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发展与社会制度、经济建设、文化根源是密切联系的。例如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教育发展观,与其他国家教育发展观是有本质区别的。盲目地引进其他国家的教育体制,势必冲击我们的文化领域,必然带来教育的阻力与阵痛,比如,近年来外语教学冲击国语教学,在小学搞“双语”实验,这与国情都不相符,“双语”实验有其名无其实,各地基本上是半激活状态,迫于政治的压力不得不抓,而给教师与学生带来沉重的负担。又如教育的产业化,学校一切围绕经济建设,各地区设立重点校,高投入,高收费,由于教育投入集中到了某个地区某个学校了,使教育的发展极不平衡。现在的教育几乎演变成了富民教育,在我国教育的发展已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据官方调查,中国家庭对子女教育的投入在全世界是触目惊心的,这说明我们的教育体制与环境是多么的不和谐。教育是社会的教育,是全民的教育,教育只有符合了人民大众的利益,才能体现教育的先进性。
2.建设“和谐教育”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
我国实现科学发展观重点在教育,难点也在教育。教育自身及其与经济、政治、文化等之间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揭示的是发展的普遍规律,它不仅仅在于纠正经济社会发展中唯GDP增长的倾向,而且,作为当前一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和策略,对于未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还具有重要的方法论的指导意义。在我国进入新世纪后,面对新的战略发展机遇,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将会影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进程,其意义非同小可,近一段时间,人们越来越感受到了它的威力。教育应当积极做出反应,主动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重新规划、调整整个的发展思路和目标,使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境界。教育的科学发展观就是要求在发展中实现教育与经济、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规模与结构、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促进发展的良性循环,实现最大教育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提供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要避免教育发展的滞后或过度超前。
3.建设“和谐教育”必须树立人本理念
所谓“人本”关注的是人的生存与发展。教师是教育的主体,教师的生存状况影响着教育的和谐发展。从现在的教育体制上看,小学教师待遇偏低,但工作量偏大,农村教师和城市教师存在着相当的差异。教师在社会上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地位,这就导致教师社会心理不平衡,进而教育留不住人才。现在大多数教师,一方面为了工作而拼搏,一方面为了生存不得不“下海”捞金。可想而知,教师队伍不稳定,心怀二意,如何能提高教育质量。“再穷也不能穷教育,再苦也不能苦孩子”实质已成了口号。各级政府最头疼的就是教育经费问题。可是我们看到有的地区经济发展了,教育却不能得到正常的投入,这说明教育在一些政府的眼里就是“鸡肋”。他们宁愿搞基本建设,也不愿在教育上做更多的投入。没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没有较好的生活待遇,这教师谁愿意做呢?“和谐社会”要关注“和谐教育”,“和谐教育”就必须让教师生存和谐。这样才能体现教育的本性。(www.xing528.com)
4.建设“和谐教育”必须以法制做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并颁布了诸多与教育相关的法律,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可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拖欠工资、变卖学校、普九作假、官员腐败……暴露出来的这些问题,政府不是不知道,而是很少按责任处理。某地一校长乱收费用,被曝光后,却得到上级的庇护,说是处理了,其实又换了岗位而已。校长挪用公款的现象,比比皆是。某地的校长在离休后,竟然给学校留下几十万债务,不能不说是个“败家子”,可是又有谁追究责任呢?制度不严格,教育就不能和谐。教育不和谐,人心就没有凝聚力。
5.建设“和谐教育”必须体现公平教育
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是“公平教育”。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薄弱,地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加之升学、就业等困境,使我们教育的发展出现诸多不公平。要体现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民主进步、社会和谐,教育必须是公平的教育。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切实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西部地区两级攻坚机关,从今年起,免除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的生活费。到2007年,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这一政策。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学读书,完成义务教育。这个庄严的承诺,表达了全国人民共同的心声,也看出政府解决教育问题的决心。当然,解决教育公平问题,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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