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吃差价的现象时有发生,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认为,此种行为违反居间方应将交易信息如实报告委托方的法律规定,违背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违背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并且会严重扰乱房产交易市场秩序,因此,认定中介吃差价的行为是违法和无效的,差价应予返还。
当然,这里还有个返还给谁的问题,一般以买卖双方均有签字的合同上标明的价格为准确定返还对象,或以交易中心过户价格确定返还对象。本案中,如果卖家也在这份42.5万元的合同上签过字,则交易价格按照42.5万元确定,中介私吞的4万元如果返还也只会返还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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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律师简介 甄灵宇律师,吉林大学法学院毕业,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担任TSANNKUEN集团、光明乳业、FUJIFILM总法律顾问,创远律师所合伙人律师,现为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多起较有影响的房地产、劳动、债权纠纷等诉讼案件在电视台播出,并接受电视台专访。多次应邀担任新浪网、东方网、电视台法制节目嘉宾,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或参与法律访谈。以其扎实细致的庭前准备和凌厉的庭上表现赢得了客户的赞许,很多案件一审判决后被对方上诉,又被二审维持。(www.xing528.com)
为企业单位进行合同风险防范、坏账控制等培训几十场,对房产纠纷、债权纠纷及其法律制度潜心研究,经常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相关领域的文章,并为部分期刊的特约撰稿人、专栏作者,《法制日报》“律师信箱”特邀点评律师,《上海法治报》律师顾问团成员。出版《房屋买卖法律自助手册》《企业用工法律疑难与风险防范》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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