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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在群经中的地位及优化建议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孔子手著的经书,惟有《春秋》一经。故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是他根据鲁史,写成了《春秋经》。也认为《春秋》是孔子作的,作的当然比编的重要。《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董生是西汉春秋学大师,这一长段论春秋学的话,最能道出《春秋》的要义。我们要指出这四点,作为《春秋》要义,是由于《春秋》一经,乃孔子意图挽救当时时代病症的药方,所谓拨乱世反之正。

春秋在群经中的地位及优化建议

六经儒家的宝典,都经过孔子之手。据《史记·孔子世家》,孔子自卫返鲁,开始编著六经。《世家》说:

孔子之时,周室微而礼乐废,诗书缺。追迹三代之礼;序书传,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穆,编次其事。……故书传、礼记自孔氏。

这是叙书、礼两经为孔子所编次。《世家》又云:

孔子语鲁太师,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白敫如;纵之纯如、绎如也以成。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始于衽席。故曰:关雎之乱,以为风始,鹿鸣为小雅始,文王为大雅始,清庙为颂始。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

这是叙孔子正乐删诗。删诗之说,虽颇为后儒所疑,但三百五篇曾经孔子编次,当为可信的。世家又云:

孔子晚而喜易,序、彖、系、象、说卦、文言,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

彖、象、文言等,这是所谓十翼,亦谓之《易传》,世家说是孔子的作品,但后儒亦多不信。认为《易传》必非孔子所作,亦未必一人所为。他们的看法是很对的。可是孔子曾经研究过《易》,且曾申说其义理,应无问题。虽“五十学《易》”,易字或作亦,且在《论语》中,只举到一次《周易》的爻辞。但从文言、系辞所引子曰,可知内中必有孔子所说的。

综合上文看起来,虽然诗书等经,都曾经圣人之手,而没有一经是他作的,只不过是编的,只是“厘正次第之”而已。

孔子手著的经书,惟有《春秋》一经。《世家》说:

子曰:弗乎!弗乎!君子病没世而名不称焉。吾道不行矣,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自隐公,下迄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约其文辞而指博。故吴楚之君自称王,而春秋贬之曰子。践土之会,实召天子,而春秋讳之曰,天王狩于河阳。推此类,以绳当世贬损之义。后有王者,举而开之,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

这里说孔子因史记作《春秋》,虽有所因,可是作的。是他根据鲁史,写成了《春秋经》。所谓史记,即指鲁史,《春秋》本鲁史旧名。孟子说:“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离娄下》)从司马迁叙孔子修经,对《春秋》特别详细这一点来看,可知太史公特别重视《春秋》,正因为《春秋》是孔子所手著的缘故。在此以前,孟子也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也认为《春秋》是孔子作的,作的当然比编的重要。所以六经都是儒家的宝典,我们不容轩轾,但就孔子说,广一点就儒家说,《春秋》更比余经来得重要。

《史记·自序》里引董仲舒的话说:

周道衰废,孔子为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易著天地阴阳四时五行,故长于变;礼经纪人伦,故长于行;书记先王之事,故长于政;诗记山川溪谷,禽兽草木,牝牡雌雄,故长于风,乐乐所以立,故长于和;《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是故礼以节人,乐以发和,书以道事,诗以达意,易以道化,春秋以道义。据乱世,反之正,莫近于《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毫厘,差以千里。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渐久矣。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于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夫不通礼义之旨,至于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夫君不君则犯,臣不臣则诛,父不父则无道,子不子则不孝;此四行者,天下之大过也。以天下之大过,予之则受而弗敢辞。故《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董生是西汉春秋学大师,这一长段论春秋学的话,最能道出《春秋》的要义。我们就这段话分疏:

1.孔子因身不用,道不行,而作《春秋》,可见《春秋》是孔子理想所托。(www.xing528.com)

2.《春秋》辨是非,故长于治人。

3.《春秋》以道义。

4.《春秋》为礼义之大宗。

至于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世所谓褒贬之义,虽出于董生之口,有些过尊孔子,我们且不谈。我们要指出这四点,作为《春秋》要义,是由于《春秋》一经,乃孔子意图挽救当时时代病症的药方,所谓拨乱世反之正。他因身不用道不行,不能当位治世,救乱扶衰,只好开药方,我们可认为是他的理想所托。孔子的时代,正是乱世,乱的情形,可以说是万端不尽,而其总因,只是一个不合理,即是失义。政治上社会上所做的尽是些不合理不应当做的事情,而其所以相沿相袭做不应当做的事情,由于不辨是非,不知义,不晓得哪些是对的,该做的,哪些是错的,不该做的。所以董生一则曰,《春秋》辨是非,《春秋》以道义;(道,言也。)再则曰《春秋》礼义之大宗。礼义固然都包括知行两方面,而礼者履也,偏重践履方面,可以说是合理的行为。义者宜也,须要先辨其宜不宜——应该不应该,分清楚是与非,也可以说是合理的见解。(朱子注《孟子·知言养气章》云:义者,人心之裁制。今用其意。)这样,礼义是相成的。春秋道名分,讥僭越,恶争夺,都是礼边的事;别嫌疑,明是非,善善恶恶,都是义上的事。宋儒吕大圭《春秋五论》论《春秋》为明是非之书,并云“谓孔子于修《春秋》之时,而窃礼乐赏罚之权以自任,变时王之法,兼三代之制,几于诬圣人”。吕氏之论甚卓,甚有识见,我们在末章详载其言,可参看。

我们既知《春秋》为明是非之书,那么,一切褒贬赏罚,都用不着说。《春秋繁露·玉杯篇》有一段话,总论六经,和《史记》所引董生之语,虽不全同,而大旨相似。《玉杯篇》云:“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六学皆大,而各有所长。诗道志故长于质;礼制节故长于文;乐咏德故长于风;书著功故长于事;易本天地,故长于数;春秋明是非,故长于治人。”这里说《易》《春秋》明其知,辨是非是知之最重要者。又余五经都和《史记》不同,只有《春秋》是相同的,说是正是非。董生的辨是非,正是非,和吕氏的明是非,真可谓千载同心。

以上已申说了《春秋》辨是非,再进一步论《春秋》“治人”。世儒既认《春秋》为褒贬赏罚之书,甚至于《春秋》有贬无褒。于是春秋只是圣人一部刑书,这便偏于消极制裁一方面,而引发了许多深刻之论。实则《春秋》长于治人,治人就是经世。宋儒程伊川在他的《春秋传序》里说:“夫子当周之末,以圣人之不复作也,顺天应时之治不复有也,于是作春秋,为百王不易之大法。所谓考诸三王而不谬,建诸天下而不悖,质诸鬼神而无疑,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也。先儒之论曰,游夏不能赞一辞,辞不待赞也,言不能与于斯道耳。斯道也,惟颜子尝闻之矣。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此其准的也。后世以史视《春秋》,谓褒善贬恶而已,至于经世之大法,则不知也。”伊川提出了经世之大法,经世治人和辨是非是相关的。所以伊川又说:“春秋大义数十。其义虽大,炳如日星,乃易见也。惟其微辞隐义,时措从宜者为难知也。或抑或纵,或与或夺,或进或退,或微或显,而得乎义理之安,文质之中,宽猛之宜,是非之公,乃制事之权衡,揆道之模范也。”在古人,庄子书中也说:“《春秋》经世,先王之志。”(齐物论)这表明《春秋》是孔子积极的理想所托。孔子的最高理想,是天下为公,胡安国《春秋传》曾一再举出此义,我们选录几条:

胡传卷一:隐公元年三月,公及邾仪父盟于蔑。传云:“春秋大义公天下,以讲信修睦为事。而刑牲歃血,要质鬼神,则非所贵也。”

又三年冬十有二月,齐侯郑伯盟于石门。传云:“外盟会,常事也。何以书?在春秋之乱世,常事也;于圣人之王法,则非常也。有虞氏未施信于民而民信,夏后氏未施敬于民而民敬。殷人作誓而民始畔,周人作会而民始疑。子曰:大道之行与三代之英,丘未之逮也,而有志焉。诸侯会盟来告则书而弗削者,其诸以是为非常典而有志于天下为公之世乎?故凡书盟者恶之也。”

又卷七庄公六年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传云:“春秋大义在于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而不拘大人世及之礼,虽以正取国,未之贵也,况杀其兄,又逆王命乎?故卫侯朔书名书入,以著其恶。”

春秋书王正月,大一统,这就是天下主义;夷狄可进则进之,也是天下主义;并不拘于一国为尊。胡传拈出天下为公为春秋大义,不算附会。但同时稍后的人,就不同意胡氏的话,吕东莱(祖谦)与朱侍讲书云:

胡文定春秋传多拈礼天下为公意思。蜡宾之叹,自昔前辈共疑之,以为非孔子语。盖不独亲其亲,子其子,而以尧舜禹汤为小康,真是老聃墨子之论。胡氏乃屡言春秋有意于天下为公之世,此乃纲领本原不容有差。

东莱不赞成胡氏之言,但在我们看,觉得胡氏有理。“天下为公”这句话,是否出自孔子之口,我们可以不管他。而天下为公这种境界,是政治的最高理想,那是没有问题的。《春秋》以明是非为主,是非之极致,必然归于至公。那么,从明是非推衍到天下为公,也是理所应有。以《春秋》和《礼运》相配合,胡氏实远在康有为之先。

以上我们所讨论的,已经说到《春秋》的价值;价值既明,则在经书中地位可知。况《春秋》是孔子最晚成的一经。据《孔子世家》,孔子返鲁在哀公十一年,返鲁后开始修经;而作《春秋》在哀公十四年获麟之后,至十六年孔子便去世。那么,作《春秋》是编定诗书等经之后的事。所以朱子说,“春秋是末后事,惟理明义精方见得”。但不幸得很,春秋只是逐年记事,著语无多,其中微言大义,不曾经孔子明写出来。庄子所谓圣人议而不辨,董生所谓礼之所为禁难知,因此《春秋》世称难晓。后人要研究《春秋》,探深窥微,便有所谓义例之说。可是义例之说,实在是研究《春秋》的蔀蔽。我作此编,只是根据朱子之说,祛此蔀蔽。蔀蔽既祛,庶几此经可明。现在把何谓义例,讲明一下,具如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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