持地方经济,“80年代末至90年代前期,农垦系统的工农业总产值和上交地方的税费,在全州工农业总产值和财政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均为40%左右”;[190] 1982年,“分局拨款20万元,援建景洪工人文化宫”;[191]“1985年冬,州政府召开扶贫工作会议之后,垦区共选定扶贫点22个。……在增强贫困山区造血功能的过程中,农场给予了必要的经济扶持,将‘三通一建’(即通路、通水、通电,建学校)作为必要的基础工程,优先扶持”;[192] 1988年3月13日,“分局与州乡镇企业局签订合同,由农垦分局向州乡镇企业局提供扶持民营橡胶发展的贷款和贴息贷款”,[193] 经济生活的保障和优势,无形中增加了“农场人”的心理优越感和集体认同。

封闭的体制和一度的优越感使“农场人”带有了某些特征。国营企业的性质要求职工讲组织讲纪律,不像农民那样自由散漫,也不像自流人口那样较少受到框框条条的限制,而是必须按时上下班,照章办事,国家政策要严格的执行,企业制度要严格的遵守,不然就可能失去工人的资格或是面临降低生活水平的危险,而那种“老百姓”和“老工人”的划分,实际上就是国营农垦体制与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划分。国营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济保障,是“老工人”群体的特征和存在的基础之一,随着新职工的不断加入,“老工人”群体也不断扩大,不再单指湖南支边青壮年,“老工人”即是“农场人”的前身。“农场人”的概念不同于“汉族”和“老傣族”“阿尼族”的民族划分,也不同于湖南人、四川人等在来源上的划分,而是指仅限于农场正式职工及职工子女的社会群体,因为只有他们才受到农场这种企业文化的影响。20世纪80年代自流向西双版纳的湖南人有的成为农场临时工,大部分则没有获得农场的工作,他们的生活经历就与农场职工不同。相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农场职工来说,他们的经济地位比较低,从事的职业往往是劳动强度比较大,当地人和农场职工不愿意从事的职业,这些来自湖南或其他地方没有固定工作的自流人员被农场人称为“黑包工”,指他们无粮无户,从事比较脏和累的职业,“老工人”的称呼透露出“农场人”的优越感,也反映出湖南籍农场人与农垦系统外的湖南籍人口的区别。

(3)湖南籍农场人。

20世纪60年代的支边移民对故土有着强烈的情感,总是希望叶落归根,退休后回家乡安度晚年,甚至为此在回乡探亲时,就为子女物色对象,将女儿嫁回湖南,以期将来有所依靠。但是经过几十年在农场的生活与工作后,他们适应了周围的环境,最终与其他农场职工融合成了农场人,退休后大多年老体衰,子女也都在西双版纳,返回故乡的心情已淡漠;少部分老家亲戚比较多,对故土牵挂比较深的,回湖南后发现各方面都不适应。因为多年生活的隔离,亲戚朋友都比较疏远了,认识的人也少了,气候也不适应了,自己虽然乡音未改,但人事全非,常常陷入“笑问客从何处来”的尴尬境地。因此,一些人又重返西双版纳,最终选择了有亲人、朋友、同事的农场作为其归宿。云南“气候好”,湖南“老的死了,小的不认得了”,“屋里(指湖南)没哪个了”,[194]当年的湖南支边青壮年都已经成为了西双版纳的农场人,他们的身心熟悉的是农场的自然和人际环境。

支边青壮年的子女,在西双版纳出生,在国营农场长大,接触的是来自其他地方的职工子女,与他们有许多共同的经历:父母都是农场职工,生活的技能、所受的教育、所接触的事物、所受到的影响几乎都在农垦内部完成。到了工作年龄后,又由农场分工参加劳动成为农场职工,同事就是过去的同学,工作的环境就是自己一直生活、学习的环境。由于几乎没有受到湖南文化的影响,加之封闭的农场生活,他们比他们的父母更具有“农场人”的特点。

湖南移民向农场人的变迁还从他们的婚姻上反映出来。例如笔者调查的一个支边移民家庭中,A先生是当年的支边人员,有子女6人(分别为B1、B2、B3、B4、B5、B6),其中20世纪80年代前结婚的B1、B2、B3、B4,对象都是湖南人。尽管A的妻子杨氏表示子女的婚姻他们并没有干涉,但这一现象至少从一个侧面证明了20世纪80年代以前湖南人作为一个紧密群体存在的事实。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橡胶分公司的李某说“几个娃娃都是和当地我们一起来的人交朋友”,他认为“找其他人搞得不好甩你嘞”;“找个湖南人,不管怎么说,说话办事方便点”。[195]再来看20世纪90年代B5、B6的婚姻,B5的妻子是云南籍农场职工的后代,B6的丈夫则是农场的傣族职工。他们过去是同学或校友,工作后又在同一系统,这就是“农场人”的结合。实际上在湖南支边青壮年的后代中,年长的几个配偶是湖南人,年幼的几个配偶为云南人;或前妻(夫)是湖南人,再婚找云南人的情况很多。[196]

总之,在这一时期,第一代湖南移民身上的移出地特征越来越少,移民后代在农垦体制内成长,“湖南人”逐渐成为了“农场人”。

(四)“农场人”的变迁(1990—2010年)

“农场人”仅仅是湖南移民及其后代变迁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时代在进步,体制在发展,时代体制中的人也在不断变化。

1.企业改革——农垦体制的打破

国营农场自成一体、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系,以及与地方互不统属的封闭体制,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农场的巩固和发展发挥过作用,是独特的“农场人”群体形成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但农场作为农业企业,还要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公共设施,维护社会治安,实际上承担了政府的职能,到20世纪80年代,这种以企代政、政企结合的体制,弊端日益突出。“西双版纳农垦分局1988年盈利3146万元,扣除交地方7%利润留成214万元,交总局财政1955万元,交能源交通基金107万元,交地方建筑税33.7万元,交教育附加费250万元,还贷款338.9万元,剩余497.5万元,仅占15.8%”。[197]农场作为法人,有纳税的义务,但享受不到税收返还、财政补贴,不仅要为“大社会”交纳税金,上缴利润,而且还要为农场内部的“小社会”承担政策性支出,要自养离退休职工、自办教育、自修公路、自建房屋等,这就是“企业办社会”,即农场负责办理包括文教、卫生、政法、民兵、对外交通等本应由地方政府办理的事务,其费用“除国家给予少量的文教补贴、政法人员经费、老残干部安置和边防执勤费四项外,均由农场负担”[198]

1986年,国家农牧渔业部发布了《关于农垦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报告》,[199]开始改革农垦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根本方向是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改革的重点,一是改革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调动农垦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处理好农垦企业同当地群众利益的关系”[200]

国营农场的经济体制改革弱化行政职能,强化企业经营,使得“统一、集体”的传统农垦体制被打破,与市场的联系加强,农场职工的经济状况产生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前,橡胶属国家统购统销物资,营销方式以交售为主,由省局供应站按照国家计划调拨销售。1990年至1993年,统一交售制演变为联销与自销相结合的体制,自销比例逐渐加大。[201] 1994年,云南省政府批准农垦总局转为经济实体;[202]“1996年2月,省政府批准组建云南农垦集团,成立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内部实行母子公司制,建立以资产联结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原6个分局改制为分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集团公司履行委托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责和社会性、政策性工作”[203] 。农垦与市场日益结合紧密。

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各农场因具体情况存在差异,发展路子开始有所不同,分别建立了橡胶制品、食品、电力、建材、医药等第二产业和商贸、物资供销、旅游服务业等第三产业;农场“定包奖”生产岗位责任制逐渐建立,广泛推行家庭农场;车队、食堂等实现承包,“农场人”在职业上出现了差别。“大锅饭”的打破,使原来农场职工经济状况差别不大的情况改变,过去生活和收入稳定的状况不复存在,农场人存在的经济基础遭到破坏。劳动力的饱和以及各种负担,使得农场再无法安排大量职工子女就业,至1993年,西双版纳农垦系统“总人口达14.23万人,占全州人口总数的18.1%;职工7.42万人,占全州职工总数的60.2%,占云南农垦职工总数的52.3%”[204] 。国营农场拥有的劳动力大大超过了农场生产的需要,同时,这种增加职工的方式也“不利于农林牧渔场经济的繁荣和职工素质的提高,也不符合劳动制度改革的精神”[205] 。因此,自1993年起,农场子弟不再分配工作,农场职工的后代必须向农垦体制外寻求新的出路。地方的各种社会机构逐渐建立起来,且比政企合一的农垦更为灵活、专一,因此发展很快,农垦机构精简,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渐归并地方,这是企业发展的必然,并反过来促进农场人与当地人的交往和融合。

封闭体制的打破,使得农场与农场之间、农场内部职工间的同一性减少,“农场人”存在的体制和经济基础在很大程度上不复存在。

2.市场经济与“农场人”的变迁

经济交往始终是影响移民变迁的重要原因,农垦体制对“农场人”形成和存在的作用就在于它使得这个体制中的人在经济管理和生产生活方面保持着相对独立的,与体制之外不同的特点。经济交往同时是移民与当地民族之间联系的重要途径,这种交往和联系的多少造成不同群体相互间融合程度的不同;经济的发展也使得不同群体间的关系发生变化,进而影响着移民的变化方向和途径。

经济因素在湖南移民定居西双版纳并转变为农场人的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促使移民与当地人交往的最早动因就是经济生活的需要。李某和那些走村串寨卖东西的人,过去一般经历丰富、思想开放、适应性强,移民的变迁往往最早从他们身上反映出来。即使在特殊时期,农场工人与当地村民之间的经济往来也没有完全中断。随着农场有意识地改善比较紧张的场群关系,通过“林业三定”划出有争议的用地并大力扶持民营橡胶,农场人与当地人的交往处在复苏当中。在扶持民营橡胶的过程中,农场派到村寨的技术员首先和当地民族接触,他们互相接受对方的文化,有的技术员被留在地方工作,分离了农场人这个群体。“农场人”因为环境关系和经济交往的需要,在行为细节上也多少与当地人有相似之处。20世纪80年代后,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也不可避免地对包括湖南籍人口在内的“农场人”产生影响。

对于西双版纳的农场人来说,他们的命运是和橡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改革开放前的28年,农垦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国营农场的布点建设主要围绕发展天然橡胶进行。多年来,垦区产业结构单一,以橡胶为主的种植业生产人员占80%左右,工副业、运输业、建筑业占5%左右,商业服务和其他行业不足10%”[206] 。20世纪90年代后,农场扩大橡胶种植的土地余地已不多,1996年,云南省“橡胶种植面积已达15.63万公顷,占橡胶宜林地面积的89.2%”[207] 。这一时期,农场早期的胶树也开始老化,面临更新,“八五”期间,云南农垦“二十多万亩老胶园需要更新改造”。橡胶与生态平衡问题自20世纪80年代初被提出后,就处于不断的争论之中,20世纪90年代,政府部门提出“在现有胶园的荒地上补植补造是可以的,但总的说不宜再扩大”,“所以橡胶种植面积就是200万亩,不再发展”。[208]

有限的资源加上激烈的市场竞争促使农场做出相应变动,各种改革开始实施。农场产品统一收购的制度不复存在,因自销产品与市场的联系加强,1990年,“景洪、东风、勐捧、勐满、勐腊、勐醒、橄榄坝、大渡岗、黎明等场30余人前往天津参加第九届全国农垦产品订货会”。1991年泼水节期间,西双版纳农垦在景洪北路布置“农垦一条街”,参与傣历年展销活动,“签订1400余万元的销售合同,现金销售收入35万余元”。此后,农场还参与了1992、1993年自治州举办的傣历年和建州30年展销会。[209]食堂、招待所、车队等由对内服务转为对外经营,并兴建新的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与地方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在市镇集资建商铺等,与外界的接触增多,“1991年2月,分局招待所与商业公司合并,成立分局商业服务公司”;“1993年1月,勐养水泥厂实行风险抵押承包。2月,分局商业公司实行国有私营,职工租赁柜台自主经营。4月,分局招待所划归绿桥旅游开发公司,进行改造装修,更名为‘绿桥饭店’。4月,勐醒农场投资修建的‘翠屏峰热带雨林公园’正式对游人开放。5月,橄榄坝农场将12辆东风牌货车按净值有偿转让给职工个人经营。……12月18日,橄榄坝农场职工丁镇文等人自筹资金兴办的旅游景点‘勐巴拉纳西王国园林’,建成开放”。[210]西双版纳各地都有农场集资兴建的酒店、商铺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使不同的农场在经营管理上出现了差别,加之它们各自所处的自然环境也存在差异,在不同农场生活的人之间共同特征减少,而与当地人群更多的趋向相一致。

随着农场和地方经济联系的加强,职工从事的职业渐渐脱离以橡胶为中心的局面,谋生出路开始多元化,单个家庭之间的差别加大。一方面是生产岗位责任制、家庭农场、承包的实行,使一部分职工“先富起来”,经济收入提高。食堂、车队因承包由对内服务型向对外经营型转变,承包者在不断适应外界需求的过程中变化剧烈。另一方面,大部分农垦职工的收入不再像过去那样稳定。为了减轻负担,不但农场子女不再分配工作,职工也开始下岗,在岗职工岗位面积增加,实际上减少了收入。在求生存的过程中,“农场人”之间的竞争开始加大,过去由于农场职工集中居住的特点和经济交往的需要,在一些农场、分场或生产队与村寨交叉的地方,往往形成了一些习惯的集市,人们逐渐在这些地方建房开铺,随着农场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人们开始在这些地方争夺地盘,黎明橡胶分公司所在地勐板,道路两旁已经全是商铺,现在想建房是“有钱没地点,地都被别人占光了”[211] 。农场子女失去了就业保障,“就是不分工,娃娃冒(没)的吃”[212]成为农场职工的忧心事。“农场人”经济优越性的丧失,内部贫富分化的加大对他们产生了很大影响,动摇了“农场人”存在的经济基础。

市场经济不仅使“农场人”内部出现了分化,也使“农场人”对外的经济地位发生变化。对于收入低微的临时工和没有固定职业、生活无着落的自流人员来说,为了生活,他们经营种菜、贩猪,回收酒瓶、废塑料,卖冰棍、爆米花等小买卖,从事的劳动强度比较大,生计不太体面。20世纪90年代以前,这些人被农场人称为“黑包工”,这个称呼透露着有固定收入的农场职工在经济地位上的优越感。封闭体制和国营农场的性质使“农场人”讲求组织纪律;而“黑包工”则较少受到框框条条的限制,为了解决生活来源他们的思想也往往比较灵活,对于做生意有自己独到的经验和见解。生意人必须得把当地的生产情形,社会状况,以及货品的需求数量弄清楚之后,才能营生求利,因此早期做生意的“黑包工”实际上就是“边疆经济通”。虽然他们的知识是零散的,没有系统的,但因为他们是实际的商人,他们从实际经验之中获得的关于当地经济、商业的知识和建立的人事关系,不仅对他们的生存极为重要,也加速了他们与当地融合的过程。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他们逐渐积累了财富,为求生存而到西双版纳的他们,又对故土的情感较浅,致富后就愿意在当地安家,于是开始在城镇集市开铺,离开了农场这个生活圈成为当地的新成员。国营企业体制庞大,改革中往往面临许多曲折,地方企业比较灵活,负担少,自营橡胶收入高。因此,地方经济发展,“老百姓”经济生活不断改善,西双版纳居民年均收入与农场人均收入的差距逐年缩小,并超过农场职工的收入[213]。相对于农场职工经济地位的降低,“黑包工”和“老百姓”的经济地位则不断上升,自我意识增强,强烈的反差使得农场人的改变日益剧烈。

总之,湖南人与农场职工融合为“农场人”群体后,因各地环境迥异,农场不断变迁和新的生存发展问题出现,他们为适应新变化,做出了相应改变。

3.群体变迁中的个体差异

湖南移民最初的迁移靠得是政治力量、各种行政手段和农垦体制,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为他们的定居创造了条件,但湖南移民的生存适应及发展不是凭国家的帮忙。移民要在当地社会定居就要依赖当地社会,也就必须和当地社会融合,适应新环境并与当地人不断融合的过程是漫长的,其间移民个体的变化不尽相同。影响移民变化程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他们在移出地的职业和社会根源,也有他们移入时间的长短,更有移入地经济、文化、社会差异等诸多因素,还有移民和移民后裔的区别。

就移出地的影响来说,进入西双版纳的第一代移民都有自己的政治、文化、经济背景,在故乡就分属于不同的社会群体,他们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等各方面都被打上了深深的烙印。老家经济条件的优劣是早期湖南支边青壮年实现定居已否,或者是否返籍的重要原因。移民在移出地的种种经历不仅影响着他们的适应状况,也使他们在移入地的发展和变迁产生差异。

进入西双版纳后,湖南移民脱离了原来的社会和群体,移入地的各种因素对他们变迁的作用加大。早期,这些移民大多数都因相同的原因迁徙,在农场处于基本同等的地位,都是开发边疆的普通劳动者,此时他们之间的差异比较小。然而在定居云南本土化的过程中,他们因为移入的地区不同,受到的各种影响不同,进而产生了差异。例如知青大批返城后,单靠零散的自流人员无法填补农场劳动力空缺,在补充劳动力问题上各农场采取了不同的措施。勐海县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不单经营橡胶,橡胶生产只是集中在几个分场,过去的职工主要是湖南和墨江籍的,补充的职工也主要是湖南的自流人员和墨江、镇沅的农村青年;景洪县各橡胶农场开发比较早,扩大种植橡胶的土地较少,县境内傣族有自己比较肥沃的农田,生活有保障,还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与文化体系,不愿意成为农场职工,因而景洪县各农场补充的人员也主要是云南腹里地区的农村人口;勐腊县的坝子较景洪、勐海少,农场场区主要在山区,山区的哈尼族、克木人长期以来生产力低下,生活水平不高,农场对他们有比较大的吸引力,这一时期,勐捧农场除了招收内地农村青年外,还将周边的十来个村寨“并寨入场”,村民被招收为职工。在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湖南移民直到现在还比较集中居住在橡胶分公司所在地,勐板的小街上几乎都是湖南人开的铺子;景洪农场的湖南人所受到的文化影响和冲击来自汉族;而在勐捧农场,本来湖南籍人口就相对较少,“并寨入场”后,少数民族入场,和农场职工一同生活,其他来源的职工也有很多补充进来,各种各样的文化人群使得这里的湖南人变化巨大。[214]

同时,移民对移入地不同群体的影响也不同,湖南人或农场人与西双版纳傣族或其他山区民族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是不一样的。在各自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傣族和其他山区民族形成了不同的性格特征,“摆人居住坝子,天惠较丰,刻苦耐劳之精神自较低落,×若山头居民,尤其阿卡(今西双版纳哈尼族)人民,因山地瘠苦,耕种田亩,常在距村三四十里之外,每日朝出晚归,习以为常,阿卡妇女更为勤劳,於山上操作之时,背负重篮,胸拥婴孩,手搓棉线,一人同时兼操数事,辛劳备至”,[215]这决定了他们对同一事物有不同的反应和表现。傣族较优越的经济条件和闲适的民族性格使他们较少受到湖南人、农场人这些外来群体的影响;“阿卡”等山区民族因为生产力不高,生存条件相对差,在20世纪70、80年代,国营农场对他们的吸引力也就大得多。景洪市辖区内的所有农场中,2003年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就是哈尼族,其次是彝族。[216]因为所在地区和发展历程的不同,西双版纳农垦各农场的少数民族职工人数不一,但总地来说西双版纳三县中勐腊县各农场的平均少数民族职工最多。[217]勐捧农场1993年,“少数民族职工3390人,占44.1%,是州内各大农场中少数民族职工最多的农场”。[218]少数民族职工的多少又对农场职工整体产生影响,在相互影响的过程中各农场的湖南人或农场人渐渐地产生了差异。

在不同原因影响的合力下,湘籍人口与当地人的交往有早有晚、接触有深有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