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必有可悲之苦,可爱之人别做令人憎恶之事。常言道,万事有因果,不是不报而是时候未到。以前,网络不发达,信息闭塞,人们知道的信息有限,我们每天获得的信息大都是身边的家长里短,这些家长里短会被人们用于茶余饭后消愁解闷,一笑了之;现在是自媒体时代,人人都可成为内容生产者,信息犹如山洪一样倾泻而来,社会的大事小情随之浮出水面,好人好事人们关注点赞,令人发指之事会招来一片声讨谩骂。
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做了不该做的事情,不仅受到民众指责,还要接受法律制裁,我们都要三思而后行,不要等到后悔才明白,不要图一时冲动,毁了一世的清白。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触犯法律有国法处置,孩子犯错有家长批评,社会之事都有公正论断。虽说万事存在即合理,但也要接受悠悠众口的点评。话语权,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人们有权对事件阐述自己的观点,我们都应理性发言,对不好的事情,不能为了泄一己之愤而进行网暴:轻则问候祖宗十八代,重则人肉搜索人身攻击。俗语讲,狗急了还跳墙呢,何况人呢?
有位先生,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引起了人们的不满,有网友把事件上传到了网络,他引起了网民的公愤,网上骂声一片,有人仍嫌不过瘾,对他进行了人肉搜索,他的诸多隐私被公之于众,这让当事人从内疚变为愤怒,开始疯狂地报复,原本事情可以正常解决,最后却一发不可收拾。
有位花季少女,因买衣服与店主发生纠纷,店主把她个人隐私发到网络上,重压下,少女跳河自杀了。(www.xing528.com)
网络暴力被人们关注,被拍成影视剧以提醒人们它的危害性。某剧中有一个女孩儿,只因没给老人让座,结果被网友人肉,网络暴力竟逼得女孩儿自杀身亡。这些事情足以说明,网络暴力对社会及个人造成的危害极大。那些施暴者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杀人不过头点地,赶尽杀绝势必遭到绝地反击,或疯狂报复,或以死回应,这些都不是我们想看到的结局。得饶人处且饶人,让当事人知错改错,可谓善莫大焉。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分子,既是参与者,也是监督者,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不管面对什么事情,都应理性处理,您说呢?
不做话语的终结者:对事不对人,就事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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