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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生活与哲学生活的契合与反思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出自《希腊志》的引言透露,人们只要理解了苏格拉底的正义探究并接受了它的结论,就不再持有上面那个善的观念,也不再渴慕,或继续渴求他们想望的政治生活。如此看来,苏格拉底的探索降低了政治欲求,也就间接地提升了另一种生活——我们称之为哲学生活,这可是根据苏格拉底和他的学生们的言行得出的结论。我们需要更全面地阐发哲学生活何以成为根本的选择,从文本来看,哲学确实如此,而政治生活显然遭到贬低。

政治生活与哲学生活的契合与反思

请允许我初步阐释一下应该如何理解我们刚刚提出的想法。再回到尤苏戴莫斯,我们已经明白,他具备三种品质中的一种,他渴求成为一名好公民,或者渴望拥有苏格拉底称之为“帝王之才”的知识和一位合格公民应有的美德(Ⅳ.2.11)。他认为这种美德可以使他能够履行一个公民的份内职责,其中包括尽心为城邦效劳。在尤苏戴莫斯看来,好公民的本质在于服务他人或献身于公共利益。[19]必须加上一点,尤苏戴莫斯同样渴望做一个好人,或者用他的说法,做一个“高贵和善良”的人(Ⅳ.2.23)。他没有详尽地阐述他所谓的好人是什么样或应该有什么样的作为,尽管他声称好人一定知晓高贵、正义和善良之事(Ⅳ.2.22-23)。更确切地说,他已经将好人同好公民看作本质相同的一码事:人类之善同样在于服务他人或献身于公共利益。[20]他的见解可取吗?好人同好公民是一回事,或者就是一个利他者吗?色诺芬怀疑这个观点。在《希腊志》中,色诺芬写道,“大多数人都把给自己好处的人看做大好人”,他表示,这种“圈定”好人的标准既粗鲁又庸俗(Ⅶ.3.12)。想想看,如果一个抢银行的江洋大盗分给我们一些赃款,我们就把人家称做好人,不就是俗不可耐吗?色诺芬的见识还有更深层的意味——我们会长期地受益于同胞,尤其当他们投身于公共的利益时。有依据证明,色诺芬不赞同这种简单的混淆,它毫无奇特之处,只是一种流俗观念而已,一般人无意之中都会如此混同,至少尤苏戴莫斯就犯了错。就“服务他人”是正义的最基本应有之意而言(参《回忆苏格拉底》Ⅳ.8.11),我们推测,色诺芬的不满源于他对苏格拉底的追随——他已经按照苏格拉底的方式来探求正义是什么。要是一个人迷恋政治生活的原因根源于做个好人(从利他的角度讲)的愿望,那么政治生活的持久吸引力就先在地假定他所抱有的这样一种善之观念。但是,出自《希腊志》的引言透露,人们只要理解了苏格拉底的正义探究并接受了它的结论,就不再持有上面那个善的观念,也不再渴慕,或继续渴求他们想望的政治生活。如此看来,苏格拉底的探索降低了政治欲求,也就间接地提升了另一种生活——我们称之为哲学生活,这可是根据苏格拉底和他的学生们的言行得出的结论(参《会饮》Ⅰ.4中的例子)。

当然,只有当一些关键的疑问被攻克之后,这些推测方能令人信服。我们需要更全面地阐发哲学生活何以成为根本的选择,从文本来看,哲学确实如此,而政治生活显然遭到贬低。更为显眼的是,在色诺芬自己的一生中,哲学并未完全取代政治或者从政欲。这个事实表明:存在一种切实可行的“中间道路”,它成功地糅合了两个极端——这两种生活并非不可兼得。至此我们或许可以保险地作结:苏格拉底的正义教育唤醒受教者认识到先前无意中所持的善之观念。既然已经意识到了这种思想,也就不可避免地触及到了它的缺陷,因此必须加以检验辩难。我们可以列举苏格拉底教育的任何成就,但最为根本的一项是:鞭策学生更深入地认识自我(参《回忆苏格拉底》Ⅳ2.24-30)。(www.xing528.com)

格雷教授在她的专著中多次强调:色诺芬的苏格拉底不仅仅是一个乐于利人的善士(pp.10 ff;170,179)。她指出,色诺芬为这个善士的形象饱受指摘,蒙受着心性浮浅、粗鄙之非难:一个无法理解老师教导之精奥的学生,凡其所述,皆囿于一己之见,他看重的是苏格拉底在劝解朋友或亲戚之间纠纷之类的鸡毛蒜皮、庸常不堪的事情上所发挥的作用(例参Ⅱ.2-3)。可是,把苏格拉底的善(Goodness)降格为用处(Usefullness),也只有大老粗才干得出来。格雷心里明白,色诺芬的苏格拉底画像经常是“与人方便、平凡、稀松闲散”,但她一意孤行地坚持“色诺芬别有深意”(p.13)。格雷没有追寻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色诺芬如何看待善和利他之间的密切关系?他认可这种关联吗?格雷猜测道,这种等同乃色诺芬的修辞术,《回忆苏格拉底》只写给那些熟惯“智慧文学”的读者:“人们希望一个明智的人乐于助人而不是有害于人”(p.179)。可惜她未能推进这个富有创见的想法,虽然它的正确性有据可依。她最终放弃了,在文章结尾处,格雷投靠了一种更为俗常的解读:在色诺芬看来,苏格拉底的过人之善体现在他超常的利他行为上,尤其对待年轻人,比如格劳孔——柏拉图的兄长(p.194)。这个主张肯定不怎么牢靠,色诺芬的苏格拉底从未以自己的名义发话,至少在关于善与利他的(或用处,参见《回忆苏格拉底》Ⅲ.8.5-7;另参《会饮》5.3-8)等同这一点上。这种混同有何独特之处?格雷很正确地意识到了苏格拉底的“功利主义”——我们姑妄如此称之,并非完全是传统式的,它是一个“显著的进步”,“威胁到传统的价值观”。但她偏偏认定,苏格拉底“不会以此破坏传统”(pp.180;179)。在恢复色诺芬笔下的苏格拉底的智慧时,格雷教授如果能够充分地证实自己的论断,她就会迈出意义重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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