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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风险规制为中心的公法路径主导的保守模式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法路径的保守模式并不否认人工智能技术变革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但是,它认为现有法律规则体系与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之间尚不存在难以弥合的鸿沟,社会生活变化并未达到需要构建全新的民事法律责任规则体系的程度。公法路径模式侧重于风险防范而非纠纷解决。民事法律责任的配置是主体之间利益博弈的结果,为解决纠纷而设计民事法律责任规则并不具有紧迫性。

以风险规制为中心的公法路径主导的保守模式

公法路径的保守模式并不否认人工智能技术变革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但是,它认为现有法律规则体系与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之间尚不存在难以弥合的鸿沟,社会生活变化并未达到需要构建全新的民事法律责任规则体系的程度。

美国倾向于由政府部门负责确立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安全标准和个人数据保护标准,以弥补传统民事法律责任规则的不足。“美国交通部2017 年9 月发布的自动驾驶汽车指南《自动驾驶系统:安全愿景2.0》针对自动驾驶系统提出了12 项安全标准。”[2]美国众议院通过的《自动驾驶法案》(Self Drive Act)并未改变道路交通规则和侵权法规则,而是划分了联邦与州规制自动驾驶汽车的责任,“明确了交通部在确立自动驾驶汽车硬件安全标准、网络安全标准、公众知情标准等方面的具体义务和履行时间表”[3]。具体而言,美国通过在联邦层面进行统一立法来规范自动驾驶行为,制定统一标准,目的是避免因各州规则不一致而增加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成本,影响行业发展和创新。《自动驾驶法案》并不绝对排斥各州对自动驾驶进行登记、安全检查以及事故调查等,但是,联邦法律具有优先性,各州法律规定不得低于联邦法律规定的性能标准。

公法路径模式侧重于风险防范而非纠纷解决。以风险防范为中心的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重心在于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的边界、技术标准、安全标准以及数据权利保护标准等,至于责任承担与分配并非其直接关注点。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带来的未知风险需要通过公法设定技术伦理边界;另一方面,公法路径通过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设定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用的标准,约束人工智能设计者、使用者等主体的行为,避免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造成损害。民事法律责任的配置是主体之间利益博弈的结果,为解决纠纷而设计民事法律责任规则并不具有紧迫性。(www.xing528.com)

总之,公法路径是经由一定的权力体系实现的,主要包括审批权和监管权。审批权侧重源头预防和控制风险,监管权侧重过程预防和控制风险。人工智能技术的研发与应用涉及人类道德、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等,既需要在研发与应用前进行评估并取得开发审批权,也需要在过程中接受监督管理以保证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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