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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优化与建设

时间:2023-07-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6]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纵向而言,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从横向而言,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设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划分为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优化与建设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14]法律体系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体系化的有机整体,法律体系理想化的要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要素,各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的有机组合成为一国的法律体系。[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目前,我国涵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部门已经齐全,各法律部门中基本的、主要的法律已经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比较完备,法律体系内部总体做到科学和谐统一。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16]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从纵向而言,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从横向而言,由多个法律部门组成。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设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可划分为七个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每个法律部门中又包含了若干子部门,有些子部门还可进一步划分。[17]

(一)宪法相关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及其相关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主导法律,它是规定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原则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最基本的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还包括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特别行政区方面的基本法律、保障和规范公民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以及有关国家领土、国家主权、国家象征、国籍等方面的法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选举法》《国旗法》《国籍法》等。

(二)民法商法

民法商法包括两个子部门,民法和商法。民法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我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以一部较完备的民法典作为民法法律部门的轴心法律规范,我国的《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7篇、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商法是在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适应现代商事交易迅速便捷的需要发展起来的。商法是调整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如《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信托法》等。

(三)行政法(www.xing528.com)

行政法是调整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察与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法涉及的范围广泛,如《行政许可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

(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主要包含两个部分:其一,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反倾销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其二,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物价、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等方面的法律。[18]如《预算法》《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等。

(五)社会法

社会法是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关系和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方面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社会法的立法目的是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保障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社会扶助的人的权益。我国已制定的社会法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

(六)刑法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所采用的调整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制裁方法,即刑罚的方法。我国目前的刑法法律部门主要以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核心,辅以刑法修正案以及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等构成。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法的内容来看,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属于程序法,其目的在于保证实体法的公正实施和权利人实体权利的实现和保障。我国的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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