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革命使得人们对“智能”“意识”“主体性”等基础概念的认识发生根本性变化。这将在民事法律责任领域引发从概念体系、规则设计到价值理念的变革,为新型民事法律责任规则化创造了条件。但是,新型民事法律责任规则化受到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理性思维能力、法律技术等因素的限制。如人工智能的意向性和自主意识对人类中心主义理论预设下的法律责任主体制度造成了冲击,但是,在规则设计的层面,如何看待人类中心主义、能否通过新型法律规则重建解构人类中心主义后的法律秩序等问题值得思考。
(一)价值迷失
人工智能让人们看到了共产主义的曙光,产生了“人工智能共产主义”思想,即人工智能将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和脑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创造极为丰富的社会财富,作为个体存在的人实现按需分配。“劳动不再是痛苦的而成为人们的第一需要,人们自愿劳动,并且在劳动之余从事反思性的‘批判’。”[19]劳动成为人类自觉自愿的一部分。
“劳动创造了人本身”是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劳动对于人而言,并非仅仅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而且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劳动作为“生活内容”存在。“假如失去了劳动,生活就失去了大部分内容,甚至无可言说。”[20]当人工智能在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方面全方位替代人类之后,需要重新思考人存在的价值。实践证明,无所事事往往比忙碌更容易让人产生焦虑、不安的情绪。此外,人的生活价值和意义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而非人与物的关系中被定义的。“当人工智能成为万能技术系统而为人类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一切需求皆由技术来满足……人对于人将成为冗余物……人不再是人的生活意义的分享者,人对于人失去了意义,于是人对人也就失去了兴趣。”[21]
人工智能时代以人类中心主义为基础构建的价值体系遭到质疑和冲击。“动物权利论”“机器人权利论”崛起,多元价值体系思潮甚嚣尘上,陷入价值虚无主义的困境。不可否认,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存在弊端。但是,进行冷静的理性思考后不难发现,所谓的动物权利、机器权利不过是人类综合考量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的结果,其根本还是为了人类利益。人工智能时代的种种不确定性使得我们必须重申并强调人文主义、人本主义的重要性。因为很难想象作为类存在的具有独立意识的人工智能会一直保持利他状态,服从和服务于人类。以人为终极价值理念的思想在人工智能时代需要强调而不是弱化。
(二)法律价值体系再思考
法律价值是对法律现实进行总结、凝练和抽象的结果,它蕴含着主体对法律的美好期待,具有目标指引的功能。法律价值具有鲜明的时代性特征。吴汉东教授将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价值分为一般法价值与特别法价值两个层面,其中人工智能法律的特别价值“主要是安全、创新和和谐”[22]。人工智能时代民事法律责任规则设计需要着重考虑安全、创新、和谐和自由等法律价值。
1.安全价值
“安全是人工智能时代的核心法价值。”[23]人工智能技术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影响社会秩序。人工智能超越人类智能的可能性、人工智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的严重性以及人工智能技术本身内在的不确定性,这些因素足以构成法律以及其他法律规范防止风险的必要性。[24]人工智能时代安全价值的实现需要依赖集体理性构筑人类命运共同体。个体理性行为的总和并不简单等同于集体理性行为,有时候甚至是集体非理性行为。人类首先需要一种世界宪法以及运行世界宪法的世界政治体系,否则无法解决人类的集体理性问题。[25](www.xing528.com)
2.创新价值
“创新是人工智能法律的价值灵魂。”[26]人工智能科学与技术进步是一个不断被证伪的过程,不能让法律制度成为限制科学和技术进步的牢笼。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进行监管是必要的,但是,监管应当适时、适度。“早期的技术研发需要宽松的土壤以满足科学家无尽的想象力,过早地介入无异于将技术扼杀在摇篮里。”[27]
人工智能法律规则设计需要在安全与创新价值之间寻求平衡。技术进步的步伐不可阻挡,人类无力拒绝技术变革营造的新世界。但是,技术变革应当限定在人类可以控制的限度内。狂热冒进不如冷静审慎。但是,法律又不能过于保守,需要为创新预留空间,不能成为创新的障碍。“在技术发展和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缓慢的农业社会和早期工业化社会,这种保守倾向使法律发挥了很好的维持社会稳定的作用。但在人工智能时代,它却使法律滞后于技术和经济的发展,使那些把握先机的人获得了巨大的边际回报。”[28]
3.和谐价值
“和谐是人工智能时代的终极价值追求。”[29]人工智能对社会生活造成的冲击是全方位和根本性的。社会生活的秩序将经历解构和重构的过程。在新旧秩序更迭的过程中,和谐价值显得弥足珍贵。如何防止或缓和人工智能产品使用者与被替代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激烈冲突、如何平衡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之间的关系、如何维持人类在社会生活中的话语权、如何防范人类滥用人工智能产品等问题需要在和谐价值理念下进行思考。
4.自由价值
在社会资源尚未丰富到按需分配的程度,资源处于排他性占有的情况下,普惠的技术革命带来的未必是福音,而可能是灾难。垄断技术会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技术精英与权力阶层结合,技术彻底重塑世界将导致社会走向专制而非民主,科技时代的奴隶制会随之产生。“自由与必然之间的关系,因人工智能的出现而越发成了一个由社会分层(阶级)决定的事务:越来越少的人享有越来越大的自由,越来越多的人受到越来越强的必然性的束缚。”[30]换言之,技术垄断会造成社会压制。
总而言之,在技术至上的人工智能时代美化甚至神化人工智能技术、或是丑化甚至妖魔化人工智能技术都属于脱离社会现实的极端化思维方式,并不可取。反思人工智能技术并不必然阻碍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相反能够保障人工智能技术在安全的轨道中前行。这就需要拨开技术的迷雾,祛除对人工智能技术的神化或妖魔化,将关注人本身作为法律的终极价值。人工智能时代人类中心主义遭到质疑和冲击。在人类存在思维方式下,人类是命运休戚相关的共同体,人文主义和人本主义精神在人工智能时代显得尤为重要,在人工智能和人的关系中人类而非人工智能应当且必须占据中心位置,将人类利益作为规则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