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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政策是否需要因放开二胎而取消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条款被删除,晚婚假被正式取消。以《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例,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这意味着今后北京市民将不再享有七天的晚婚假。一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放开二胎,应对迫在眉睫的劳动力短缺问题。然而,晚婚假必须要绑上“放开二胎,鼓励适度生育”的列车,成为政府调节生育的工具吗?

晚婚政策是否需要因放开二胎而取消

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条款被删除,晚婚假被正式取消。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以《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例,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七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然而,随着上位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势必也会随之修改。这意味着今后北京市民将不再享有七天的晚婚假。

一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修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放开二胎,应对迫在眉睫的劳动力短缺问题。晚婚晚育在时间上的迟滞效应显然无助于缓解当前的人口危机。现如今,政府不仅鼓励大家生育二胎,而且鼓励大家尽快生育二胎。在此修法背景下,晚婚假连同此前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被一并删除在逻辑上就显得顺理成章、不难理解了。

然而,晚婚假必须要绑上“放开二胎,鼓励适度生育”的列车,成为政府调节生育的工具吗?须知,晚婚假虽然从立法初衷上是为了鼓励晚婚晚育,但现如今已经成为一项普遍的国民福利。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2010年结婚的平均年龄为24.98岁,其中男性为26.41岁,女性为23.71岁。再次以北京市为例,平均结婚年龄为男28.2岁,女26.1岁。这意味着绝大多数新婚北京市民都属于晚婚,都能够享受晚婚假。(www.xing528.com)

根据历次人口普查数据还可以得知,我国平均结婚年龄呈逐年上升趋势,并且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平均结婚年龄也相对越晚。这表明结婚生育的年龄有其深刻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很少有人会因为几天的假期而临时更改自己的结婚生育计划。也就是说,取消晚婚假对于扭转平均结婚年龄趋势、鼓励早婚早育的效果很可能并不如立法者预期的那样确定和明显。但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对于很大比例的未婚群体来说,取消晚婚假会让他们少了七天的带薪假期,而这个假期原本可以用来庆祝并享受他们的爱情蜜月时光。

目前世界上实行婚假的国家并不在少数,这表明婚假是一项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可的福利制度。我国此前在实行普遍婚假的基础上对晚婚进行特别奖励有其时代背景。如今不再鼓励晚婚晚育并不意味着非要简单地直接取消晚婚假。因为还有一种可行的做法是将这一奖励性假期并入普通婚假,使人人皆可无差别地享受新的更长的结婚假期。如此一来,既无损于立法目的,又保障了国民福利。说不定在悠然的假期之中,生育的高峰反倒可以真的提早到来。

[原载于2016年1月6日网易新闻“灼见”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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