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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舍和房屋管理的优化措施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参与幼儿园园舍工作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及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幼儿园建设标准》中,对上述幼儿园各班级用房的设计规格和质量等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同时,应该建立相关的维护制度,做好预算计划,对园舍进行定期的全面整修,保持园舍、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完好。

幼儿园园舍和房屋管理的优化措施

幼儿园的园舍主要包括幼儿活动用房(如班级活动室、寝室、卫生间等)、服务用房(如保健观察室、办公室、晨检接待厅等)和附属用房(如厨房、门卫收发室、配电室、储藏房等)。这些房屋是幼儿在园生活的必要物质保障,同时也是教职工工作的重要场所,其安全性、科学性对于幼儿和教师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幼儿园的基建管理应该依据国家有关法令来开展,如《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幼儿园无论是在建设幼儿园,还是开办幼儿园的过程中,都应该遵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做到园所建设科学合理、园所绿色环保,以保证师幼的生命安全。

(一)园舍的选址

幼儿园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幼儿,在选址时,不仅要遵循《幼儿园建设标准》的要求,而且要照顾到幼儿身心特点,真正从有利于幼儿发展、为家长提供便利的角度出发,选择适宜的场地。一般情况,这样的场所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要求:

①选择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宜建地带。

②必须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的区域等不安全地带,避开输油、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

③必须与铁路高速公路、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应避开主要交通干道、建筑的阴影区等。

④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站等喧闹脏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不应与通信发射塔(台)等有较强电磁波辐射的场所毗邻。

⑤幼儿园不得建在高层建筑内。三个班及以下规模的幼儿园可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的一至三层,应有独立院落和出入口,室外游戏场地应有防护设施。三个班以上规模的幼儿园不应设在多层公共建筑内。

农村幼儿园宜设在集镇或毗邻乡村中小学,应避开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填埋场及水面等不良环境。

(二)房屋的建设

在幼儿园的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循《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幼儿园建设标准》等相关文件与规定的要求。参与幼儿园园舍工作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的单位及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在园舍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先报批后建设”“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程序。

根据《幼儿园建设标准》第十九条规定,房屋建筑应符合国家现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相关规定,坚持安全、适用、绿色节能、环保、经济、美观的原则,营造功能完善、适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寓教于乐的学前教育环境。不得建设豪华幼儿园。幼儿园的建筑宜为多层或低层建筑。(www.xing528.com)

(三)房屋的设计

幼儿园的园舍房屋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幼儿活动用房

幼儿活动用房,包括每班必须有一个活动室、寝室、卫生间、储藏室,此外还有公用的音乐体育活动室等。根据规定,幼儿活动应该符合下列规定:应设在三层及以下楼层,严禁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班级活动单元应满足幼儿活动、生活等功能需求;班级活动单元内不得搭建阁楼或夹层作寝室;应保证每个幼儿有一张床位,不宜设双层床,床位侧面不应紧靠外墙布置。

2.服务用房

幼儿园的服务用房,包括教职工办公室、保健观察室、晨检接待厅、隔离室等。

3.附属用房

附属用房包括厨房、配电室、门卫收发室、储藏室、教职工卫生间、教师值班室等。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幼儿园建设标准》中,对上述幼儿园各班级用房的设计规格和质量等都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后勤工作人员应该参照规范执行,为幼儿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四)园舍、房屋的维护

对园舍房屋等定期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可以延长其使用寿命,并且确保使用安全,以充分发挥这些教育资源的作用。幼儿园后勤工作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房屋、屋顶、围墙、地面、天花板、门窗及水电、通风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缮。同时,应该建立相关的维护制度,做好预算计划,对园舍进行定期的全面整修,保持园舍、房屋及配套设施的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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