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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离开让丈夫措手不及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王娟为了两个年幼的孩子对赵得财一忍再忍,这也让赵得财看穿了王娟的心思,认为王娟为了两个孩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他的,于是就更加肆无忌惮地酗酒打人。第二天一早,两个孩子的哭声将赵得财吵醒,赵得财大叫妻子哄孩子,却不见回应,这才发现桌上有一张王娟留下的字条,大意是她外出打工了,让赵得财好好照顾两个儿子,但并没说具体去哪了。起初赵得财不相信,认为妻子王娟向来守本分,绝不会做对不起他的事。

妻子的离开让丈夫措手不及

关键词 无效合同无效合同中有过错方应承担民事责任

现今市场经济中,二手交易市场可谓异常火爆,二手商品也是种类繁多,有转让房子的,还有转让汽车的,可有谁听说过转让妻子的?想必读者一定会觉得不可思议,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本案的主人公赵得财就干了这么一件荒唐事。

赵得财,三十多岁,是个普通农民,初中文化,为人小气蛮横,脾气也非常暴躁。虽说赵得财要长相没长相,要钱没钱,可他却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老婆,名叫王娟。王娟不但人长得漂亮,年龄也比赵得财足足小了十岁。为了迎娶王娟,赵得财不但将家底都掏空了,还欠了不少外债,最终才抱得美人归。

王娟与赵得财结婚不到五年,就生了两个儿子。赵得财守着一个漂亮媳妇,又有了两个儿子,心里甭提多高兴了,当然他对妻子王娟也是疼爱有加,家里家外的体力活从不让王娟插手。

按理说王娟也应该心满意足了,可丈夫赵得财的一个坏毛病却让她伤透了心。原来,赵得财平日里爱喝酒,喝醉后常动手打人,王娟就曾多次遭到过他的殴打。不过等赵得财酒醒后,他就会懊悔不已,跪在王娟面前认错,还指天发誓说绝不会有下次。可说归说,做归做,赵得财的誓言竟从没兑现过,依然三天两头喝醉,喝醉后就对王娟拳脚相加。王娟为了两个年幼的孩子对赵得财一忍再忍,这也让赵得财看穿了王娟的心思,认为王娟为了两个孩子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离开他的,于是就更加肆无忌惮地酗酒打人。

2012年3月的一天晚上,赵得财又醉醺醺地回到家,坐到沙发上便叫嚷着让王娟给他倒水,可此时王娟正在卧室哄两个孩子睡觉,便没理他。赵得财等急了,便冲到卧室对王娟一顿打骂,说她眼里只有孩子没有丈夫,赵得财越说越来气,打得也越凶,毫不顾及妻子和两个孩子的哭号,直打到王娟一动不动趴在地上才住了手。当晚,王娟默默哭了大半夜,她想着要是一直这样过下去,迟早有一天她会被赵得财打死,想到这儿,王娟决定不再忍受赵得财的家暴,当晚便简单收拾了行李一走了之。

第二天一早,两个孩子的哭声将赵得财吵醒,赵得财大叫妻子哄孩子,却不见回应,这才发现桌上有一张王娟留下的字条,大意是她外出打工了,让赵得财好好照顾两个儿子,但并没说具体去哪了。

赵得财这下慌了,自己一个大男人,又要赚钱养家,又要照顾两个孩子,这日子怎么过啊?赵得财懊悔不已,赶忙给妻子打电话请求原谅,说从此以后他一定痛改前非,再也不喝酒了,让妻子看在两个孩子的分儿上赶紧回家。可王娟却说她再也不相信赵得财的话了,宁可在外面饿死也不要回家被赵得财打死。

虽然王娟离家出走了,可心里还是难免牵挂两个孩子,便时不时给赵得财打电话询问两个孩子的情况,赵得财心想过不了多久王娟的气消了,再加上思念两个孩子,就会自己回家了。可让赵得财失望的是,两个月过去了,王娟不但没回家,连打电话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了,甚至还经常挂断赵得财的电话,到后来王娟的电话竟再也打不通了。

王娟就这样莫名失去了消息,赵得财疯了似的到处寻找王娟,王娟娘家、朋友、同学,凡是能找的人他都找遍了,可几个月下来,还是没有王娟的半点消息。

就在赵得财为寻找王娟着急之时,他却偶然听说了有关妻子王娟与本村张强的一些风言风语。张强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村里传言说王娟离家出走就是投奔张强去了。起初赵得财不相信,认为妻子王娟向来守本分,绝不会做对不起他的事。可后来传言越来越多,说的也是有鼻子有眼,这让赵得财有些坐不住了,他决定去一探究竟。

赵得财先将两个孩子托付给父母照看,然后连夜赶到了张强打工的城市,并打听到了张强租住的地址。赵得财心情忐忑地敲开了张强的房门,给他开门的是个女人,而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妻子王娟。“你……你怎么来了?”王娟见到突然出现的赵得财,紧张地说不出话来。“好啊,你真在这里,现在就跟我回去!”赵得财又气又恨,他边说边伸手要去拽王娟,王娟则赶紧往后躲,她冷冷地说道:“回去?回去让你打死我吗?我绝不回去!”赵得财听妻子说不回去,很是恼怒,可一想自己也是有错在先,而自从王娟离家后,两个孩子就总是哭闹,自己又当爹又当妈,哪儿是人过的日子啊,要是王娟真不回去,自己和两个孩子今后该怎么办啊?想到这,赵得财扑通一下跪了下来,痛哭流涕地哀求妻子王娟跟他回家,并保证今后再也不打王娟了。见丈夫如此,王娟有些揪心,她犹豫了一会儿,最后还是拒绝跟丈夫赵得财回家,理由是她跟赵得财过够了,而她现在的日子过得很好。

王娟本是因为不堪忍受赵得财的家暴才离家出走的,可她如今怎会住在张强租住的房子里呢?莫非两人早有私情?原来,王娟离家后便坐上了南下的火车,并在一个大城市落脚,之后她找了份工作,便暂时稳定下来。第一次外出打工的王娟开始很不适应独自在外的生活,心里很苦闷,又挂念两个儿子,她有心回家,可又怕赵得财再次打她,便在外地咬牙坚持了下来。

一天,王娟偶然碰到了同村的张强,远在外地碰到熟人,两人都感到分外亲切。张强跟王娟年龄相仿,浓眉大眼,很爱说笑,王娟对张强很有好感。此后,张强便以同乡的身份照顾起王娟来,不仅经常请王娟吃饭,对她嘘寒问暖,还经常买些日常使用的东西送给王娟。王娟自知自己是有家庭的人,刚开始还刻意与张强保持着距离,但工作的劳累和情感的空虚却让她难以一再拒绝张强带给她的温暖,两人的关系越发亲密起来。与此同时,王娟觉得赵得财越来越令人厌恶,以前经历的那些挨打受骂的日子就像噩梦一样。自从跟张强相处后,王娟才体会到了生活的乐趣,随着交往深入,两人的感情逐渐升温,最终两人突破红线,成为了情人,不久还同居了。

王娟这边与张强过着夫妻般甜蜜的生活,而另一边赵得财却不停地催促她早点回去。王娟开始担心起来,万一赵得财知道了她和张强的事,依赵得财的禀性脾气,恐怕会杀了她和张强。于是王娟决定跟赵得财玩失踪,更换了手机号,也不再跟亲戚朋友联络了,王娟想,这样一来赵得财就无从知晓她和张强的事了。可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他俩的丑事最终还是被赵得财知道了。

面对妻子王娟的移情别恋,赵得财又该如何面对呢?是离婚,成全妻子?还是努力让妻子回心转意?

赵得财见妻子王娟说什么也不愿意跟他回家,便决定强行将妻子带回家,他连拖带拽将妻子拉出了张强的出租屋。王娟不愿屈从,在路上奋力挣脱了赵得财的控制,逃之夭夭。赵得财见妻子又逃走了,便怒从心起,买了一瓶烈酒,一把菜刀,然后守在张强房门口,专等张强回来算账,可让他失望的是,当晚张强和王娟谁也没露面。

原来,王娟从赵得财手里挣脱后便直接去找了张强,并告诉了他赵得财找上门来的事。两人担心赵得财气急败坏要行凶,当夜便找了家宾馆住下了。可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毕竟张强跟赵得财还是一个村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事情总要想办法解决。王娟本想和赵得财好好谈谈,两人好聚好散,但张强担心赵得财会再次殴打王娟,甚至还会再次强行将她带走,看管起来,到时两人连面可能都见不着了。最后,张强决定还是自己出面跟赵得财谈谈。

第二天一早,张强在两个朋友的陪同下回到了出租屋,正好碰到赵得财在门口叫骂。赵得财一见张强回来,举刀就要砍,被张强的朋友给制止住了。张强赶紧好言好语给赵得财赔不是,并打开房门请他到屋里坐。张强说:“我确实做了对不起赵哥的事,可我跟王娟是两情相悦,我并没强迫王娟跟我在一起。再说事情已经发生了,我愿意拿出1万元钱补偿赵哥的精神损失。”赵得财一听张强要出钱解决这事,立刻来了兴致,心想照目前情况来看,妻子王娟是死活不肯跟他回家了,要是王娟和张强两人就此远走高飞,他再想要钱可就难了,不过1万元也太少了。想到这儿,赵得财提出只要张强肯拿出10万元钱给他,他就把妻子王娟转让给张强。张强一听登时来了精神,他还没结婚,要是娶个媳妇,光彩礼钱也得几万元,而王娟长相不错,虽然已生了两个孩子,但身材依然很好。张强动了心思,不过认为赵得财要的钱太多,于是两个男人就转让王娟的价格开始“议价”,最终两人达成一致,转让费5万元。

张强怕赵得财反悔,就与其签订了一份“妻子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王娟先与赵得财办理离婚手续,然后再与张强办理结婚手续;赵得财与王娟的两个孩子由赵得财抚养;张强支付5万元给赵得财,作为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王娟的转让费支付完后,双方永不纠缠。协议签订后,张强如约给了赵得财5万元,赵得财拿了钱后立马回了家,再没纠缠过张强和王娟两人,而张强因为担心王娟知晓转让协议后会对自己心生反感,认为自己不尊重她,所以便没有告知王娟,只说赵得财见王娟不肯回去,强求也没用,知难而退了,王娟信以为真。可怜的王娟,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就这样糊里糊涂地“换了”丈夫。

然而就在签完协议的几个月后,让赵得财喜出望外的是,王娟竟然离开了张强,又回到了自己身边。这到底又是怎么回事呢?

没了对赵得财的担心,王娟与张强两人起初的生活还是很甜蜜的,可时间一久,王娟就越发不开心起来,因为她心里越发思念两个孩子,每当看见别人的孩子与母亲在一起的温馨画面时,王娟心里都非常难受。备受煎熬的王娟决定回去看看两个孩子,因为担心张强知晓后会生气,便谎称回娘家。

赵得财见王娟突然回来了,讥讽地说:“你不是和别的男人过好日子去了吗?还记得有两个孩子呀?”王娟没理会赵得财,心思全放在了两个孩子身上。王娟离家有一年多了,两个孩子对她都有些生疏了。看见孩子穿着脏衣服,吃着剩饭,王娟心里非常难受。这天,王娟把屋里屋外收拾的整整齐齐,把孩子们的脏衣服都洗干净了,临走前还给了赵得财几百元钱,让他给两个孩子买些新衣服。王娟是哭着走的,她实在舍不得离开两个孩子,可她不想因为爱孩子就要不断忍受赵得财无休止的打骂,当然她现在也舍不得离开爱她的张强。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毕竟赵得财和张强是一个村的,王娟回家看孩子的事最终还是被张强知道了,两个人为此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张强认为王娟对赵得财旧情难忘,自此以后便开始疑神疑鬼,并不断催促王娟与赵得财办理离婚手续。而此时的王娟还没考虑好是否要与赵得财离婚,因为她实在放心不下两个孩子。王娟八岁时,母亲因病去世,她饱尝过没有母亲的痛楚,所以她很不希望两个孩子也要遭受这种不幸。

离婚的事就这么拖了下来,与此同时,王娟与张强两人最初的激情也逐渐褪去了,像平常夫妻一样,生活的重压开始使得王娟和张强两人常为琐事争吵。王娟还是念念不忘两个孩子,总是忍不住偷偷地给赵得财打电话询问两个孩子的情况。张强发现此种情况后很生气,也没少冲王娟抱怨,在张强看来,无论他怎么对王娟好,王娟心里还是放不下赵得财。

后来,王娟发现张强常常精神恍惚,开始时王娟以为是张强工作太累,便没放在心上,直到有一天,几个彪形大汉突然闯进了门,还不由分说地把屋里的东西砸了个稀巴烂,临走时还威胁王娟说,再不还钱就把王娟和张强都杀了,王娟这才意识到张强有事情瞒着自己。

在王娟的质问下,张强说出了实情。原来,不久前张强参加了一个朋友聚会,他见有两个朋友当场吸毒,出于好奇又加上他当时刚跟王娟吵完架心情不好,便也尝试吸了几口。张强本想尝尝鲜,不想却就此染上了毒瘾,几次想戒掉都没成功。张强收入微薄,为了吸毒,他不得不举债,几个月下来竟借了20多万元的高利贷

知道真相后的王娟傻了眼,守着一个债台高筑的瘾君子,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更让王娟没想到的是,张强为了还高利贷竟然要求她出卖肉体,王娟认为这是一种侮辱,说什么也不同意。张强由于没钱买毒品,毒瘾发作时就会发疯似的殴打王娟,经常把王娟打得遍体鳞伤。与此同时,逼债的人也不断登门,王娟每天都生活在恐惧中。

此时的王娟开始后悔了,她自幼母亲早亡,父亲也在她未成年时出车祸亡故了,此后她便和哥哥相依为命。由于家境不好,王娟没读几年书,初中毕业后就在家帮哥哥干农活。成年后,为了能帮哥哥筹集到结婚的彩礼钱,让哥哥能早点结婚,王娟不顾哥哥的反对嫁给了赵得财,不想赵得财竟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后来王娟又跟了张强,本以为自此终身有靠,没想到张强竟染上了毒瘾,还妄想让她卖身还债。一想到这些,王娟就泪流不止,怨自己命苦,也恨自己当初离家太冲动。(www.xing528.com)

伤心欲绝的王娟此刻又想到了丈夫赵得财的好,除了酒后家暴,赵得财平常对她和孩子都还不错,而且赵得财是个本分的人,结婚多年从没做过出格的事。此时王娟更想两个孩子了,这也最终促使她回到了赵得财身边。

在了解了王娟突然回家的原委后,赵得财心里暗暗窃喜,妻子主动回来了,还白得了张强5万元钱,怎么算自己都不吃亏。问题是人财两空的张强会善罢甘休吗?

张强对王娟的离去很生气,但他并不打算再要求王娟回到自己身边了,他现在最需要的是钱。于是张强便拿着“妻子转让协议”来找赵得财要钱来了,可赵得财却以妻子王娟是主动回家为由拒绝退还张强的5万元钱。直到此时,王娟才看到了张强手中的那份关于自己的转让协议,她又气又恨,没有想到丈夫和情人竟然视她为物品一般,还做起了转让交易。

后来,张强在咨询了律师后,将赵得财和王娟告上了法庭,张强要求赵得财退回自己的5万元钱,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5000元。

张强认为协议上已经写明,他付给赵得财的5万元是王娟的转让费,赵得财在收到钱后就应该遵照协议跟王娟离婚,可至今两人还没办理离婚手续,而王娟也已回到了赵得财身边生活,由此可认定赵得财没有履行协议,因此退还5万元转让费乃是理所当然。

而赵得财却说,并不是他不想履行协议,协议签订后他便再没有找过王娟,是王娟迟迟没有找他办理离婚手续,现在也是王娟主动离开张强回到他身边的,因此他没有义务返还5万元。

那么赵得财该不该返还这5万元转让费呢?

律师说法: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都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有三个特征:

一、具有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具有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三、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本案中,赵得财与张强,以王娟和赵得财离婚,而后再和张强结婚为内容签订的协议,侵犯了王娟的婚姻自由权利。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该“妻子转让协议”属于无效合同。因此赵得财先前向张强索要钱财,以及后来张强要赵得财返还钱财,本身都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但对于产生的法律后果,对此负有过错责任的一方仍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赵得财和张强签订的“妻子转让协议”,违反了《婚姻法》和社会公序良俗,属无效合同。同时,法院还认为,王娟已回到赵得财身边,所谓的5万元“转让费”,即孩子抚养费,赵得财应该返还给张强。不过张强明知王娟有家室,还与其同居,后来又与赵得财签订“妻子转让协议”,损害了赵得财和王娟的权利,也应当给予适当的赔偿。最后,法院判决赵得财退还3万元给张强。

这场由一张荒唐的协议而引发的官司结束了,虽然张强要回了一部分钱,但是勾引别人妻子和吸毒的名声已经传开了,张强和家人因为这件事在村里被人议论,抬不起头来做人。

赵得财在经历了妻子失而复得后,也开始反省自己之前酗酒家暴的行为,决定自此痛改前非,跟妻子和两个孩子好好过日子。

最痛苦的莫过于王娟,本以为找到了爱情,可以过上好日子,抛家弃子,最后却是幻影破灭,落了个声名狼藉。面对丈夫赵得财,还有两个孩子,王娟愧疚万分,她只能在以后的生活中慢慢弥补曾经犯下的错误。

对法律的无知会让人做出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对生活的无知则会让人抵不住诱惑,做出悔恨终生的事。婚姻是神圣的,是受法律保护的,不能被当作物品进行交易,任何以婚姻做交易的人和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出现纠纷,只能自食其果。希望我们在生活中能慎重对待婚姻,擦亮双眼,不要被一时的表象所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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