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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说及相关学说的法律观解析与优化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中,都有法学研究雄居其中。在法学相关学说中,往往存在关于法的观点,这些观点,恰恰是法律观的直接表现。和书一样,学说也有自己的命运。但是,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对财产的政治经济学还取得了一个更大的胜利。

法学学说及相关学说的法律观解析与优化

1.法学相关学说的法律观表现

马克思在他所研究的每一个领域,甚至在数学领域,都有独到的发现,这样的领域是很多的,而且其中任何一个领域他都是深刻地研究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中,都有法学研究雄居其中。这不是偶然的。因为法学同这些科学紧紧联在一起。在法学相关学说中,往往存在关于法的观点,这些观点,恰恰是法律观的直接表现。

资产阶级运动在其中进行的那些生产关系的性质绝不是一致的单纯的,而是两重的;在产生财富的那些关系中也产生贫困;在发展生产力的那些关系中也发展一种产生压迫的力量;只有在不断消灭资产阶级个别成员的财富和形成不断壮大的无产阶级的条件下,这些关系才能产生资产者的财富,即资产阶级的财富;这一切都一天比一天明显了。这种对抗性质表现得越明显,经济学家们,这些资产阶级生产的学术代表就越和他们自己的理论发生分歧,于是形成了各种学派。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55~156页。

有句俗话说:《Habent sua fata libelli》〔“书有自己的命运”〕。和书一样,学说也有自己的命运。圣西门成了巴黎交易所的庇护天使,欺诈行为的先知,普遍营私舞弊的救世主!

马克思:《法国的CR D ITMOB IL IER》,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31页。

反无产阶级的现代法学在那里——正如在任何别的地方一样——将会找到办法判他们以纵火罪的。

《恩格斯致劳·拉法格》,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522页。

琼斯曾在海利贝里任政治经济学教授,是马尔萨斯的继任者。在这里我们看到,政治经济学这门实际科学是怎样结束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被看作仅仅是历史的关系,它们将导致更高级的关系,在那里,那种成为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基础的对抗就会消失。政治经济学以自己的分析破坏了财富借以表现的那些表面上相互独立的形式。

马克思:《资本论第四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472~473页。

政治经济学在我国缺乏生存的基础。它作为成品从英国和法国输入;德国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一直是学生。别国的现实在理论上的表现,在他们手中变成了教条集成,被他们用包围着他们的小资产阶级世界的精神去解释,就是说,被曲解了。他们不能把在科学上无能为力的感觉完全压制下去,他们不安地意识到,他们必须在一个实际上不熟悉的领域内充当先生,于是就企图用博通文史的美装,或用无关材料的混合物来加以掩饰。这种材料是从所谓官房学——各种知识的杂拌,满怀希望的德国官僚候补者必须通过的炼狱之火——抄袭来的。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5页。

1848年大陆的革命也在英国产生了反应。那些还要求有科学地位、不愿单纯充当统治阶级的诡辩家和献媚者的人,力图使资本的政治经济学同这时已不容忽视的无产阶级的要求调和起来。于是,以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为最著名代表的毫无生气的混合主义产生了。这宣告了“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破产。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7页。

德国无产阶级比德国资产阶级在理论上已经有了更明确的阶级意识。因此,当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看来在德国有可能产生的时候,它又成为不可能了。

在这种情况下,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分成了两派。一派是精明的、贪利的实践家,他们聚集在庸俗经济学辩护论的最浅薄的因而也是最成功的代表巴师夏的旗帜下。另一派是以经济学教授资望自负的人,他们追随约·斯·穆勒,企图调和不能调和的东西。德国人在资产阶级经济学衰落时期,也同在它的古典时期一样,始终只是学生、盲从者和模仿者,是外国大商行的小贩。

所以,德国社会特殊的历史发展,排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在德国取得任何独创的成就的可能性,但是没有排除对它进行批判的可能性。就这种批判代表一个阶级而论,它能代表的只是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这个阶级就是无产阶级。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8页。

应当承认,工厂工人的维护者完全没有本领驳倒经济学家的论据,甚至很少下决心和他们进行争论。这是因为在现存社会制度下,资本集中在少数人手里,无数的人都被迫向资本出卖自己的劳动,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论据都像对方所引用的事实一样,是无可辩驳的。

恩格斯:《10小时工作制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271页。

这里的问题涉及到一个大的争论,即构成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供求规律的盲目统治和构成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由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之间的争论。因此,十小时工作日法案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实际的成功,而且是一个原则的胜利;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第一次在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面前公开投降了。

但是,劳动的政治经济学对财产的政治经济学还取得了一个更大的胜利。我们说的是合作运动,特别是由少数勇敢的“手”独力创办起来的合作工厂。对这些伟大的社会试验的意义不论给予多么高的估价都是不算过分的。工人们不是在口头上,而是用事实证明:大规模的生产,并且是按照现代科学要求进行的生产,在没有利用雇佣工人阶级劳动的雇主阶级参加的条件下是能够进行的;他们证明:为了有效地进行生产,劳动工具不应当被垄断起来作为统治和掠夺工人的工具;雇佣劳动也像奴隶劳动和农奴劳动一样,只是一种暂时的和低级的形式,它注定要让位于带着兴奋愉快心情自愿进行的联合劳动。

马克思:《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1~12页。

为了避免可能产生的误解,要说明一下。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到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社会经济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

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内,自由的科学研究遇到的敌人,不只是它在一切其他领域内遇到的敌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

德维尔在他的《蜜蜂寓言》(1705年版)中,已经证明任何一种职业都具有生产性等等,在他的书中,已经可以看到这全部议论的一般倾向:“我们在这个世界上称之为恶的东西,不论道德上的恶,还是身体上的恶,都是使我们成为社会生物的伟大原则,是毫无例外的一切职业和事业的牢固基础、生命力和支柱;我们应当在这里寻找一切艺术和科学的真正源泉;一旦不再有恶,社会即使不完全毁灭,也一定要衰落。”

当然,只有孟德维尔才比充满庸人精神的资产阶级社会的辩护论者勇敢得多、诚实得多。[Ⅴ—183]

马克思:《附录·关于一切职业都具有生产性的辩护论见解》,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1册第416页。

在这些著作中,您(我不知道是否有意地)给社会主义提供了哲学基础,而共产主义者也就立刻这样理解了您的著作。建立在人们的现实差别基础上的人与人的统一,从抽象的天上下降到现实的地上的人类概念,——如果不是社会的概念,那是什么呢!

《马克思致路德维希·费尔巴哈》,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50页。

针对不朽的德国理论的这种滑稽可笑的高傲态度,完全有必要向德国人指出他们从研究社会问题以来所有应该感谢外国人的地方。在德国人的著作中有些夸张的词句现在被吹嘘为真正的、纯粹的、德国的、理论上的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而到目前为止,所有这些夸张的词句中间还没有一种思想是从德国的土地上成长起来的。

恩格斯:《傅立叶商业的片断》,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319页。

傅立叶对现存的社会关系作了非常尖锐、非常机智和非常幽默的批判,所以他那也是建立在天才的宇宙观之上的关于宇宙的幻想是可以谅解的。这里发表的片断是从傅立叶的遗著中找出来的,曾刊载于傅立叶派在1845年初发行的《法郎吉》杂志第1册。

恩格斯:《傅立叶论商业的片断》,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320页。

看来,只有美国人凯里法国人巴师夏的著作是一个例外,巴师夏承认他是以凯里为依据的。他们两人都懂得,[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对立面,即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在古典政治经济学本身的著作中,特别是在李嘉图的著作中找到自己的理论前提的,而后者应被看作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最完备的和最后的表现。……

在那里,资产阶级社会不是在封建制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是从自身开始的;在那里,它不是表现为一个长达数百年的运动的遗留下来的结果,而是表现为一个新的运动的起点;在那里,国家和一切以往的国家的形成不同,从一开始就从属于资产阶级社会,从属于这个社会的生产,并且从来未能用某种自我目的掩饰起来;最后,在那里,资产阶级社会本身把旧大陆的生产力和新大陆的巨大的自然疆域结合起来,以空前的规模和空前自由地发展着,在[Ⅲ—2]制服自然力方面远远超过了以往的一切成就,并且最后,在那里,资产阶级社会本身的对立仅仅表现为隐约不明的因素。

马克思:《经济学手稿》,

《马克思恩格斯全选》第46卷上册第4页。

德朗克先生所进行的不是社会主义的宣传,而是自由主义的宣传。在这一点上,“真正的社会主义”是可以原谅的,因为连德朗克先生自己也没有想到过这一切。

恩格斯:《“真正的社会主义者”》,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681页。

只有意见相反才有争论,只有从相互矛盾的论断中才能得出历史的真实。

马克思:《致“人民报”编辑》,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9卷第328页。

任何的科学批评的意见我都是欢迎的。而对于我从来就不让步的所谓舆论的偏见,我仍然遵守伟大的佛罗伦萨诗人的格言: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罢!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3页。

凡是为某种事业进行斗争的人,都不可能不树立自己的敌人,因此他也有许多敌人。在他的大部分政治生涯中,他在欧洲是一个最遭嫉恨和最受诬蔑的人。但是他对诬蔑几乎并不在意。如果世界上有人能忍受诬蔑,这个人就是他,他还有许多敌人,但是个人的敌人恐怕连一个也没有。

恩格斯:《马克思墓前悼词草稿》,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73页。

在俄国——《资本论》在那里比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有更多的读者,受到更大的重视——我们得到了更大的成功。

《马克思致弗里德里希·阿道夫·左尔格》,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452页。

我们完全以马克思的理论为依据,因为它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给这个科学奠定了巩固的基础,指出了继续发展和详细研究这个科学所应遵循的道路。它教导我们透过那些积习、政治手腕、奥妙的法律和诡辩的学说看出阶级斗争,看出形形色色的有产阶级同广大的贫苦人民、同领导一切贫苦人民的无产阶级的斗争。

列宁:《书·评亚·波格丹诺夫〈经济学简明教程〉》,

《列宁全集》第4卷第160页。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和《国际工人协会成立宣言》里,论述“政治经济学”的场合很多。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科学研究工作的主要对象。马克思在1848年以前把注意力放在从哲学上论证科学共产主义,在1848~1849年,致力于政治思想的研究,而在50至60年代则把经济学说的研究提到首位。1850年底,马克思恢复了他早在40年代就开始的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的研究工作。

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的全部秘密,“不过就在于把一个特定的历史时代独有的、适应当时物质生产水平的暂时的社会关系,变为永恒的、普遍的、不可动摇的规律,经济学家们称之为自然规律”。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缺陷在于,它的代表人物的眼光“超不出当前时代的经济界限,因而不懂得这些界限本身具有局限性,它们是历史发展造成的,同样它们必然要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消失”。马克思尖锐地评述了以英国的自由贸易论者为代表的经济自由主义,经济自由主义论者用关于“自由”“和谐”“繁荣”等伪善辞句来掩盖对雇佣工人的残酷剥削。马克思揭穿了作为资本主义辩护士和工人阶级敌人的经济自由主义论者的真面目。

《恩格斯致劳·拉法格》里“反无产阶级的现代法学在那里”,“现代法学”,指资产阶级法学。“在那里”,是指在警察那里。所指情况是:维也纳无政府主义阴谋案纯粹是警察当局一手炮制出来的。其最好的证据就是自动燃烧瓶。有人命令一些可怜的糊涂虫把这些燃烧瓶藏在木材堆置场里,以便烧毁它们。装有硝酸的瓶子用蘸了硫酸棉花塞住瓶口。硫酸渗下去,一接触到硝酸就会引起爆炸和火灾。因此,正是唆使无政府主义者去干这个阴谋的警察当局,采取了一切措施,使这些燃烧瓶根本不致为害。所以恩格斯说:反无产阶级的现代法学在那里——正如在任何别的地方一样——将会找到办法判他们以纵火罪的。

马克思《经济学手稿》里的“在那里”,指在美国。这部手稿是马克思对美国资产阶级社会的论述。

未完成的手稿《巴师夏和凯里》写于1857年7月。这一手稿标志着马克思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的重大发展,他在这里第一次明确地指出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和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根本区别。马克思分析了巴师夏和凯里这两个典型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产生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批判了他们所鼓吹的阶级矛盾调和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客观规律性及其内在的对抗性矛盾。

马克思的《经济学手稿》在1857年8月底至9月中所写的“导言”是一篇没有完成的“总导言”草稿,“总导言”是为他计划中的一部经济学巨著而作的。马克思打算在这部经济学著作中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所有问题,同时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进行批判。这一巨著计划的要点,马克思在“导言”里已经提出来了。在继续研究的过程中,马克思多次改变自己的原订计划,并按照一再修改的方案写成了《政治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上述的1857~1858年手稿就像是这两部著作的草稿。“导言”是1902年在马克思的文稿中发现的。1903年在柏林由“新时代”杂志(《Neue Zeit》)用德文发表。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版序言》里所说“伟大的佛罗伦萨诗人的格言:走你的路,让人们去说罢!”(Segui il tuo corso,e lascia dir le genti!),是套用但丁《神曲》炼狱篇第五首歌中的一句话。

2.重商主义的法律观

在法律上,重商主义者主张国家干涉经济生活,用立法手段和行政措施严禁金银出口,并奖励出贸易口,限制和禁止外国商品进口,以确保本国金银货币的增加。这是西方国家经济干预法的最早雏形。

重商主义,是代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利益的经济思想和经济政策的体系,15—17世纪流行于欧洲一些国家。重商主义把表现为贵金属的货币与财富等同起来,认为有金银才是一国真正的财富,拥有货币的多少是一国富裕程度和实力大小的标志;除了开采金银矿,只有对外贸易才是财富的真正源泉,而增加一国财富的主要办法是发展顺差的对外贸易,通过贱买贵卖获取利润

重商主义是对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进行的最早的理论考察。它从商业资本的表面现象出发,错误地认为利润产生于流通过程。它的积极意义在于为经济学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准备了条件。

资产者可以毫不费力地根据自己的语言证明重商主义的和个人的或者甚至全人类的关系是等同的,因为这种语言是资产阶级的产物,因此像在现实中一样,在语言中买卖关系也成了所有其他关系的基础。例如,propriété,Eigentum〔财产〕和Eigenschaft〔特性〕,property,Eigentum〔财产〕和Eigentümlichkeit〔独特性〕;重商主义意义上的和个人的意义上的《eigen》〔“自有”〕,valeur,value,Wert〔价值〕;commerce,Verkehr〔商业,交往〕échange,exchange,Austausch〔交换〕,等等。所有这些字眼即意味着商业关系,也意味着作为个人自身的特性和相互关系。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55页。

重商主义者看重价值表现的质的方面,也就是看重在货币上取得完成形态的商品等价形式,相反地,必须以任何价格出售自己的商品的现代自由贸易贩子,则看重相对价值形式的量的方面。因此,在他们看来,商品的价值和价值量只存在于由交换关系引起的表现中,也就是只存在于每日行情表中。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6页。

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价值,成了处于过程中的货币,从而也就成了资本。它离开流通,又进入流通,在流通中保存自己,扩大自己,扩大以后又从流通中返回来,并且不断重新开始同样的循环。G—G,生出货币的货币,——money which begetsmoney,——资本的最初解释者重商主义者就是这样来描绘资本的。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77页。

重商主义者认为,产品的价格超过产品生产费用而形成的余额是从交换中,从产品高于其价值的出售中产生的。不过对这个问题,李嘉图学派也只是回避,而没有解决。这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实际上具有正确的本能,懂得过于深入地研究剩余价值的起源这个爆炸性问题是非常危险的。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64页。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里说,“G—G,生出货币的货币,——money which begets money,——资本的最初解释者重商主义者就是这样来描绘资本的”。马克思对于重商主义者的“G—G,生出货币的货币”,认为“G—W—G事实上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马克思的分析是:为卖而买,或者说得完整些,为了贵卖而买,即G—W—G,似乎只是一种资本即商人资本所特有的形式。但产业资本也是这样一种货币,它转化为商品,然后通过商品的出售再转化为更多的货币。在买和卖的间歇,即在流通领域以外发生的行为,丝毫不会改变这种运动形式。最后,在生息资本的场合,G—W—G的流通简化地表现为没有中介的结果,表现为一种简练的形式,G—G,表现为等于更多货币的货币,比本身价值更大的价值。因此,G—W—G事实上是直接在流通领域内表现出来的资本的总公式。

3.重农主义的法律观

重农主义法律观的核心思想,是“自然秩序”和“人为秩序”必须协调一致思想。重农主义反对重商主义者所奉行的国家干预经济政策。这实质上反映了当时新兴产业资产阶级的法律要求,但具有封建法律观的外观。

重农主义认为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存在着“自然秩序”,即合乎理性的秩序。这种秩序,被说成是由上帝制定的秩序。这种“自然秩序”实质上是自由资本主义秩序。他们主张政治上实行开明专制,企图通过君主自上而下的改革使“积极秩序”适应“自然秩序”。

他们在承认存在客观规律的同时,实际上把资本主义看作是符合“自然秩序的永恒的社会制度”。认为政治经济学的任务在于阐明“自然规律”,使“人为秩序”符合“自然秩序”。而实现“自然秩序”的唯一途径则是实现经济自由。因此,他们提出“自由放任”原则,反对重商主义者所奉行的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主张实行自由放任立法。

政治经济学……只是通过重农学派才变成一门特殊的科学,并且从那时起它才被作为一门科学加以探讨。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门的科学,它还得包括其他一些关系,如政治关系、法律关系等等,因为它常把这些关系归结于经济关系。但是它认为这一切关系对它的从属只是这些关系的一个方面,因而在其他方面仍旧让它们保留经济学以外的独立的意义。我们第一次在边沁的学说里看到:一切现存的关系都完全从属于功利关系,而这种功利关系被无条件地推崇为其他一切关系的唯一内容;边沁认为,在法国革命和样一个阶级,即它的生存条件就是整个社会的生存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3页。

政治经济学是这种功利论的真正科学;它在重农学派那里获得了自己的真正的内容,因为重农学派最先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一个体系。我们看到,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已经把这种学说理想化了,这种做法是和法国资产阶级在革命前的反封建的作用完全一致的。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79页。(www.xing528.com)

爱尔维修和霍尔巴赫所忽略的剥削理论的内容,被霍尔巴赫的同时代人——重农学派所发展和系统化了;但是重农学派所根据的是法国的尚不发达的经济关系,当时在法国,地产起着主要作用的封建制度还没有消灭,所以他们当了封建主义观点的俘虏,以致认为地产和农业劳动是决定整个社会制度的〔生产力〕。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82页。

重农学派认为,只有农业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因为只有农业劳动才提供剩余价值。在重农学派看来,剩余价值只存在于地租形式中。

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第一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56~557页。

重农学派最大的功劳,就在于他们在自己的《经济表》中,首次试图对通过流通表现出来的年生产的形式画出一幅图画。

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第一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48页。

18世纪下半叶,法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主要代表人物组成“重农学派”。创始人是魁奈·弗朗斯瓦(Quesray·FranQois)。

当时,法国封建剥削的加强以及柯尔培尔的重商主义政策的实行,造成农业衰落,农民生活极度贫困,国家财政濒于绝境。为了挽救法国面临的财政危机,出现了反对重商主义,提倡重视农业,发展农业经济的思想。后来,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经济理论。重农学派在经济学说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它最早系统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对资本主义生产的第一个系统的理解。它对亚当·斯密的经济理论体系的建立,有相当大的影响。它所鼓吹的经济自由思想,对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

自由放任(laissez-faire,laissez-aller,亦译听之任之)是重农学派的口号。重农学派认为,经济生活是受自然规律调节的,国家不得对经济事务进行干涉和监督;国家用各种法律、规章进行干涉,不仅无益,而且有害;他们要求实行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和立法。

4.蒲鲁东主义的法律观

在法学上,蒲鲁东主义反对任何国家和政府,否定任何权威和法律,宣扬阶级调和,反对政治斗争和暴力革命。他提出“打倒政党,打倒政权,要求人和公民的充分自由”,要求把危害个性和个人绝对自由的国家和政权完全废除。

蒲鲁东没有什么真才实学,但名声却很大。在法国,人家认为他理应是一个拙劣的经济学家,因为他在那里以卓越的德国哲学家著称。在德国,人家却认为他理应是一个拙劣的哲学家,因为他在那里以最杰出的法国经济学家著称。在以经济学著称的法国是哲学家,在以哲学著称的德国是经济学家。这了不起的换身术是一个双重错误,因为他根本称不上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这种人,不是经常在人们眼前晃来晃去么。蒲鲁东还有几本著作,尽管是蹩脚的著作,可我们眼前的这类法学家,却是没有著作的法学家,比蒲鲁东要逊色些。

从前法国种植葡萄的人要求颁布一条法律来禁止开辟新的葡萄园,这和荷兰人烧毁亚洲的香料和铲除摩鹿加群岛的丁香树如出一辙,他们就是想减少众多来提高交换价值。整个中世纪人们都奉行了这个原则,他们以法律规定一个师傅只可以雇用多少帮工、使用多少工具。(见安德森“商业史”)

蒲鲁东先生把众多当作使用价值,把稀少当作交换价值(证明众多和稀少成反比是再容易不过的),就把使用价值和供给、把交换价值和需求混为一谈。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83~84页。

需要的整个体系究竟是建立在意见上还是建立在整个生产组织上?需要往往直接来自生产或以生产为基础的情况。世界贸易几乎完全不是由个人消费的需要所决定,而是由生产的需要所决定。同样,再举另一个例子来说,对公证人的需要难道不是以一定的民法(民法不过是所有制发展的一定阶段,即生产发展的一定阶段的表现)的存在为前提吗?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87页。

“经过君主的神圣化以后就产生了货币:君主们占有金银,并且在上面打了自己的印章。”

因此,在蒲鲁东先生看来,君主的专横就是政治经济学中的最高原因!

其实,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21~122页。

“任何商品,即使不是在事实上,至少在法律上具有交换能力”,金银所起的作用便是根据;其实这是不了解金银的作用。金银之所以在法律上具有交换能力,只是由于它们具有事实上的交换能力,而它们之所以具有事实上的交换能力,那是因为当前的生产组织需要普遍的交换手段。法律只是事实的公认。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24页。

既然把任何一种事物都归结为逻辑范畴,任何一个运动、任何一种生产行为都归结为方法,那末,由此自然得出一个结论,产品和生产、对象和运动的任何总和都可以归结为应用的形而上学。黑格尔为宗教、法等做过的事情,蒲鲁东先生也想在政治经济学上如法炮制。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42页。

“假如颁布一道法令,说从1847年1月1日起人人的劳动和工资都有保障,那末工业上的极端紧张状态立即就会转变为严重的停滞。”

现在我们看到的不是假定,不是肯定,也不是否定,而是蒲鲁东先生为了证明竞争的必然性、它的永恒性是一些范畴等等而专门颁布的一道法令。

如果我们以为只须颁布几道法令就可以摆脱竞争,那末我们就永远摆脱不了竞争。如果我们更进一步建议废除竞争而保留工资,那就等于建议用王室法令来做一些毫无意义的事。但是各民族并不是按照王室法令来发展的。各民族在求助于这些法令之前,至少必须彻底改变他们在工业上和政治上的一切生存条件,也就是要彻底改变他们的整个生活方式。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74页。

蒲鲁东主义,是以法国无政府主义者皮·约·蒲鲁东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流派,产生于19世纪40年代。蒲鲁东主义从小资产阶级立场出发批判资本主义所有制,把小商品生产和交换理想化,幻想使小资产阶级私有制永世长存。

蒲鲁东,比埃尔·约瑟夫(Proudhon,Pierre Joseph),法国小资产阶级经学家,无政府主义的创始人之一。出身于一个酿造啤酒的小生产者家庭。蒲鲁东的主要著作有:《什么是财产》(《Qu’est-ce que laproprieté?》,1840)《经济矛盾体系或贫困的哲学》(《Sysetème des contradictionséconomiques,ou Philosophie de lamisère》,1846)《十九世纪革命的总观念》(《Idée générale de la Révolution auⅪⅩ,siécle》,1851)等。

蒲鲁东不认为经济范畴是社会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而是人们头脑里“纯理性”运动的产物。蒲鲁东认为“(交换)价值是经济结构的基石”,它决定各个经济范畴的矛盾运动。他用唯心主义的观点来解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的矛盾,认为这个矛盾是人的自由意志引起的,只有通过他所发现的“构成价值”或“综合价值”来取消货币,把所有商品都变成货币那样的等价物,能够随时随地根据生产它所耗费的劳动直接进行交换。这样,供求就可一致,“构成价值”就可得到实现。具体办法是设立“交换银行”,组织生产者耗费的劳动直接交换自己的产品;同时,向生产者发放无息贷款,使工人摆脱货币的奴役,拥有取得自己全部劳动产品的权利。他认为采取这些措施,就可以消除商人和高利贷者从中剥削,消灭一切非劳动收入。

蒲鲁东主义理论和主张的实质,就是妄图在保存资本主义制度的条件下,巩固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幻想用改良主义的办法克服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

5.讲坛社会主义的法律观

讲坛社会主义的法律观,是资产阶级法律观。

讲坛社会主义认为,法律政治制度的来源和作用是“超阶级的”。讲坛社会主义反对自由放任主义,主张由国家干涉经济生活,实行保护贸易,使国家机器进一步服从于资产阶级利益。

讲坛社会主义,是新历史学派的改良主义思想。

历史学派发展到19世纪70年代,演变为新历史学派,其代表人物是阿·瓦格纳、古·施穆勒、路·约·布伦坦诺和威·桑巴特。新历史学派除了像旧历史学派一样主张所谓历史方法外,还特别强调心理因素、伦理道德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因此又称历史伦理学派。新历史学派鼓吹可以通过社会改良政策消除劳资矛盾,硬说资产阶级国家是超阶级的组织,能够调和敌对的阶级,逐步实行“社会主义”而不触动资本家的利益。这种改良主义思想的宣扬者多为大学教授,故被称为讲坛社会主义。

作者十分公正地指出历史学派(第284页)和讲坛改良主义学派(即“现实主义学派”或“历史伦理学派”)同一定的阶级地位之间的联系,而讲坛改良主义学派应该认为是“折中学派”(第287页),它空洞地和虚伪地认为法律政治制度等等的来源和作用是“超阶级的”(第288页)。

列宁:《书评·亚·波格丹诺夫〈经济学简明教程〉》,

《列宁全集》第4卷第3页。

列宁在《书评·亚·波格丹诺夫〈经济学简明教程〉》里说,“作者十分公正地指出历史学派(第284页)和讲坛改良主义学派(即‘现实主义学派’或‘历史伦理学派’)同一定的阶级地位之间的联系”一句里的“作者”,指波格丹诺夫。列宁指出,波格丹诺夫先生的这本书是我国经济学著作中出色的作品。它不仅“不是一本多余的”入门书(像作者在序言里所“希望”的那样),而且确实是这类书中最出色的一本。《教程》的突出优点,正在于作者始终坚持了历史唯物主义。

6.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法律观

“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法律观,是小资产阶级法律观。

“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真正的所有制理论”,认为私有制只是一种假象,而“所有制观念”才是现实。这反映了小资产者要想改变自己没有更多私有财产的状况。“真正的社会主义”者认为“以对内在人类本性的意识即理性为基础”的社会,是理想的真正社会,因此要建立没有“外界的强制”的社会。

我没有看到“真正的社会主义”关于法律观的表述,但由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批判它的大量论述说明,否定“真正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法学相关学说的法律观中,应当考虑“真正的社会主义”的有关言论。

所有这些恶劣的特性,我们在“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所惯用的字眼中、特别是在“真正的所有制”中都可以看到。…

这种真正的所有制的理论把至今存在着的一切现实的私有制只看成是一种假象,而把从这种现实的所有制中抽象出来的观念看成是这种假象的真理和现实;因而这种理论彻头彻尾是思辨的。这种理论只是更明确地表现了小资产者的观念,这些小资产者的博爱的意图和善良的愿望也就是要想消灭没有财产的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54页。

我们还偶然了解到,现在的社会是依靠“外界的强制”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所理解的“外界的强制”不是一定的个人的带限制性的物质生活条件,而只是国家的强制,即刺刀、警察、大炮,而这些东西绝对不是社会的基础,只不过是社会本身分裂的结果而已。在“神圣家族”和本书第一卷中已经指出了这一点。

和现在的、“以外界的强制为基础”的社会相反,“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标榜一种“以对内在人类本性的意识即理性为基础”的理想的真正社会。因而,这种社会是以意识的意识、思维的思维为基础的。这位“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甚至在表达方法上也和哲学家没有区别了。他忘记了:不管是人们的“内在本性”,或者是人们的对这种本性的“意识”,“即”他们的“理性”,向来都是历史的产物;甚至当人们的社会在他看来是以“外界的强制”为基础的时候,他们的“内在本性”也是与这种“外界的强制”相适应的。

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67~568页。

“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全部本领不过是把德国哲学、德国式的庸人伤感情绪和一些被歪曲了的共产主义口号掺混在一起。它标榜和平,以至在经受检查的书刊上它也可以倾吐肺腑,畅所欲言。甚至德国警察对它都很难有什么挑剔。这就足以证明它不是德国著作界的进步的革命的因素,而是守旧的反动的因素。这些“真正的社会主义者”不仅包括自封为par excellence〔最道地的〕社会主义者的人们,而且还包括德国大部分盗用“共产主义者”名义的著作家。后者比前者更坏,如果他们之间可以比较好坏的话。

恩格斯:《德国的制宪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6页。

“真正的社会主义”,亦称“德国的社会主义”,是19世纪40年代在德国出现的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流派。代表人物有莫·赫斯、卡·格律恩、奥·吕宁、赫·克利盖等。“真正的社会主义者”的理论基础是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并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而是德国哲学发展的逻辑结论;他们用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一些范畴对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进行唯心主义的改造,把社会主义归结为实现真正的人的本质的无谓思辨;他们还把社会主义的要求同政治运动对立起来,拒绝进行政治活动,从小市民的利益出发反对资本主义的发展,反对在德国争取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而用超阶级的“博爱”和“人性”等道德说教来代替革命的阶级斗争。

7.国家社会主义的法律观

国家社会主义的法律观,是一种企图利用国家权力进行社会改革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法律观。国家社会主义的主要代表为约·卡·洛贝尔图斯和费·拉萨尔。洛贝尔图斯主张由普鲁士王朝制定工资标准,实施社会改革,以逐步实现土地和资本的国有化。拉萨尔主张工人依靠国家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和平地过渡到社会主义。他们抹杀国家的阶级性,企图加强资产阶级国家的统治,麻痹工人阶级的革命意志。国家社会主义的思想对讲坛社会主义有相当大的影响。

工人政党对其他反对派政党的态度更谈不到有什么重大变化。就是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也指明了一个正确的立场,一方面反对夸大政治的意义,反对密谋主义(布朗基主义等等),另一方面又反对轻视政治,或者把政治缩小为对社会进行机会主义的、改良主义的修补(无政府主义,空想的和小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教授社会主义等等)。无产阶级应该努力建立独立的工人政党,党的主要目的应该是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来组织社会主义社会。

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党人抗议书》,

《列宁全集》第4卷第152页。

土地国有化则是另一回事。这个要求(如果从资产阶级意义上了解土地国有化)则是另一回事。这个要求(如果从资产阶级意义上,而不是从社会主义意义上了解)比归还割地的要求的确“更进一步”,因此在原则上我们完全赞同这个要求。在一定的革命时期,我们当然不会拒绝提出这个要求。但是,我们制定自己目前的纲领,不仅是为了革命起义时代,甚至与其说是为了革命起义时代,不如说是为了政治奴役的时代,即为了政治自由以前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用土地国有化的要求来表现反农奴制的民主运动的直接任务就太软弱无力了。设立农民委员会和归还割地的要求能直接激发当前农村中的阶级斗争,因而这个要求不会让任何以国家社会主义精神进行实验的人找到借口。

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土地纲领》,

《列宁全集》第6卷第310页。

不仅在专制制度下,而且在半立宪君主制下,提出土地国有化的要求也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在没有十分牢靠的、深深扎根的民主政治制度的情况下,提出这个要求与其说有助于“农村阶级斗争的自由发展”,不如说会使人热衷于国家社会主义的荒谬试验。

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党的土地纲领》,

《列宁全集》第6卷第311页。

列宁在《我们运动的迫切任务》中指出,各国都经历过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互不联系、各行其是的时期,这种相互脱节的现象,削弱了各国的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在所有的国家里,只有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相结合,才奠定了二者的牢固基础。但是,每个国家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的结合,都是历史地形成的,都经过了独特的道路,都是以地点和时间为转移的。国家社会主义并不是社会主义和工人运动的结合,而是一种工人依靠资产阶级的国家来帮助建立生产合作社,和平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改良主义。

8.民粹主义的法律观

民粹主义的法律观,属于小资产阶级法律观。

在法学理论上,民粹主义否认法律制度与一定社会阶级的物质利益的联系。否认这种联系,直接导致与传统正相抵触的观点,这便自然产生出民粹派对于改革前的俄国生活法规的许多残余所持的态度,而这种态度是“遗产”代表者所绝对不能同意的。为了说明这种态度,列宁利用维·伊万诺夫在《笨拙的捏造》(1897年9月《新言论》)一文中所发表的精彩意见。作者讲到博博雷金的著名小说《改弦易辙》,并且揭穿他不了解民粹派与“学生们”之间的争论。博博雷金借自己小说中的主人公,一个民粹派分子的口来斥责“学生们”,说他们梦想建立“具有不堪忍受的专制法规的兵营”。

维·伊万诺夫先生就此指出:“他们〈民粹派分子〉不仅没有把不堪忍受的专制‘法规’当作自己论敌的‘梦想’来谈论,而且只要他们依然是民粹派分子,就不能而且也不会这样谈论。他们在这方面与‘经济唯物主义者’的争论的实质就在于:我们这里所保存下来的旧法规残余,据民粹派分子看来,可以作为法规进一步发展的基础。民粹派分子所以看不见这种旧法规是不堪忍受的,一方面是因为他们以为‘农民的灵魂(统一而不可分的灵魂)’正在向法规方面‘进化’,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确信‘知识界’、‘社会’或‘领导阶级’已经具备或定将具备完美的道德。他们责备经济唯物主义者不去偏爱‘法规’,而相反地去偏爱以没有法规为基础的西欧制度。经济唯物主义者的确断言:在自然经济基础上生长起来的旧法规残余,在一个已经转入货币经济的国家里,变得日益‘不堪忍受’,因为货币经济无论在全国各个居民阶层的实际状况方面,还是在它们的智力和道德方面,都引起了无数的变化。因此他们深信:产生国家经济生活中有益的新‘法规’所必需的条件,不可能从适合于自然经济和农奴制度的法规残余中发展起来,而只能在西欧和美洲先进国家那样广泛和普遍地没有这种旧法规的环境中发展起来。

民粹派分子与他们的论敌所争论的‘法规’问题就是这样。”(上引书第11~12页)民粹派分子这种对“旧法规残余”的态度,可说是民粹派对“遗产”传统的最明显的背离。正如我们所看见的,这种遗产的代表的特点是对旧法规的所有一切残余进行坚决无情的谴责。因此,从这一方面看来,“学生们”同60年代的“传统”和“遗产”要比民粹派分子接近得多。

列宁:《我们拒绝什么遗产?》

《列宁全集》第2卷第413页。

民粹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曾是一种完整的系统的学说。它否认资本主义在俄国的统治;否认工厂工人作为整个无产阶级的先进战士的作用;否认政治革命和资产阶级的政治自由的意义;鼓吹立刻从小农经济的农民村社出发来实行社会主义革命。

列宁:《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

《列宁全集》第12卷第38页。

民粹派分子一心要遏止和制止资本主义对历代基石的破坏,便干出了历史上惊人的荒唐行为,他们忘记了:在这个资本主义后面,除了同样的剥削,再加上使劳动人民的状况恶化的各种各样的盘剥和人身依附而外,除了社会生产方面、因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因循守旧和停滞不前而外,是没有别的什么东西的。民粹派分子从自己浪漫主义的、小资产阶级的观点出发同资本主义作战,便把任何历史现实主义都抛弃了,总是把资本主义的现实同对前资本主义制度的虚构加以比较。60年代的“遗产”热诚地相信当时社会发展的进步性,把无情的仇恨倾注在旧时代的残余上,确信只要把这些残余扫除干净,一切都会尽如人意,

列宁:《我们拒绝什么遗产?》,

《列宁全集》第2卷第408页。

我们把民粹主义理解为一种观点体系,它包含以下三个特点:①认为资本主义在俄国是一种衰落,退步。因此便有“遏止”“阻止”“制止”资本主义“破坏”历代基石的意图和愿望以及诸如此类的反动狂叫。②认为整个俄国经济制度有独特性,特别是农民及其村社、劳动组合等等有独特性。人们并不认为必须把现代科学所制定的关于各个社会阶级及其冲突的概念应用于俄国经济关系。农民村社被看作是一种比资本主义更高、更好的东西,因此便产生了对“基石”的理想化。在农民中间否认和抹杀任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所固有的矛盾,否认这些矛盾与它们在资本主义工农业中的更发展的形式有联系。③忽视“知识分子”和全国法律政治制度与一定社会阶级的物质利益有联系。否认这种联系,对这些社会因素不作唯物主义的解释,这就使人把这些因素看作是一种能“把历史拖到另一条路线上去”(瓦·沃·先生)、“越出轨道”(尼·逊、尤沙柯夫诸位先生)等等的力量。

我们所理解的“民粹主义”就是这样。因此读者可以看到,我们是在广义上使用这个术语的,正如一切“俄国学生们”使用它一样,他们反对的是整个观点体系,而不是这一观点体系的个别代表。当然,这些个别代表之间有差别,有时是不小的差别。这些差别谁也没有忽视。但是,上述世界观方面的特点则是民粹主义一切极不相同的代表,比方说,从……尤佐夫先生起到米海洛夫斯基先生止所共有的。尤佐夫、萨宗诺夫、瓦·沃·和其他先生们,在自己观点中除了上述否定的特点而外,还有其他一些否定的特点,而这些否定的特点,例如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和现在《俄国财富》的其他撰稿人则是没有的。当然,否定狭义的民粹派分子与一般的民粹派分子之间的差别是不对的,但是忽视所有一切民粹派分子的基本社会经济观点在上述基本要点方面相一致,那就更不对了。既然“俄国学生们”所驳斥的正是这些基本观点,而不只是离开这些基本观点走到更坏方面去的“可悲的偏向”,那么他们显然完全有权利在广义上使用“民粹主义”这个概念,他们不仅有权利这样做,而且也不能不这样做。

列宁:《我们拒绝什么遗产?》

《列宁全集》第2卷第404~405页。

那些基本上同我国民粹主义相似的社会主义:它们不懂得历史运动的唯物主义原理,不能分别说明资本主义社会中每个阶级的作用和意义,并且用各种貌似社会主义的关于“人民”、“正义”、“权利”等等的词句来掩盖各种民主变革的资产阶级实质。1848年革命给了马克思以前的所有这些喧嚣一时、五花八门的社会主义形式以致命的打击。各国的革命使社会各阶级在行动中显露出自己的面目。

列宁:《马克思学说的历史命运》,

《列宁全集》第23卷第1~2页。

马克思主义在理论上的胜利,逼得它的敌人装扮成马克思主义者,历史的辩证法就是如此。内里腐朽的自由派,试图在社会主义的机会主义形态下复活起来。

列宁:《马克思学说的历史命运》,

《列宁全集》第23卷第3页。

19世纪90年代后半期,是俄国社会民主主义运动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在这个时期中,随着俄国资本主义的迅猛发展,工人阶级的人数急剧增加,罢工运动不断扩大。社会民主党人原来只在少数先进工人中间宣传马克思主义,这时则开始进行群众性的政治鼓动和实际革命工作了。对俄国社会民主党人来说,当务之急是把各个马克思主义组织联合起来,建立一个有统一的中央和明确的纲领的无产阶级革命政党。而要建立这样的党,还必须大力批判民粹主义,因为民粹主义仍然是俄国社会民主主义运动前进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批判民粹主义,尤其是在经济问题上批判民粹主义,在列宁的著作占据中心地位。其中最重要的是《评经济浪漫主义(西斯蒙第和我国的西斯蒙第主义者)》一书。该书是针对19世纪前期瑞士经济学家西斯蒙第及其俄国追随者——民粹派分子瓦·沃(瓦·巴·沃龙佐夫)、尼古拉·逊(尼·弗·丹尼尔逊)等人的。列宁通过深入的分析、比较,揭露了前者和后者之间的思想渊源关系。西斯蒙第在政治经济学史上占有特殊地位,以小资产阶级经济学(或称“经济浪漫主义”)的奠基人著称,他热烈拥护小生产,反对大企业经济的维护者和思想家。西斯蒙第学说中的空想和反动方面,正接近于俄国民粹派的观点,因而不仅被俄国民粹派所接受,而且被理想化。俄国民粹派根据西斯蒙第的这一错误理论认为,俄国经济走的是“独特的”发展道路。他们美化宗法式的小农经济和行会手工业。正如西斯蒙第一样,他们是十足的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代表。因此,列宁得出结论说:“民粹派的经济学说不过是全欧洲浪漫主义的俄国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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