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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没有后悔此刻的决定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年之后,院领导就明确表示要给邓学平压担子,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也经常交给他办理。在此期间,邓学平因为工作表现出色,先后被苏州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平江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并被组织提拔为办公室副主任。“但是,7年的工作让我深深感到了厌倦和疲惫,我认为检察院没有我的未来,我找不到内心的归属感。我需要改变。”

我完全没有后悔此刻的决定

[按:此文系《民主与法制时报》对邓学平律师的专访。]

与其他大多数离职检察官法官一样,邓学平选择了律师行业。这个职业对于已经有7年基层检察官工作生涯的邓学平来说,既陌生又熟悉。回忆往昔,他无怨自己的选择。

上海的法官检察官要加薪了,而且是比普通公务员薪酬高43%。”2015年4月27日,民主与法制时报社记者将这个消息告诉上海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学平时,他异常平静。

“我还没注意到这个消息,不过加薪很正常,也早该加了,但不会是所有的法官检察官吧?”邓学平告诉记者并反问。

根据上海市2015年4月12日正式公布的《司法机关员额制改革方案》上海地区进入员额的法官检察官的工资将比普通公务员薪酬高43%。

对此,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院长卞建林在回答本社记者采访时的解释是,本轮上海对于法官检察官提薪,并不是指全部广义上的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而是进入员额内的狭义上的法官检察官的概念。

一年前的今天,仍为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检察官的邓学平正处在“是走还是留”的艰难抉择中。最终,他选择了离开工作7年的检察官岗位

邓学平离开至今的这一年,正是中国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启动之年,各项司法改革的步伐正在稳步前行。

从律师到检察官

“司法改革会让司法人员的工作环境越来越好,福利保障也会越来越高,但我不后悔当初的选择,三十几岁的人了,再不选择搏一搏,越往后越不想动了。”从湖北十堰市一个偏远小山村走出来的邓学平如是坦言。

2001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上海财经大学,第一志愿是经济学,被调剂到法学院,专业是民商法。“我是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满寄着全家人的希望和骄傲。”

2005年邓学平本科毕业后保送本校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暑假期间,复习三个半月,以当年上海市第二名的成绩一次性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2007年,邓学平研究生毕业后,同时考取了上海市和苏州市的公务员。

“当时我报考的是上海市松江区法院,结果让我面试的是上海市监狱管理局。被录取后,听从了师兄的劝告,果断放弃。”邓学平向记者回忆:“后来,我与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同,工作了一个月后,被苏州市平江区检察院录取。权衡之下,我选择了从律所辞职,到苏州做起了检察官。”

邓学平告诉记者:“当时,同班同学绝大部分都选择了银行证券金融机构,但我固执地认为自己学了6年法律,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所以要么在司法机关做公务员,要么做律师。但外地人刚开始在上海做律师,起步非常艰难。我的第一份律所工作月薪只有4000元,所以最终选择了临近上海、交通便利而且压力较小的苏州做公务员。”

难以忘怀的神圣感

刚入职的新鲜感和神圣感,让邓学平至今难以忘怀。

“我做书记员的第一年,在格式文书上签个字,都惴惴不安,认为这需要存档,具有法律效果。”邓学平追忆道:“跟着公诉检察官去看守所提讯、去法庭开庭都提前做好功课,提前阅卷并做好预案。开庭时,看到被告人或者家属哭泣,内心总不免酸楚,很同情他们。”

记得有一次,一位被告人的母亲在法庭旁听,经常忍不住哭泣,被法庭多次打断制止,后来甚至被请出法庭。“我当时忍不住跟公诉检察官说,这个法官怎么这么不讲情理,看人家多可怜啊?公诉检察官告诉我说,那是因为你经历的次数太少了,而且有些被告人在法庭上很会装可怜,他们犯罪时的穷凶极恶可不是这样。听了他的话,我将信将疑。”

很快,邓学平的表现得到了领导的认可。2008年春节前,试用期刚过的邓学平就被检察长任命为助理检察员,并开始独立办案。

邓学平还清晰地记得独自办理的第一个十分简单的盗窃案时的那份慌张。“去看守所的时候,慌乱中忘了带‘提押证’,没有这个证,是没办法把犯罪嫌疑人从关押的监房里面提到提讯室的。于是,只得中途折返。到了看守所,一个上午就讯问了一个人,生怕忘了什么该问的问题。弄得书记员也在一旁疑惑,‘你平时挺干练的啊,怎么现在这么婆婆妈妈、啰啰唆唆的’?”

由于邓学平在工作中勤于学习和思考,加之又是单位招录的第一个研究生,不久就成长为单位的办案骨干。一年之后,院领导就明确表示要给邓学平压担子,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也经常交给他办理。邓学平还在院内组织的各种文书比赛、演讲比赛中频频获奖。

2010年,因为邓学平经常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一些文章,检察长就让邓担任他的助手。此后,邓学平不仅要自己负责办理公诉案件,还要替检察长起草一些讲话稿,甚至还要跟随检察长参加一些会议。“那时候,白天办案,晚上加班写文稿,经常要到晚上八九点钟才能回家。这样的时间持续了半年,领导觉得太辛苦,就直接将我从公诉部门调到了办公室。”邓学平回忆说。

在此期间,邓学平因为工作表现出色,先后被苏州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两次,被平江区委、区政府评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并被组织提拔为办公室副主任。(www.xing528.com)

2012年年底,苏州市政府将三个古城区合并为一,成立新的姑苏区。平江区检察院也被撤销,全部进入到新的姑苏区检察院。这时,邓学平又回到了公诉部门。

厌倦与疲惫

在同事看来,邓学平工作很受领导赏识,甚至认为他还有“进步空间”;在领导看来,他的工作也十分顺利,平时对他也挺关照。

所以,邓学平的辞职让周围人都觉得不可理解。

从2007年进入检察院,到2014年离开,邓学平7年间共经历了4任不同风格和秉性的检察长。

在邓学平提出辞职意向后,姑苏区检察院检察长、常务副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都专门找他谈话,希望他慎重考虑。“但是,7年的工作让我深深感到了厌倦和疲惫,我认为检察院没有我的未来,我找不到内心的归属感。我需要改变。”邓学平这一次下定了决心。

邓学平的厌倦和疲惫,一方面来自于对自己职业未来的不自信。邓学平告诉记者,虽然理论上说,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检察官的追求应当是办好案件、追求正义。但实际上单位内部森严的等级制度,晋升却成为工作的最大激励,但这又谈何容易?“基层检察院检察长也只有副处,且检察长大多从上级机关空降。普通干警能做到副检察长已是凤毛麟角,能到正科已经见顶……”

而另一方面,来自于机关单位陈年的工作“通病”——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种层级的主题活动与业务考核,让人既身心俱疲,又没有丝毫的充实感。”

邓学平举例说,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定性准确、法院判决也予以了认可,但案件卷宗仍然要不定期接受各种检查。先是要求承办人自查,然后科室内部互查,最后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抽查。院里面的检查都是为了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上级部门会从每个基层院抽调几个人,交叉检查每个院的卷宗。最后检查出来的既不是什么事实认定错误,也不是法律适用错误,而完全是归档的内部文件有无错别字、格式是否统一等。

“公诉案件办得再好,如果不能在竞赛评比中获奖,或者不能有‘特色做法’被上级领导批示、推广,那么年终的工作肯定不算出彩。”邓学平坦言。

当然,福利待遇也是让邓学平动摇的重要因素之一。他告诉记者,当年选择从上海到苏州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性价比。“苏州的工资在全国算是高的。第一年试用期,我全部收入大概有8万元左右,转正后的第一年大概有13万元左右。”

据他介绍,实际上苏州各个区县的收入都不一样,以各类开发区为例,普通科员的年收入大部分在15万—20万元之间。“我所在的区为古城区,以旅游、商贸为主,缺乏大型工业企业,故收入在全市垫底。即便如此,当时我对这个收入还是能够接受的。”邓学平说,不过他话锋一转,“但2010年初,苏州市政府对古城区推行‘阳光工资’,我的收入也是逐年降低,以至于到2013年,我全年到手的所得竟不足8万元。工作7年,收入却逐年降低,这是任何一个行业都不多见的。”

由检察官到律师

除了上述原因,真正让邓学平痛下决心的是“检察院工作让自己没有存在感”。

他这样向记者解释,检察院虽然与法院并列,但工作性质相去甚远。以公诉为例,普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完成,最终认定、判决由法院完成。审查起诉作为中间的一个流程,对于案件最终走向所能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这样的结果就是,虽然我们天天在办理案件,但案件也只是经过自己这一道手,我们能决定的东西很少。也即我们天天在办案,但案件走向却与我们关系不大。”

“法律虽然规定,公诉部门既可以监督侦查行为,也可以监督审判行为,但实际上既没办法监督公安,也没办法监督法院。因为我们国家的检察监督是法律监督,只要不违法,就根本监督不了。”邓学平说,“这是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检察机关多少真正管用的监督手段,现在能用的大多是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如果公安、法院不予签收,检察机关也无可奈何。如果公安、法院签收了,给个回函,检察机关就已经算是完成任务,没有多少实际效果。所谓法律监督都是围绕上级考核打转,注重的只是系统内部的数字排名。”

邓学平承认自己性格中存在着相互矛盾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我非常希望能尝试更多的可能性、丰满自己的人生阅历;另一方面,我内心也缺乏安全感。基层检察官的职位在很多人看来,稳定、有安全感。的确,如果没有更多的人生追求,在这里安度此生是没有问题的。但每当我想到自己的明天已经固定、命运已经定格,每当我想到自己的工作就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重复,强烈的不甘就会从心底袭来……”

“再不改变,时不我待,我或许就真的没有辞职的勇气和能力了,趁自己还不老,趁自己还有专业能力,赶紧办好手续。”

2014年6月,邓学平义无反顾地结束了为理想而奋斗的检察官生涯,重新回归律界。

“检察院的7年,我觉得自己是个称职的检察官,虽然手上权力不大,但经手的案子,自己做到了依法办案。”如今,邓学平希望自己也能成为一个好律师:有情怀,关心社会公共事务;有担当,面对诱惑能坚守底线;有专业素养,对自己的专业领域做到切切实实的精通。

“律师当然也不好做。案源少就是一个现实的瓶颈。但做律师自由,不用花时间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而且只要自己努力,事业可以有上升进步的空间。最关键的就是做律师能使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未来如何,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至少此刻我没有后悔。”邓学平这样告诉记者。

[此文原载于《民主与法制时报》2015年5月9日第6版“深度”版,作者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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