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程序员拥有各自不同的编码风格,但是有一些共同的规则是绝大多数程序员在代码书写中需要遵守的,这些风格有:
(1)关键词和操作符之间加适当的空格;
(2)相对独立的程序块与程序块之间加空行;
(3)较长的语句或表达式等要分成多行书写;
(4)新行要进行适当的缩进;
(5)长表达式要在低优先级操作符处划分新行,操作符放在新行之首;
(6)循环、判断等语句中若有较长的表达式或语句,则要进行适应的划分;
(7)函数或过程中的参数较长,则要进行适当划分;
(8)一般情况下,一行只写一条语句。
编码过程中一个比较容易被初学者忽略的问题是注释语句的书写,一个良好的注释语句书写风格对程序的可读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编码过程中要遵守常见的注释书写风格,这些风格有:
(1)注释要简明扼要;
(2)代码与注释同时书写,保证注释与代码的一致性;
(3)在必要的地方注释,注释量要适中,不能太少也不能太多,注释不能有二义性;
(4)保持注释与其描述的代码相邻;
(5)对代码的注释应放在其上方相邻位置;
(6)全局变量要有较详细的注释,包括功能、取值范围、调用函数等;
(7)源文件的头部有包括文件名、版本号、作者、模块功能描述等注释信息;
(8)函数或过程的开始部分要有注释信息。
为了编码的规范性,变量在使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范:
(1)尽可能少地定义公共变量;(www.xing528.com)
(2)尽量在多个模块或函数中使用相同的公共变量;
(3)注释并明确公共变量的含义、作用、取值范围及与其他公共变量间的关系;
(4)明确公共变量与调用函数的关系;
(5)向公共变量传递数据时,要防止不合理赋值、越界或溢出等现象;
(6)局部变量与公共变量不能同名;
(7)尽量减少存储空间的占用;
(8)不能使用未经初始化的变量;
(9)尽量少地使用数据类型的强制转换功能。
为了编码的规范性,函数(包括自定义函数)在使用时应当遵守下列规范:
(1)函数体内的代码尽量限制在200行以内;
(2)一个函数原则上只完成一个功能;
(3)多次使用的某个功能最好编写成函数;
(4)函数的功能应该是可以预测的;
(5)一个函数的功能尽量不要依赖于其他函数的内部代码;
(6)尽量减少函数的参数;
(7)函数头部用注释语句说明每个参数的作用、取值范围及参数间的关系;
(8)函数执行前要检查参数输入的有效性;
(9)函数名应尽可能描述函数的功能;
(10)尽量减少函数自身或函数间的递归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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