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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遭绑暴,呼唤司法归位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近日,一段“孕妇被反手捆绑暴打”的视频在微博上引发网民热议。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针对此事通报称,视频中孕妇为惯偷,村民因怀疑其再次作案而对其捆绑殴打。目前,孕妇卢某因涉嫌入户盗窃被依法监视居住,而殴打她的男子尹某也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据台州市公安局调查,视频中的孕妇卢某此前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次、拘役一次,是个惯偷。目前来看,台州公安机关对卢某和尹某的处理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孕妇遭绑暴,呼唤司法归位

近日,一段“孕妇被反手捆绑暴打”的视频在微博上引发网民热议。视频中,一名小腹微隆的妇女被反手捆绑在一根粗大铁柱上,继而遭到一名男子不断辱骂和肆意暴打。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针对此事通报称,视频中孕妇为惯偷,村民因怀疑其再次作案而对其捆绑殴打。目前,孕妇卢某因涉嫌入户盗窃被依法监视居住,而殴打她的男子尹某也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村民或者市民对发现的小偷进行围追堵截的事例并不少见。这种行为不仅属于习惯法上的正当私力救济,而且也具有明确的成文法依据。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于正在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处理。然而必须要强调的是,“扭送”是为了防止涉嫌犯罪的嫌疑人逃逸。任何普通公民都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在“扭送”过程中滥施暴力,对他人进行随意的殴打。

据台州市公安局调查,视频中的孕妇卢某此前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次、拘役一次,是个惯偷。此次被反绑捆打之前,卢某曾进入该村冯某家中盗窃900元现金,逃离现场时被群众抓获。只是事主冯某见其有孕在身,拿回被盗钱款后没有报警便让其离开。奈何卢某并未“见好就收”,反而“贼心不死”,再次来到该村意欲行窃时被村民逮了个正着。光天化日之下屡次入室行窃,确实容易引发村民的愤恨情绪。短片中,虽然有人曾经试图阻止施暴者,但绝大多数人都袖手旁观,表现出一副“罪有应得”的态度。

不得不说,这样的公然施暴和冷漠围观的行为不论在道德层面上还是在法律层面上都是应当受到责难的。即便卢某有错,也应该交由法律处置,村民绝对无权使用“家法”和“私刑”。就算公、检、法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追究卢某的刑责,卢某的人身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也照样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人都无权剥夺。更何况卢某有孕在身,将怒火和拳脚牵及于其腹中无辜的胎儿有违基本的伦理道德。(www.xing528.com)

也许有人认为,卢某故意利用她的孕妇身份进行偷窃,恶意地逃避法律追究。且不论这种说法是否符合真实情况,仅就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孕妇身份并不能阻却卢某的刑事责任。台州公安机关已经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法院也会对其判处刑罚。至于怀孕或哺乳导致无法监禁,并不影响刑法对其行为的评价。一旦身体条件允许且法院判处了实刑,仍应当对卢某收监执行。

目前来看,台州公安机关对卢某和尹某的处理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不论网络上的民意有着怎样的翻转,也不论网民是“倒卢”还是“倒尹”,此案最大的启示仍然是:我国法律仅承认特定情形下的暴力自卫行为,除此之外,任何人殴打他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他人确实有过错在先。

[原载于2015年9月2日《新京报》“时事评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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