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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立法已成全球共识与趋势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66年,还出台了一部限制烟尘污染的《环境卫生法》。美国在1955年颁布了《联邦大气污染控制法》,又在1963年颁布《清洁空气法》,成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依据。亚洲国家虽然起步晚,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也做得有声有色。1968年,日本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且多次大幅度修订。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菲律宾十分重视法律手段的运用。

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立法已成全球共识与趋势

英国是开始大气污染治理比较早的国家,在治理大气污染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1819年,英国政府第一次召开讨论烟害的委员会,并且在1821年制定了《烟尘防止法》,1848年制定了《公共卫生法》。1866年,还出台了一部限制烟尘污染的《环境卫生法》。1853年到1856年间,伦敦和其他城市先后制定了一系列防止烟尘的法律,比如,《伦敦法》《制碱业管理法》等,1956年出台《清洁空气法》,这些法律都是为了针对大气污染而颁布的。美国在1955年颁布了《联邦大气污染控制法》,又在1963年颁布《清洁空气法》,成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依据。1963—1970年是美国空气污染控制走向国家化的重要历史阶段,这7年里国会先后通过了5个相关法案,内容几乎涉及空气污染的所有重要方面。另外,一些欧美其他发达国家也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对扬尘污染防治的管理、建设、使用、规划等都有一定的意义。

亚洲国家虽然起步晚,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也做得有声有色。1968年,日本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法》,且多次大幅度修订。1962年,日本实行的《煤烟排放规制法》有效控制煤烟区域排放浓度标准,保证污染治理措施的有效实施。在治理大气污染的过程中,菲律宾十分重视法律手段的运用。1999年,菲律宾通过了《清洁空气法案》,法案里规定禁止焚烧垃圾,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有此规定的国家。2008年《菲律宾国家环境意识与环境教育法》,使菲律宾成为亚洲仅有的3个颁布环境教育法的国家之一。[1]其他亚洲国家的环境意识在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才真正觉醒,许多国家都把大气污染防治写进了宪法,作为基本国策,如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等国。(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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