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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优化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优化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筹办事务并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等。

1.发起人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发起人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1.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www.xing528.com)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是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一次全体股东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

(2)通过公司章程。

(3)选举董事会成员。

(4)选举监事会成员。

(5)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

(6)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

(7)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监事会。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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