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美国电视频道会谈之前,你需要先寻找一位美国代理人。虽然代理人在英国不属于创作过程的一员,但如果你要在美国洛杉矶向网络频道或有线电视频道营销创意,代理人就会很重要。约翰·海思林说:“作为英国人,我觉得代理这种系统很复杂,因为我完全不了解而且羞于询问。一开始我把代理人当成了律师的角色,然后努力保证自己的创意没有任何剽窃成分;但是他们其实是很棒的中间人,会帮你分担交易谈判的压力,会帮你搞定很多事情,而且一定会谨遵保密原则,守口如瓶。他们真的非常有价值。”
尼克·埃默森说:“代理人的作用是帮助你安排会议,在会议前后向频道传达创意信息,而且会帮助你达成最佳交易。谈判过程的所有不堪都会有代理人替你承担,而你和业界人士的关系则不受任何负面影响。”但是你也的确需要维护好和代理人的关系,因为,频道总监本·哈尔提醒道:“代理人要向你提供信息,可是他们也很忙,因为他们手上有很多客户;如果你与代理人的关系很好,那么他们就会给予你更多偏爱;如果你们的关系不好,那么你一点好处也得不到,渐渐地你就会失去信息源。”
在频道看来,代理人担任着质量管控的角色。提姆·达菲说道:“我们想要营销人在来找我们之前已经通过严格的检验系统,并且已经平衡了各方利弊,要保证:一创意新颖,二适合频道品牌特征,三拥有优质执行者。”
一位纽约频道执行制片人讲到,在纽约营销创意不一定非要有一位代理人,但有更好。“如果你请了代理人,他们几乎与每个频道都有关系,有能力为你的创意联系五个频道,并且帮你争取到面谈机会。这就是你付费的主要内容,是为这种资源付费。”代理人有时候也能帮你解决节目主角的问题。“如果你委托的代理人来自大型代理公司,他们会帮你包装创意。另外,代理人可能同时也是多位主角人才的代理人,所以他们可能会对主角人才说,你应该见见这家制片公司,他们可能有合适的节目请你出演。”
洛杉矶代理人赛斯·劳伦斯说:“我们的工作就是包装好客户的创意,不让买家有任何问题。如果制片人从来没有制作过百万美元的作品,那么他们一定会遇到很多打击。我觉得你不是不应该找代理人,你不但要用,还要尽量找好的代理人合作。作为代理人,我总是想如何能将一个可买可不买的项目变成必买项目。我还想,如果请我代理的制片人与一家大型知名制片公司合作,制片公司的业绩或可以帮助我卖掉节目,也能间接提高我客户的制作实力,同时还能保证交易更加合理。”
据赛斯·劳伦斯透露,在纪实(非虚构)电视行业,如果节目获得授权,制片人和制片公司需要向代理人支付制片人费用或制片费的10%(也就是节目总预算的10%)。有时候如果代理人向频道提供足够强大的“包装”服务,包括节目概念、主角人才、有实力的制片专家等要素强强联合,那么频道也会向代理人或代理公司支付“包装费”,数额为制作预算的1.5%至5%不等,具体取决于节目类型和代理人发挥的作用。如果代理人得到的包装费数额可观,那么制片人的授权代理费则可免除。
案例分析
洛杉矶代理人
赛斯·劳伦斯,洛杉矶里贝尔娱乐搭档有限公司
我喜欢与制片人和制片公司合作,帮助他们开创事业,巧妙地卖出他们的节目,为他们的营销积累口碑和地位。(www.xing528.com)
我帮助他们找出节目核心。这节目是否是个直线球,一句话就能卖出去?还是说我们需要进一步开发?我们需要做些什么才能让买家关注到这个节目?
我会定期与我的客户沟通,我希望他们能提出优秀的创意。我每周都会致电我的客户,全面检查创意发展和制作计划,目的是使发展计划适应当下制作情况;分享哪些内容正在谈判过程中,哪些是新概念。我也想知道他们以前的点子或者失败的项目,因为有些复古的东西可能又重新变得新潮起来。我觉得策划人不一定总是十分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们只有看到才会知道自己想不想要。好节目就是好节目,是金子就会发光。但是好节目取得成功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这得看当下环境流行什么,当然也得综合看其他因素。人们忘了网络电视频道也不是一下子就授权了《美国偶像》《幸存者》等成功节目。
我不想成为任何人的守门人,当我向买家介绍我的客户时,我希望他们之间能自己维护好彼此的关系。
我们每天或每周都会与美国线业公司、音乐电视频道、热门录像带一台、女性高清频道、旅游生活频道等交流他们需要什么,他们需要导出剧做什么?需要导入剧做什么?剪辑视频发挥了作用吗?他们想要主持人主导型仿真人员吗?《行行出状元》式的节目类型是否还有市场?我们将电视频道的信息转达给我们的客户,他们掌握了尖端信息就不必在创作节目上做无用功。
我会抓住一切机会激发我的灵感。我可能会说,“你看,基于我想到的点子,我们可以找到两三家买主。但是如果你能这么做的话,我们的思路就会更加开阔,然后就可能向六家频道销售,而不是三家。”
不管是新入行还是经验丰富,所有制片人都有必要了解他们的目标频道,了解自己的节目如何适应该频道的节目计划。这些信息可以通过我们代理人或新闻报道来掌握。毕竟你不能走进会议室,白费功夫地营销他们已经拥有或者最近已拒绝的创意内容。
我从来不愿意看到我们客户带着创意细目清单去营销。买家需要感受与众不同,他们想要你带给他们最棒的作品。一场营销会议推销五个、十个创意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尽管每个创意都可能只有一行字,但是创意数量依然太多。有时候少则是多:进入会议室,重击他们,引起他们的兴奋,离场。
有时候客户对自己的创意充满激情,而我却觉得卖出的希望很渺茫。但我还是会对他们说,“你看,你这个创意我听过很多种版本,最近也有两三个派生剧正在播放。所以我觉得这个项目不应该再安排专门的营销会议,否则可能会破坏你的可信度;但我建议把这个创意列为第二或第三备选项,如果买家对你的人才资源或录像带不是很满意,问你是否还有别的想法,你最起码有备选内容。”而且有时候这种备选创意的确能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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