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强奸罪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义务
2011年7月的一天,王晓静从医院回到家,颓丧地坐在沙发上,手拿孕检单的她随即陷入了沉思。孕检单上的“+”号,她曾苦苦期盼了好多年,可如今真的怀孕了,她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反而很忧虑。王晓静为何如此不安呢?原来,这个孩子并不是王晓静丈夫的,而是她被强奸后怀上的。至于强奸者是谁,王晓静一无所知,因为事后她没有报案。
王晓静揣着化验单犹豫了好几天,她想过偷偷把孩子打掉,可又舍不得,她很想留下这个孩子。王晓静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想法,是因为她的丈夫孙阳患有不育症,结婚多年他们一直没有孩子。为了实现做母亲的愿望,王晓静希望丈夫能够理解和包容她,让她把这个孩子生下来。最终她鼓起勇气,将怀孕的事打电话告诉了在外地工作的丈夫。“什么?你再说一遍!”孙阳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急切地希望从妻子那里再一次确认消息。王晓静被孙阳这么一追问,委屈地哭了,孙阳见状赶紧说:“你在家等着,我马上赶回去。”
王晓静在焦灼与不安的等待中迎来了丈夫孙阳。见丈夫出现,她再也控制不住情绪,扑到丈夫怀里大哭起来。
冷静下来后,王晓静哭哭啼啼地说出了自己被强暴的经过。一个月前的一天晚上11点多,她下晚班回家,正走在路上,突然被人从身后打晕。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衣衫不整,下体还有些疼痛,她明白自己是被人强暴了。随后,王晓静失魂落魄地跑回家,她打开淋浴器,希望水流能冲掉身体的污秽,在水声的掩盖下,她号啕大哭起来。王晓静想过报警,可她担心报警之后,自己和丈夫会再也抬不起头做人,于是她放弃了报警的念头。这件事就这样被王晓静藏在了心里,她也不敢告诉丈夫,怕影响夫妻关系。
王晓静本以为这件事会慢慢被淡忘,可事情却远远没有过去,这天王晓静感到身体不适,她忐忑不安地来到医院,竟被查出怀孕了。因为想留下孩子,王晓静这才将整件事情对丈夫孙阳和盘托出。
说完这些后,泪流满面的王晓静拉着丈夫孙阳的手,低声说:“我想生下这个孩子。”孙阳听后一脸木然地从妻子手中抽回了自己的手,转身去了书房,“砰”地一声关上了门,任凭王晓静怎么敲门,如何哀求,孙阳都不肯打开房门。
此刻王晓静的内心既伤心又矛盾,尽管因为丈夫患有不育症,他们实现不了为人父母的愿望,可是哪个丈夫能接受妻子被人强奸,还要生下强奸犯的孩子呢?想到丈夫多年来一直对自己非常疼爱,王晓静很为难,她虽然想做母亲,可为了丈夫的尊严,她最终还是决定第二天就到医院把孩子打掉。
第二天一早,王晓静刚从卧室走出来,就发现丈夫孙阳坐在沙发上正注视着她。孙阳十分平静地对妻子说:“我想通了,你把孩子生下来吧!”听到丈夫这话,王晓静一时难以相信自己的耳朵,她不知道丈夫是怎么想通的,竟然会容忍她生下一个强奸犯的孩子。虽然对丈夫的决定疑惑不解,但王晓静还是感到了一丝惊喜,她终于有机会当妈妈了。
孙阳看着妻子疑惑的表情,缓缓地说道:“这个孩子虽然不是我的,但是孩子本身并没有错,况且,这个孩子能满足你当妈妈的愿望,也能填补我不能生育的遗憾,或许这就是命,是天意。”最后,孙阳深情地望着妻子说:“只要你不说,我不说,没有人知道这个孩子的来历。”听完丈夫的一番话,王晓静一下子扑到丈夫怀里,激动地再次哭了起来,她知道让丈夫作出这样的决定,是件多么残忍的事。她暗自决定今后一定要更加爱丈夫,倍加珍惜这个家。
为了更好地照顾怀孕的妻子,孙阳申请调回了总公司,与此同时,他买了一些关于孕育之类的书籍,还带着王晓静参加产前培训班,可以说他对王晓静的照顾无微不至。看到丈夫为自己做的这一切,王晓静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福就是嫁给了丈夫孙阳。
王晓静与丈夫孙阳是在大学期间相识相恋的,毕业后两人又在同一个城市分别找到了工作,工作没多久两人便结了婚,可正当两人浓情蜜意之时,孙阳竟被公司外派到了另一个城市,这一去就是五年。好在两人虽然两地分居,但距离并不远,每逢周末两人总会聚在一起,感情并没有因为距离而降温。
不过有一件事却让两人有些着急,也让两人的幸福婚姻出现了一个不和谐的音符,那就是结婚多年两人一直没有孩子。在父母的催促下,王晓静和丈夫孙阳到医院做了检查,一纸诊断报告犹如晴天霹雳,给一心想做母亲的王晓静当头一击,没想到丈夫孙阳竟患有无精症,这无疑让王晓静想做母亲的愿望变成了泡影。看着丈夫失落的神情,王晓静有些心疼,丈夫孙阳是个优秀的男人,对她又很疼爱,她觉得只要两人相亲相爱,即使没有孩子,也会生活得很幸福。为了保全丈夫的面子,王晓静帮着丈夫向父母隐瞒了真相。
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王晓静心里始终无法坦然接受此生不能有孩子的事实,看到身边许多年龄相仿的朋友同事都陆续有了孩子,她总会觉得很遗憾。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王晓静想要做母亲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她也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有一次她竟然脱口向丈夫提出了离婚。孙阳一听妻子要离婚,赶紧苦苦哀求,此后对王晓静更加疼爱了,还经常买些小礼物,带给妻子惊喜。这让王晓静失落的心情有了一些安慰,日子也逐渐恢复平静。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此时王晓静被人强奸了,还怀上了强奸者的孩子。让王晓静没有想到的是,面对她悲惨的遭遇,丈夫孙阳竟如此的宽容大度,不但同意她生下孩子,还为生孩子的事忙前忙后,王晓静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她甚至觉得是因祸得福。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2012年3月底,王晓静的女儿出生了,孙阳天天抱着女儿,不舍得放手,看到孙阳如此喜爱女儿,王晓静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双方的老人都以为孩子是王晓静和孙阳的,也十分欢喜,抢着要给孩子办满月酒。
可谁也没想到,一切的美好竟在孩子的满月酒之后悄然消失了,最终还让王晓静和孙阳的婚姻走到了尽头,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孩子满月的那天,来做客的亲戚朋友在逗小孩玩时,免不了互相问:“这孩子不像爸爸,也不像妈妈,到底像谁呢?”孙阳的一个朋友更是开玩笑地问:“孙阳,这孩子是你的吗?怎么长得一点都不像你呀!”孙阳显得非常尴尬,虽然是玩笑话,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孙阳心里像被刀捅了似的难受。当宾客都离开后,孙阳颓丧地坐在沙发上,死死地盯着女儿看,他看着女儿的笑容,像想起了什么似的,突然起身摔门离去。王晓静心里一沉,她猜想一定是宾客的闲言碎语让丈夫心里难受了,不知道丈夫会跑去哪里散心,当晚,王晓静苦等了一夜,直到第二天早上,孙阳才醉醺醺地回了家,看到丈夫的样子,王晓静既心疼又难受。
自此以后,孙阳对妻子王晓静和孩子变得冷漠起来,再也不像之前那样欢喜。再后来,不知怎么的,孙阳居住的小区里,竟传出了一些有关孩子身世的流言蜚语,孙阳走在路上总感觉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小声议论着什么。
慢慢地,孙阳像变了个人似的,经常很晚才回家,回家后也很少看女儿。有时候孙阳还会喝得酩酊大醉,一次醉酒回家之后,孙阳重重地关门声吓醒了熟睡中的孩子,王晓静抱着惊醒后啼哭不止的孩子,跟孙阳说以后轻点关门。孙阳一把推开王晓静,借着酒劲指着王晓静怀里的孩子大嚷道:“不许哭,再哭就让你跟着你老子李德华受苦去。”王晓静听到这话一下子愣住了,缓过神来之后她抓着孙阳的手问:“你说什么?李德华是谁?”可是无论王晓静怎么追问,孙阳都闭口不谈此事了,之后便倒头呼呼大睡。
孙阳的酒后失言让王晓静的心里产生了一个疑惑,丈夫口中的李德华到底是谁?是丈夫信口开河,还是丈夫无意间泄露了秘密?为了揭开答案,王晓静总是找机会套丈夫孙阳的话,无奈孙阳每一次都避而不谈,转移话题。
之前,王晓静觉得丈夫宽容大度,让她生下别人的孩子,所以凡事都尽量迁就丈夫。可如今丈夫对孩子不管不顾,想当初被人强奸并不是她的错,再说若不是后来丈夫孙阳同意,她也不会生下这个孩子。王晓静觉得很委屈,而且她总觉得丈夫有什么事刻意瞒着自己,想到这些,王晓静对丈夫就不再似过去那般低声下气了。妻子态度的转变让孙阳有些恼火,在他看来,妻子和别人生了孩子,是妻子对不起自己,妻子就应该对自己俯首帖耳。就这样,两个人的心态都悄悄发生了变化,原本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两人经常会为了一点小事发生争吵,有时甚至会大打出手。
王晓静原本想着,随着时间的推移,丈夫会面对自己不育的现实,慢慢地接受这个孩子。不过孙阳可不是这么想的,他已经受够了别人在背后的指指点点。
2012年6月,孙阳第一次悄悄地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起诉书,不过由于孩子尚在哺乳期内,离婚诉讼被法院驳回了。冷静下来的孙阳想到自己患有不育症,不妨尝试着接受这个非亲生的孩子,毕竟他还是很爱妻子的。这之后,孙阳对女儿的态度好了许多,有时还会站在婴儿床边逗女儿玩。对于这一切,王晓静看在眼里,心里感到一丝安慰。不过好景不长,孩子6个月大的时候显现出了双眼皮,而王晓静和孙阳都是单眼皮,这让孙阳的神经又一次处在了崩溃边缘,因为女儿的一颦一笑时刻都在提醒着他,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孙阳再也忍不住了,他又开始酗酒,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偶尔回家也是一进门就钻进书房,对妻子和孩子不闻不问。
此时,王晓静已渐渐明白,丈夫是容不下这女儿了,为避免二人再次发生争执,王晓静选择了沉默。可后来发生的一件事,却让王晓静毅然决然地向丈夫孙阳提出了离婚,并由此亲手将丈夫送进了监狱。
这天,王晓静在家里收拾东西时,她发现丈夫孙阳的一个文件袋遗落在柜子里。出于好奇,王晓静打开了文件袋,里面有一份协议书,签协议的人是丈夫孙阳和一个叫李德华的人。看到李德华这个名字,王晓静一愣,这不就是丈夫无意中提起的人吗?这李德华到底是谁?看完协议后王晓静整个人都蒙了,协议书的大致内容是,由李德华强奸孙阳的妻子王晓静,孙阳向李德华支付劳务费1万元,孙阳保证妻子王晓静不会报案,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协议书的后面还附带着一张1万元的收据,收款人正是李德华。
王晓静看着手里的协议,身体不住地颤抖,原来自己两年前下班路上遭遇强奸竟是丈夫孙阳一手安排的。王晓静实在想不通,丈夫一向疼爱她,为什么要找人强奸她?去问丈夫孙阳吗?王晓静看着手里的协议书,此刻她已经无法再相信丈夫孙阳了,她决定去派出所报案。
民警在了解了相关情况后,进行了立案调查,并马上找到孙阳,将他带到了派出所。孙阳起初坚决不承认自己曾指使他人强奸妻子王晓静,可当民警将他与李德华签订的协议和收据摆到孙阳面前时,他立刻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原来,孙阳小时候得过一场疾病,这场病导致他患上了无精症。结婚之前孙阳一直瞒着妻子王晓静,后来到医院检查后,妻子才知道他不能生育。因为妻子很想生个孩子,便有了离婚的想法,虽然孙阳苦苦哀求,暂时保住了婚姻,但孙阳知道,要想一直留住妻子,就必须有一个孩子。
孙阳原本想和妻子商量借种生子的事,可他知道依妻子王晓静的性格和脾气那是不可能的。孙阳也想过领养一个孩子,但他认为领养的孩子长大后若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就会和养父母产生隔阂。孙阳想还是自己的妻子生一个孩子比较好,当然,如果能找个知根知底的人当孩子的父亲,那就更稳妥了。
有了这个想法之后,孙阳开始偷偷物色起孩子父亲的人选,而这个李德华正是孙阳物色的人选。李德华是孙阳在异地工作时的同事,他出生在农村,家庭条件不算太好,但人长得帅气英俊也很机灵。孙阳选中李德华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当时的李德华急需用钱。李德华的父亲被查出肺癌中期,需要筹集高昂的医疗费。为了留住妻子,也为了能有一个自己的孩子,孙阳决定铤而走险,让李德华强奸自己的妻子。
当孙阳找到李德华并告知其自己的想法时,李德华吓了一跳,哪有丈夫让别的男人强奸自己妻子的,如果事后王晓静报案,自己这辈子可就完了,李德华当即表示拒绝。但是孙阳劝说李德华,他这么做也是迫于无奈,接着便将自己不能生育的事告诉了李德华,并说如果再没有孩子,他的家就散了。孙阳苦苦哀求李德华帮帮自己,并开解李德华说:“女人被强奸后,一般都会顾忌自己的名声,选择忍气吞声,不会报警的,退一步说,若是我老婆王晓静想报警,我也一定会阻止的。”见李德华的态度有些松动,孙阳又表示,他可以和李德华签订书面协议,在协议中声明一旦出现任何问题,都由他承担全部责任,与李德华无关,并答应事成之后,给李德华1万元作为酬谢。急需用钱的李德华在考虑良久之后,答应了孙阳的请求。几天后,在孙阳的安排下,李德华对下晚班回家的王晓静实施了强奸,并致其怀孕。
听了孙阳的供述,民警又找到李德华,李德华对强奸的事实供认不讳。后经鉴定确认,李德华的确是孩子生物学上的父亲。(www.xing528.com)
很快,检察院以孙阳、李德华涉嫌强奸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律师说法:强奸罪>>>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案中,李德华先将王晓静打晕,后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整个过程,王晓静并无意识,因此李德华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而孙阳则是整个案件的主导者,属于共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德华在被告人孙阳的指使下,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孙阳和李德华犯强奸罪,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当这些都告一段落后,王晓静无法接受丈夫孙阳的欺骗和无耻的行为,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监狱中的孙阳离婚,并要求他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开庭的那天,孙阳由警察押着来到法院。孙阳知道是自己对不起妻子,看到妻子的态度非常坚决,他同意离婚,但他认为,自己不是孩子的父亲,孩子与他没有血缘关系,他不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而王晓静则认为是丈夫孙阳指使李德华强奸自己的,当时她并不知情,后来又是丈夫孙阳让她生下了孩子,孩子也是在婚内生的,孙阳应当承担抚养费。那么孙阳是否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呢?
律师说法:抚养义务>>>
抚养义务,简单来说就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承担抚养义务的前提是形成父母子女关系,而要形成父母子女关系大致有三种情形:第一种,因自然血亲形成的亲子关系,这里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第二种,因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第三种,因收养而形成的养父母、养子女关系。
本案中,孙阳与孩子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很明显双方不能形成亲子关系,而王晓静与孙阳之间不属于再婚,同样不能形成继子女关系,最后,孩子是王晓静所生,并非是王晓静和孙阳收养的,因此孙阳与孩子之间也不能形成养子女关系。归根到底这个孩子与孙阳之间不具有父女关系,既然双方不具有父女关系,那孙阳对孩子也就没有抚养的义务。
或许有读者可能会问,当初是孙阳让妻子王晓静生下孩子的,如果当初孙阳不同意,那孩子很可能就不会出生。其实,生育决定权是女性独有的权利,本案中王晓静是否要生下这个孩子,完全取决于王晓静自己,而孙阳是否同意,并不能导致父女关系的形成。
或许有读者又会问了,那王晓静只能自己一个人抚养孩子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这个孩子是王晓静和强奸犯李德华的非婚生子女,王晓静是孩子的生母,而李德华则是孩子的生父。既然李德华与孩子形成了亲子关系,作为父亲的李德华就应当承担抚养的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准予王晓静与孙阳离婚,孩子由王晓静抚养,孙阳不承担抚养费。后来,王晓静另行提起诉讼,将李德华告上法庭,要求给付孩子抚养费,最终法院支持了王晓静的请求,判决李德华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800元,直到孩子18岁为止。
案件就这样结束了,锒铛入狱的孙阳后悔不已,他雇用朋友强奸妻子并生下小孩,妄图通过这样的手段来维护本来就并不牢固的婚姻,结果不但亲手埋葬了婚姻,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前程。而朋友李德华在金钱的诱惑下,不顾法律的尊严,肆意妄为,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王晓静在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后,身心俱疲,她无法饶恕丈夫的欺骗,也憎恨那个强奸她的人。不久,王晓静带着女儿悄悄离开了那座城市,希望能在别处获得新生。
很多人都认为孩子是维持婚姻的纽带,岂不知有孩子的家庭也有很多离婚的,可见孩子并不能保证婚姻稳固,而没孩子的家庭也未必就不幸福,比如现今的很多“丁克家庭”。其实夫妻两人的感情才是维持婚姻的关键,感情坚定则婚姻稳固,感情不坚定,则婚姻这座大厦随时会有倒塌的危险。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