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支边运动与地方支边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西双版纳长期较为封闭的状态限制了外来人口的流入;20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户籍管理制度、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之下,农民的迁移受到限制,国家的统购统销使得商业流动也不复存在,政府计划迁移成为移民的最主要原因。“支援边疆建设”就是这一时期最为典型的计划移民,西双版纳也概莫能外,既有中共中央发起的“支援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运动中的移民,也有云南地方政府计划招收的财贸支边人员。
1.“支边运动”与西双版纳湖南移民
今天西双版纳形形色色,从事各种职业的外地移民和移民后裔中,湘籍或湘裔人口占据着很大比例,湖南人可以说是西双版纳数量最多的外来人群。这样的历史现实,正源自20世纪60年代的“支边”运动与移民。
1958年,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发出《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决定》,提出1958 — 1963年,从内地动员五百七十万青年到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的开发和建设工作”[25]。经国务院批准,内务部移民局合并到农垦部,负责移民工作,[26]大批人口迁入国营农场。本书前论曾对这一事件作过简要介绍,被作为“运动”发起的向边疆地区的垦荒移民,带有很浓的“大跃进”色彩,后来由于迁移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从一九六○年下半年起有关各省、区均已停止移民”[27] ,全国“支边”运动宣告结束。尽管如此,1959—1961年的“支边”运动,仍然带来了大规模的人口迁移。据统计,三年中到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农场工作的青年共93万人,随迁家属43.8万人。[28]
1959年2月农垦部召开“全国动员内地青年前往边疆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工作会议”,对当年的迁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今年从内地迁移到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共六十六万人(不包括中央决定到海南岛的复员军人四万人,四川到昌都的一千人)。其中河南去青海十四万人,去甘南五万人;浙江去宁夏五万人;安徽(五万)、湖北(十一万)、江苏(六万),共去新疆二十二万人;山东去黑龙江十五万人(其中去密山农垦局三万人,去合江农垦局二万人),去吉林三万人,辽宁二万人,青海一万五千人,甘肃八千五百人;其他四十四万六千五百人均搞农业”。[29] 从最初的《决定》及农垦部1959年的安排看来,云南没有动员任务,也没有分配名额,但这时的云南农垦对劳动力有了新的需求。
至1956年,经几年的资源调查和橡胶树引种试种,云南开始正式布点建立垦殖场发展橡胶。1957年3月,农垦部部长王震来云南视察后,将云南省热作局改为省农垦局,由农垦部和省委双重领导。原垦殖场改为国营农场,同年又新建国营农场5个,接管军垦农场和地方农场13个,国营农场职工增加,橡胶苗大片定植。
20世纪50年代末,国内勘探出丰富石油气资源,为生产合成橡胶创造了条件,而天然橡胶却仍然需要进口,随着工农业的发展,生胶的需要量日益增大。另外,1952年中苏签订《关于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植胶、割胶、制胶以及售与苏联橡胶的协定》,规定中国向苏联的贷款“利息按年利2%计算”,“贷款的付还自1956年上半年开始”;“中国政府将以中国生产的橡胶偿还本协定的贷款及利息,而当中国未有自己生产的橡胶之前,则每年应从第三国尽可能购得之1.5万~2万吨橡胶,并以钨、钼、锡、锑偿还之”;“中国政府将售出,而苏联政府将购买50%以上的中国每年生产的橡胶,但苏联政府有权将其购买的橡胶数量增至70%”;“1963年以前售出苏联政府之橡胶,将按国际市场价格计价,自1963年起,当中国橡胶生产达到大规模工业生产时,则按低于国际市场价格8%出售之”[30] 。根据协定的这些条款,中国需用橡胶偿还贷款,若本国生产不够则需进口,这会占用大量外汇,而苏联将以等于或低于国际市场的价格购走大部分的中国橡胶。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橡胶生产的规模必须扩大。
因此,1959年农垦部、化工部党组《关于大力发展天然橡胶的报告》提出“根据需要与可能,在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除现有的120多万亩橡胶外,拟再发展1000万亩。其中广东650万亩,广西100万亩,云南250万亩”。橡胶种植和生产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按照报告提出的发展规模,“主要植胶区如海南岛及云南南部劳动力均极缺乏”[31] 。云南历史上开发较内地晚,人口自然增长缓慢,富余劳动力不多,无法适应和解决农垦的需要。西双版纳人口则更为稀少,以勐腊县为例,1951年,全县总人口46 220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千米只有6.47人,[32] 1959年“大跃进”期间又因为“左的政策造成两万多边民外流”[33]。另外,西双版纳独特的自然地理状况使封建领主制经济长期存在,土地不能私有,财富不便集中,大部分人生产积极性不高;优越的自然条件使当地民族生活无忧,“他们宁愿躺在床上养神,也不肯来赚这笔钱呢!”[34]形象地描述了当地民族满足于闲适生活的心态。
解决劳动力问题最便捷的方法就是实施政策性移民。1959年9月24日,中央书记处发出《关于从湖南原决定支援新疆自治区的劳动力中抽调5万人给云南的通知》,按中央《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定》,由云南省与湖南省签订《关于动员青年前往边疆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协议书》后,湖南青年前来云南省边疆农场参加建设。[35]“云南植胶区主要分布在境内的澜沧江、大盈江、红河流域,涉及全省7个地州的27个县(市),其中西双版纳橡胶园面积占全省橡胶园的80%以上”[36] ;西双版纳垦区是云南农垦土地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土地占农垦总面积的41.8%,宜胶地面积为69.6万亩,占农垦宜胶地总面积的69.9%,为世界橡胶高产区之一。[37]这一地区因此也成为湖南“支边”移民的主要迁入地。
亲戚或同乡往往会成为吸引外来人口定居某地的重要原因,每个新移民的身后都有一个潜在的移民群,“支援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在一段时期内引发了湖南人口自发向云南的链式流动,20世纪60年代中期是湖南人自发流入西双版纳的一个高潮期。[38]
“支援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建设”运动,是湖南人口迁入西双版纳的最初动因,直接导致了湘籍人口源源不断的流入;国家计划迁移开启了云南边疆湘裔人口众多的局面。
2.云南省招收财贸支边人员与西双版纳武汉移民
西双版纳武汉移民并不十分引人注目,甚至不为人所知,无论在数量规模、集中程度,抑或当年的宣传,乃至文献记载方面,西双版纳武汉移民较之湖南支边人口都要小或少得多。(www.xing528.com)
目前,有关此次移民最早、最原始的文献材料,见于云南省档案馆保存的云南省委财贸政治部1965年档案《请协助云南省做好招收学生和抽调商业职工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务院批复,通知“上海、天津、武汉市财贸政治部,市人委财贸办公室”,“同意云南省在你市招收、抽调部分学生和商业职工,支援边疆商业工作”。[39]另外提及这批移民的文献材料还有“1965年,内地的重庆、天津、武汉、上海等大城市,先后数千名高初中尚未毕业的知识青年、社会青年和自愿到云南参加边疆建设的财贸职工迁居云南”[40] 。迁移的原因非常简单,即云南省需要一批财贸工作人员,报请中央批准后,在指定的城市招收的结果。
这次招收的财贸支边人员分配在云南昆明、东川、玉溪、曲靖、昭通、文山、红河、楚雄、大理、丽江、思茅(今普洱)、保山、德宏等地,[41]可以说遍布云南。当时思茅专区管辖的西双版纳,景洪、勐海、勐腊三县都有这批移民迁入。因此,西双版纳的武汉移民是云南向省外招收的财贸支边人员的一部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支援边疆建设”是武汉移民迁入西双版纳的制度性因素,在这一点上,武汉移民与湖南移民是相同的。
(二)劳力支边与智力支边
同为“支援边疆建设”,西双版纳湖南移民和武汉移民都是政府指令下迁移的人口,在计划性、组织性等方面有相似之处。同为“支援边疆建设”,西双版纳湖南人和武汉人之间还有许多不同。从具体发起执行“支边”的部门来说,他们一个是中央发起的全国性运动中的移民,一个是因地方建设需求的向外招工,二者“支援边疆建设”所从事的具体工作也有很大不同。
“支援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主义运动”中,湖南支边青壮年的主要任务是种植和生产橡胶。橡胶试种取得成功之后,推广种植成为可能,需要大面积开荒生产(见图2-1),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要求从业者具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劳动能力,因云南本省无法解决,因此招募“湖南青年前来云南省边疆农场参加建设”,所以可以说西双版纳湖南移民是“劳力支边”的人口,他们是“支援边疆建设”的体力劳动者。
图2-1 伐木开荒
1965年到云南“支援边疆建设”的武汉移民,从一开始就限于一个特定的专业领域,他们属于“财贸支边”,他们的“支边”,源于云南财贸和商业工作的需要。计划经济体制下,财贸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具体管辖商业、粮食、外贸等部门的工作,因此财贸“支边”人员的具体部门和从事的工作也存在差别,包括站柜台、做账、商品管理、粮食收购,或对某一特殊商品的评级品鉴……相对于橡胶种植和生产,并不算纯粹的体力活。当然,这些工作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脑力劳动,但是当时云南的许多地方,连这样基本的从业人员也严重缺乏,从云南招工的目的来看,需要的是支边商业职工的一些技能、管理经验,以及支边青年学生的文化基础,以期这样一批人能够带动边疆商业的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西双版纳的武汉移民应该属于“智力支边”的范畴。
(三)生存与发展——制度外因素
湖南移民和武汉移民迁移西双版纳,正处于各种制度性因素强烈作用于人口迁移的时期,尽管两次“支边”有中央和地方、劳力和智力的区别,两次移民也有各自的特点,但两次事件都是由上而下发起的。同时,在制度性因素之外,还存在人们自身的选择与判断,在相同的客观环境中,面对同样的“支边”事件,人们并不只是被动地去接受,因为个体意愿不尽相同,他们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做出不同的选择以适应新形势,并使之更符合自己的要求。
湖南人规模移入西双版纳最初的原因主要是无可逃避的“支边”运动,但也有不少人是出于自愿的选择。根据湖南醴陵当年的调查,在“支援边疆建设”的动员过程中,有愿意、不愿意和摇摆不定三种态度。[42]拥护“支边”的人大部分是党团员和基层干部,这是那个年代政治积极性高涨的表现。除了“毛主席故乡的亲人”对政策执行和拥护的热情外,愿意“支边”的“是部分家庭拖累不大或家庭中人口众多的”,及“三部分人”[43] 。具体原因多种多样“如想弃农就工,想当干部,想多挣工资,想去开拖拉机,想摆脱自己不满的领导干部,想乘机与妻子(或丈夫)离婚另找对象等”[44]。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橡胶分公司的谢某,当年到云南“支边”时已有38岁,超过了“支边”要求的年龄条件。因为技术人员的年龄可以放宽,他以建筑工的身份主动申请到云南,当问及他“为什么不想在家”时,他的回答是“屋里苦,屋里好苦”[45],反映了他们为求得更好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心态。中国的农民自古安土重迁,非至万不得已时不离老家,这个时候的大多数被动员的对象,并没有迁移的打算,他们的顾虑很多:留恋家乡,怕找不到对象,怕水土不服、生活不习惯,等等,然而最主要的顾虑还是到云南后能否获得比当前更好的生存条件,即劳动强度和待遇问题。比如,“我哩现在六亩田,还要开夜工,据说云南一个人平均100亩田,咯就背都会累弯的”;“我哩家里有吃、有穿,要是到云南去,还不晓得吃啥哩,我是不得去”;“我家里现在生活是过得,不去又是一个团员,去了又不知哪里的生活怎样,真是两头为难”;等等。不愿意到云南“支边”的,大多数是家庭生活富裕的“两个上中农”。
武汉支边人员的入滇并不是“不可逃避”的,云南向外的招工采取的是广泛宣传动员、自愿报名的原则。有人怀抱着满腔热情“支援边疆财贸工作”,但更多的人,特别是那些中小学毕业生、社会青年,报名支边也是出于不得已的选择,这些青年的出身和家庭情况,可以参看团中央对武汉市峤口区一个街道的595个青年所作的个案调查。据该调查报告称,这些青年中出身于劳动人民家庭的占73%;剥削阶级家庭的不到10%。他们中大多是学生,包括没能升学的、因病休学的、自动退学的和被学校开除的,共366人,占总数的61%。其中初小文化程度的91人,高小的190人,初中的209人,高中的70人,大学的18人。他们的家庭经济普遍困难,按家庭收入计,平均每人每月20元以上的37人; 16 ~ 20元的92人;11 ~ 15元的249人;10元以下的217人。这种家庭情况并非个别,从天津、武汉两个城市的调查看,全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不到10元的青年占1/3左右。[46]这些普通市民子女,他们也有献身革命、献身祖国的热情,但总的来说,却既少干部子弟的使命感,也少知识分子子女的浪漫,他们“支边”的动机大多是很实际的,那就是为减轻家庭负担。大部分原来武汉市的财贸职工选择到云南“支边”的确是出于革命豪情,但从另一方面来说“支援边疆”也可能意味着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位天津财贸支边人员曾经总结过一些“思想不纯”的同志来云南的如意小算盘:“为升官——认为云南财贸工作落后,干部不足,从天津调一批政治条件比较好的同志来充实领导集团,有官可做;为发财——认为以往调边疆的都是升级增薪,由拿小钱变为拿大钱,可以改一改生活,充实私欲要求;为享受——人家都说云南四季如春,青山绿水,乃天然的大花园,加上电影《在西双版纳的密林中》和《五朵金花》等美丽的景色,不亚于苏杭风光,把家属接到这里,其美不言则晓。”[47] 这位支边人员的总结固然有某些“讲政治”的色彩,也有夸张之处,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离开原来的住地,长途跋涉迁往另外一个地方,原因之一就是谋求职业的改变并通过这一变化来改善自己的社会、经济地位。
20世纪60年代,西双版纳的湖南移民中还有部分自流人口,在人口自由迁徙受到种种约束的时代,他们仍然因生活所迫而选择外出寻求生存。这一时期,内地农村因天灾人祸的困扰,生产力低下,人们生活困苦。“支边”运动为湖南农民打开了一条向外讨生活的路子,“支边”云南事件后,“云南农场要人”这样的信息就为更多的湖南人所了解,1962年以前就有少数人“与支边青壮年有点亲戚关系,他们未经批准就来农场,坚决要求留下”[48]。1963年以后,从“支边”人员与家乡的书信往来中,人们了解到农场的情况是“云南边疆农场,有亲戚朋友能找到工作”[49]。因此从1965年开始,大批其他省份尤其是湖南的人口自发流入云南,云南省内地各县市也有一些人自行向边疆农场流动。湖南的一些基层干部为减轻负担,对此并不阻拦:“你们要去云南,路费不够,生产队可以帮助”;“要去云南的我们不阻止”[50]。20世纪60年代前期的湖南自流人口中,大部分人持有大队或县证明,有的还有粮户关系。这些自流人员又被称作“盲流”,他们中还有一些成分不好的“地富反右坏分子”,为逃避政治斗争,改变命运也离开原籍,流向滇边。1966年“祁东县逃来的地主分子彭思贤、彭诸光和从广州逃来的祁东县富农分子彭思教等三人,到遮放××农场,伙同祁东籍工人,劳改释放分子刘之南兄弟二人,一同逃外国”[51] ;“有一人在昆明郊区将另一盲流人员杀伤,有两个从台湾回湖南的人也跑到西双版纳去了”[52]。自发移民投靠亲戚和朋友,与同乡就近生活具有很多有利条件,成为“工人阶级”的吸引力,亲戚同乡大量定居的心理安全感,使大批湖南自流人口最终选择在当地移民社会的边缘生活并希望跻身这个社会内部。
无论是国家计划迁移还是自发流入,移民选择迁移和最终定居下来的根本原因不外乎是为了求得更好的生存条件和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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