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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与社会主义所有制及其优势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改造社会的手段”的第一步,是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产生。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以后,才有可能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必然使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的经济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在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法与社会主义所有制及其优势

1.夺取政权,依法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

列宁领导十月革命夺取政权后,立即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以改造旧社会

经典作家认为,如资本主义的基础是私有制一样,苏维埃制度的基础是公有制。如果说资本家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而在当时达到了巩固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那末我们就应当宣布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宣布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来巩固一切生产部门和商业部门中的新的社会主义经济形式。

苏俄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以立法为先导。这是重要的立法经验。

(1)首先通过立法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把大多数居民变为无产者,同时就造成一种在死亡的威胁下不得不去完成这个变革的力量。这种生产方式迫使人们日益把巨大的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同时它本身就指明完成这个变革的道路。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

恩格斯:《反杜林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05页。

由于存在这种客观情况,当前的迫切任务就是从各方面直接准备无产阶级去夺取政权,以实现包含社会主义革命内容的经济措施和政治措施。

列宁:《修改党纲的材料》,

《列宁全集》第1版第24卷第427页。

工人阶级要获得真正的解放,必须进行资本主义全部发展所准备起来的社会革命,即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把它们变为公有财产,组织由整个社会承担的社会主义的产品生产代替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以充分保证社会全体成员的福利和使他们获得自由的全面发展。

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草案》,

《列宁全集》第1版第6卷第11页。

(2)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

现在由于大工业的发展:第一,有了资本和规模空前的生产力,并且具备了能在短时期内无限提高生产力的手段;第二,生产力集中在少数资产者手里,而广大的人民群众却愈来愈多地变成了无产者,并且资产者的财富愈是增加,无产者的境遇就愈加悲惨和难以忍受;第三,这种强大的容易增长的生产力的发展,已经大大超出了私有制和资产阶级的范围,以致经常引起社会制度极其剧烈的震动。因此,现在废除私有制不仅可能,而且完全必要。

恩格斯:《共产主义原理》,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66页。

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像任何阶级一样,要通过改变所有制和实行新宪法来掌握和保持政权,巩固政权。

列宁:《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

《列宁全集》第1版第30卷第433页。

现在的阶级统治表现在什么地方呢?无产阶级的统治就表现在取消了地主资本家的私有制。以前所有一切宪法,以至最民主共和的宪法的精神和基本内容都归结在一个私有制上。我们宪法之所以争取到在历史上的存在权利,就是因为废除私有制不仅是在纸上写写而已。获得胜利的无产阶级废除了私有制,并彻底破坏了私有制,阶级统治也就表现在这里。首先就表现在私有制问题上。我们实际解决了私有制问题,就这样也就保证了阶级统治。

列宁:《俄共(布)第九次代表大会》,

《列宁全集》第30卷第1版第417页。

我们是说俄国共产主义的“最初步骤”(1919年3月所通过的我党党纲也是这样说的),因为这些条件在我国还只实现了一部分,换句话说,这些条件的实现还处在开始的阶段。我们用革命的打击手段立刻办到了一般可以立即办到的事情。例如,在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天,即1917年10月26日(1917年11月8日),就废除了土地私有制,无偿地剥夺了大土地所有者。在几个月内,又无偿地剥夺了几乎所有的大资本家即工厂、股份公司、银行铁路等等的私有主。

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

《列宁全集》第30卷第1版第89页。

颁布废除私有制的法令是容易的,但是要实行这个法令就必须由而且只能由工人自己动手,即使会犯错误,那也是新阶级在创造新生活过程中的错误。

列宁:《在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工人部的会议上的报告》,

《列宁全集》第33卷第144页。

恩格斯在《现代兴起的今日尚存的共产主义移民区记述》一文中,利用关于在美国建立共产主义移民区的报道材料,驳斥了那种认为共产主义思想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论断,指出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比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优越。这种移民区只是证明在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可以更合理地组织经济生活,而不是改造社会的手段。

“改造社会的手段”的第一步,是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这是改造社会的前提。

2.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立法措施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对私有制的根本否定。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客观必然性,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产生。只有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起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以后,才有可能逐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个体农业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逐步实现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使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直接结合,使生产资料不再是获取剩余价值的手段,而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则是这种直接结合的目的和条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必然使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的经济关系发生根本性变化。

在中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基本形式,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实行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经济制度。这种经济制度的立法,反映在宪法上,也反映在经济立法、民事立法和其他有关立法上。

(1)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必要性

土地所有权——一切财富的原始源泉,现在成了一个大问题,工人阶级的未来将取决于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我不想在这里给自己提出一个任务,即讨论土地私有制的拥护者们——法学家、哲学家、政治经济学家——所提出的全部论据,我仅仅指出,第一,他们都花了不少精力用“天然权利”来掩盖掠夺这一原始事实。既然掠夺给少数人造成了天然权利,那末多数人就只得积聚足够的力量,来取得夺回他们被夺去的一切的天然权利。

马克思:《论土地国有化》,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第64页。

通过把一切劳动资料转交给生产者的办法消灭现存的压迫条件,从而迫使每一个体力适合于工作的人为保证自己的生存而工作,这样,我们就会消灭阶级统治和阶级压迫的唯一的基础。但是,必须先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才可能实现这种变革,而无产阶级专政的首要条件就是无产阶级的军队。工人阶级必须在战场上争得自身解放的权利。

马克思:《纪念国际成立七周年》,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468页。

如果土地所有权归人民所有,资本主义生产的整个基础,使劳动条件变成一种独立于工人之外并同工人相对立的力量的基础,就不再存在了。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108页。

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它同现存制度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国家实行)的基础上组织生产。

《恩格斯致奥托·伯尼克》,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7卷第443页。

当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可以按照社会计划来利用这些生产资料的时候,社会就消灭了人直到现在受他们自己的生产资料奴役的状况。自然,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不能得到解放。因此,旧的生产方式必须彻底变革,特别是旧的分工必须消灭。代之而起的应该是这样的生产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这个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

恩格斯:《反杜林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318页。

人类从资本主义只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即过渡到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

列宁:《无产阶级在我国革命中的任务》,(www.xing528.com)

《列宁全集》第24卷第1版第63页。

(2)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立法措施

大多数共产党员(布尔什维克)通过了并十分忠实地执行着土地社会化法令;把粮价提高了两倍(1918年8月……的法令)。关于农业机器问题的法令等等,其用意也在此。各级工人、农民和红军代表苏维埃务必严格遵守上述政策。

列宁:《关于工农联盟问题给各级工人、农民和红军代表苏维埃的电报的草稿》,

《列宁全集》第35卷第44页。

任何重大变革提到人民面前的任务显然不仅是利用现有法规,而且要制定新的相应的法规。

列宁:《在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关于罢免权的报告》,

《列宁全集》第33卷第106页。

社会主义革命所必需的不是资产阶级议会制的所谓“全民”机关,而是被剥削劳动群众的阶级机关。

列宁:《〈解散立宪会议的法令草案〉的提纲》,

《列宁全集》第33卷第455页。

致司法人民委员部(4月15日)请司法人民委员部部务委员(最好是全体)到我这里来(日期和时间另行商定),座谈在下列几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1)出版《法令汇编》,(2)编纂法典,(3)更迅速更无情地审判资产阶级和贪污犯等,(4)向居民,向工人和贫苦农民宣传法律

(a)通过印刷品,(b)通过讲演(或举办训练班,等等),

(5)吸收贫民参加审判工作(做陪审员)和侦查工作,(6)使用施雷德尔等人的力量。

列宁:《致司法人民委员部》,

《列宁全集》第48卷第111~112页。

我们通过“法案按号排列”,就可以看到对于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立法的重视程度:第一个,即第384号,关于农民代表问题,第928号,关于农业公有地产问题。第933号,关于国营企业工人八小时工作日和最低工资等问题,第939号,关于劳动部等问题。

苏维埃颁布了土地法令、和平法令、工人监督法令等等。

列宁高度重视立法工作。通过专门起草的《关于实行银行国有化及有关必要措施的法令草案》的草稿和提纲,专门公布的关于银行现金支付以及银行结算私人账户和贷款合同等账目的业务细则,《关于消费公社的法令草案》的提纲初稿等等,人们完全领略了在刚刚夺权的千头万绪中,很难想象立法能如此细致入微。

3.社会主义条件下所有制的两个问题

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有“大私有制”和“小私有制”的提法。“大私有制”,指生产资料为资产阶级占有的所有制,或称资本主义私有制;“小私有制”,是以个人劳动和家庭劳动为主的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农村小农经济、城镇的个体工商业如“五小企业”等等,都属于小私有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小私有制受到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打压,处于破产或半破产状态。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所有制问题,是一个极端复杂的问题。在废除了“大私有制”之后,仍然存在“小私有制”。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和人们私有观念的影响,“小私有制”在短期内不可能消失。如何对待“小私有制”,一直是理论上和实践上争论的焦点。

“重建个人所有制”是马克思提出的。这是马克思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的一种设想。在我国,一些人打着“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旗号,全面否认社会主义公有制,企图建立清一色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对此,我们看一看马克思和恩格斯怎么说的,他们的目的就十分清楚了。

(1)关于“大私有制”和“小私有制”

生产资料的占有只能有两种形式:或者是个人占有,这一形式无论何时何地都从未作为一切生产者共同的形式存在过,而且一天天地愈来愈被工业的进步所排除着;或者是公共占有,这一形式的物质的和精神的前提都已由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本身所造成了;所以,必须以无产阶级所有的一切手段来为生产资料转归公共占有而斗争。

……

个人占有无论何时何地都从未作为一切生产者共同的形式存在过;正因为如此,并且还因为个人占有本来就被工业的进步所排除着,所以社会主义的利益决不在于维护个人占有,而是在于排除它,因为凡是个人占有还存在的地方,公共占有就成为不可能。

恩格斯:《法德农民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72页。

一切文明民族都是从土地公有制开始的。在已经经历了一定的原始阶段的一切民族那里,这种公有制在农业的发展进程中变成生产的桎梏。它被废除,被否定,经过了或短或长的中间阶段之后转变为私有制。但是在土地私有制本身所导致的较高的农业发展阶段上,私有制又反过来成为生产的桎梏——目前小土地占有制和大土地占有制方面的情况就是这样。因此就必然地产生出把私有制同样地加以否定并把它重新变为公有制的要求。但是,这一要求并不是要恢复原始的公有制,而是要建立高级得多、发达得多的公共占有形式,它远不会成为生产的障碍,相反地将第一次使生产摆脱桎梏,并且将使现代化学上的发现和力学上的发明在生产中得到充分的利用。

恩格斯:《反杜林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51页。

同志们,没有一个社会主义者会不承认这样一个明显的真理:在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间,隔着一个长久的、比较困难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形式,在很多方面将取决于占统治地位的是大私有制还是小私有制,是大农业还是小农业。不言而喻,在爱斯兰这样一个人人识字和全国都是大农业的小国家里,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情形,和俄国这样一个小资产阶级占优势的国家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情形,不可能是相同的。我们应该估计到这一点。

列宁:《全俄工农兵代表苏维埃第三次代表大会》,

《列宁全集》第26卷第1版第428~429页。

那末过渡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它在经济上是不是说,在这制度内既有资本主义的也有社会主义的成分、部分和因素呢?谁都承认是这样的。但并不是所有承认这点的人都考虑到:俄国有各种社会经济结构的成分究竟是怎样的。问题的全部关键就在这里。

列宁:《论“左派”幼稚性和小资产阶级性》,

《列宁全集》第27卷第1版第310页。

(2)关于“重建个人所有制”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占有为基础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个人私有制转变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以社会化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比较起来,自然是一个长久得多、艰苦得多、困难得多的过程。”这就是一切。可见,靠剥夺剥夺者而建立起来的状态,被称为以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为基础的个人所有制的恢复。对任何一个懂德语的人来说,这就是,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为了使甚至六岁的儿童也能明白这一点,马克思在第56页设想了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们用公有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动,并且自觉地把他们的许多的个人劳动力当做一个社会劳动力来使用”,也就是设想了一个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联合体,并且说:“这个联合体的总产品是社会的产品”。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

马克思是说:“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但这是以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即以自由劳动者的协作以及他们对土地和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

恩格斯:《反杜林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43~144页。

“这些产品的一部分重新用作生产资料。这一部分依旧是社会的。而另一部分则作为生活资料由联合体成员消费。因此,这一部分要在他们之间进行分配。”这些话甚至对杜林先生的黑格尔化的头脑来说,也是足够清楚的了。

恩格斯:《反杜林论》,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44页。

对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提法和思想,我们不能认为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复归,也不能认为它就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传统做法。这一点,恩格斯在批判杜林的谬论中解释得非常明确。

恩格斯说: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这个混乱的杂种,这种从黑格尔辩证法中一定能得出的谬论,这个混沌世界,这个马克思叫他的信徒们自己去解的深奥的辩证法之谜——这又是杜林先生的自由创造和臆想。据称是黑格尔主义者的马克思,本来有责任提出一个真正的更高的统一作为否定之否定的结果,可是由于他作得不合杜林先生的口味,所以杜林先生只得又表现出崇高而尊贵的风格,并且为了完全真理的利益而把他一手制造的东西硬加给马克思。

如果我们考虑到:第一,马克思书中的这个地方本身就十分清楚,而且同一书中还有其他绝不可能引起任何误解的地方加以补充;第二,不论在上面所引的登载于《补充材料》的对《资本论》的批判中,还是在《批判史》第一版所载的对该书的批判中,杜林先生都没有发现“既是个人的又是公共的所有制”这样一个怪物,而只是在这本书的第二版中,就是说在三读《资本论》的时候才发现的;在这个按照社会主义精神修订的第二版中,杜林先生才急需让马克思就未来社会组织发表尽可能荒唐的荒唐意见,以便能够与之对立地更加得意地提出“我在我的《教程》中从经济上和法律上加以概述的经济公社”(他也是这样做的);——如果我们考虑到这一切,那末就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杜林先生在这里迫使我们几乎作出假定,认为他在这里故意“有益地扩展”——对杜林先生有益地——马克思的思想。

马克思只是历史地证明并在这里简略地概述:正像以往小生产由于自身的发展而必然造成消灭自身、即剥夺小私有者的条件一样,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自己造成使自己必然走向灭亡的物质条件。

马克思只是在作了自己的历史的和经济的证明之后才继续说:“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个人的、以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对资本主义生产的否定,是它自己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而造成的。这是否定的否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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