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交通事故很多,有许多情况都会遇到非机动车将一个行人撞伤的情形。而本案就属于一个比较特殊的情节。肇事者正巧是一个刚满16周岁,刚有劳动权利能力的小伙儿,而被伤害的对象更是一个小孩子。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年满16周岁,且自己劳动有稳定收入者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这个案子中小伙儿要自己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是责任是责任,赔偿是赔偿,面对天价的医疗费,小伙儿只是在店里面帮着老板打杂活儿的,根本支付不起这些赔偿数额。所以两方矛盾就骤然上升,本案中的雇主对于这个小伙儿和这个小孩子的做法都是有些不道德的,因为我国法律规定雇员责任雇主承担。但是这个雇主把自己的责任全部撇清,不想承担责任,但是这样的想法完全就是不可能的,我们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雇主责任的问题,不能把雇员在工作中出的问题一味地都要雇员去承担责任。小孩的交通安全问题也需要我们一起关心,并且注意过路时多看看周边玩耍的小孩,避让一下,这样既可以避免争端,又可以防止交通事故的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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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律师简介 程安卿律师,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第九届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上海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上海交通大学法学硕士。自2002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一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08年被司法局评选为“年度优秀民事代理律师”。
程安卿律师在业务实践中,涉及领域较广泛,办理了大量诉讼案件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尤其擅长人身损害赔偿、企业劳动纠纷、货运代理纠纷案件的处理。同时,担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他多次为豫园商城、氯碱化工、复旦张江等沪上知名上市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曾为江苏银行,安徽、河南等地的农商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员工讲授银行法律相关课程。2010年起围绕上海金融中心建设为主题,积极开展金融类法律问题研究,主要涉及金融领域的犯罪研究、企业债及中小企业私募债的研究。已为浙江、江苏的多家地方特大型企业发债、改制、收购兼并、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程安卿律师同时担任《东方大律师》节目,上海交通电台《车管家》节目、990《蔚然晨曲》节目的特邀嘉宾主持,并受到《新民晚报》《上海法治报》等报纸的专访。(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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