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产阶级专政与法律的关系
无产阶级专政与法律的关系,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无产阶级革命摧毁资产阶级法制,无产阶级专政不受任何资产阶级法律的限制、束缚;另一方面,新法律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制定的,不存在无产阶级专政与自己制定的法律的相互限制、束缚问题,只存在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列宁讲的“无产阶级专政不受任何法律的限制”“不承认任何人制定的任何法律和任何准则”“不受限制不顾法律”等提法,是指不受任何资产阶级法律的限制。这是一个科学的提法。这些论述,是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建立前和刚刚建立后提出的;同时,列宁强调新政权制定的法律必须得到绝对承认和执行,当然包括苏维埃政权制定的法律。
马克思在《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中,第一次提出了“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术语。他指出,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19世纪革命中有决定意义的力量是无产阶级,工人阶级必须夺取政权。马克思谈到革命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是根本不同于在革命进程中破产的小资产阶级空想理论的,“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间断的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把这种专政作为必经的过渡阶段,以求达到根本消灭阶级差别,消灭一切产生这些差别的生产关系,消灭一切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社会关系,改变一切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观念”,并阐明了这种专政在政治、经济和思想方面的任务。
马克思和恩格斯等人在《世界革命共产主义者协会》里,提出“协会的宗旨是推翻一切特权阶级,使这些阶级受无产阶级专政的统治,为此采取的方法是支持不断的革命,直到人类社会制度的最后形式——共产主义得到实现为止。”
在布尔什维克看来,革命彻底战胜沙皇制度,应该是实现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革命的胜利和实行无产阶级和农民所迫切需要的改革,一定会引起地主、大资产者和沙皇制度的拼命反抗。没有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就不可能摧毁这种反抗。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是从整个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纲领中必然产生出来的口号。它是关于资产阶级革命中无产阶级领导权和工农联盟的思想的具体体现。列宁指出,这种专政只能是民主主义的专政,而不是社会主义的专政。它不能触动资本主义的基础,它至多只能实行有利于农民的改革,实行彻底的和完全的民主主义。
列宁根据俄国的具体情况提出的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的思想,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革命理论的发展,它对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的性质作出了新的解答。从前西欧的民主革命导致了资产阶级专政。而现在,当俄国无产阶级已经成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的时候,布尔什维克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的目标应当是建立人民政权,即无产阶级和农民的革命民主专政。这是马克思主义中的一种新见解。它意味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革命”的概念取得了崭新的意义。而这正是按照教条重复马克思主义关于资产阶级革命实质的原理的孟什维克所不能理解和不能接受的。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列宁在《向匈牙利工人致敬》一文中作了深刻的表述。他写道,无产阶级为了镇压剥削者的反抗,必须采取暴力手段,“但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不仅不在于暴力,而且主要不在于暴力。它的主要实质在于劳动者的先进部队、先锋队、唯一领导者即无产阶级的组织性和纪律性”。
(1)“无产阶级专政”术语的提出及基本含义
这种乌托邦,这种空论的社会主义,想使全部运动整个都服从于运动中的一个段落,用个别学究的头脑活动来代替全部社会生产,而主要是幻想借一些细小手法和巨大伤感情怀来消除完全必要的阶级革命斗争,其实它只是把现代社会理想化,把这个社会描绘成一幅没有阴暗面的图画,并且力求违抗这个社会的现实去实现自己的理想。所以,当无产阶级把这种社会主义让给小资产阶级,而各种社会主义首领间的斗争又表明每个所谓体系都是特意强制社会变革中一个过渡段落以与其他各个段落相对抗时,无产阶级就愈益团结在革命社会主义周围,团结在被资产阶级叫作布朗基思想的共产主义周围。这种社会主义就是宣布不间断革命,就是实现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把这种专政作为必经的过渡阶段,以求达到根本消灭阶级差别,消灭一切产生这些差别的生产关系,消灭一切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社会关系,改变一切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观念。
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104页。
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科学的术语,这个术语规定了在这方面起作用的阶级以及叫作专政的那种特殊的国家政权形式,即不是依靠法律、不是依靠选举、而是直接依靠某一部分居民的武装力量的政权。
列宁:《轻信的流行病》,
《列宁全集》第30卷第283页。
“无产阶级专政”这个概念同打垮资本家的反抗究竟有什么区别呢?根本没有什么区别。无产阶级专政是一个科学的术语,这个术语规定了在这方面起作用的阶级以及叫作专政的那种特殊的国家政权形式,即不是依靠法律、不是依靠选举、而是直接依靠某一部分居民的武装力量的政权。
列宁:《轻信的流行病》,
《列宁全集》第30卷第283页。
专政是直接凭借暴力而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是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采用暴力手段来获得和维持的政权,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列宁全集》第35卷第237页。
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章约束而直接依靠暴力的政权。“专政”这个概念无非就是这个意思,立宪民主党人先生们,好好地记住吧。
列宁:《关于专政问题的历史》,
《列宁全集》第39卷第380页。
这无疑是新的人民政府的萌芽,或者也可以说是革命政府的萌芽。按这些组织的社会政治性质来说,这是萌芽状态的人民革命分子的专政。你们觉得奇怪吗,布兰克先生和基泽韦捷尔先生?你们在这里没有看到资产者认为和专政同义的“强化的警卫”吧?我们已经对你们说过,你们对专政这个科学概念一窍不通。我们马上就要向你们解释清楚这个概念,不过我们先要指出“革命旋风”时代的第三种行动“方法”:人民用暴力对付压迫人民的暴力者。
我们在上面描述的政权机关是萌芽状态的专政,因为这个政权不承认任何其他的政权,不承认任何人制定的任何法律和任何准则。不受限制、不顾法律、依靠强力(就这个词的最直接的意义讲)的政权,这就是专政。
列宁:《关于专政问题的历史》,
《列宁全集》第39卷第378页。
专政的必要标志和必需条件,就是用暴力镇压剥削者阶级,因而也就是破坏对这个阶级的“纯粹民主”即平等和自由。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列宁全集》第35卷第257页。
谁不懂得任何一个革命阶级为了取得胜利必须实行专政,谁就对革命史一无所知,或者说根本不想获得这方面的知识。
就俄国的范围来说,如果要谈理论的话,1902—1903年由《曙光》和《火星报》的编辑部拟订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纲领,或者确切些说是由格·瓦·普列汉诺夫拟订并经该编辑部加工、修改和定稿的纲领,具有特殊的意义。在这个纲领中,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提得很明确,而且是针对伯恩施坦、针对机会主义提出来的。然而具有最重大意义的当然是革命的经验,即俄国1905年的经验。
列宁:《关于专政问题的历史》,
《列宁全集》第39卷第367页。
当时关于苏维埃的意义的争论已经关系到专政问题了。早在1905年十月革命以前,布尔什维克就提出了专政问题(见我的小册子《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1905年7月日内瓦版,曾转载于《十二年来》文集)。孟什维克对“专政”这个口号的态度是否定的。布尔什维克当时着重指出,工人代表苏维埃“实际上是新的革命政权的萌芽”——布尔什维克的决议草案就是明确地这样说的(《报告》第92页)。孟什维克虽然承认苏维埃的意义,主张“协助建立”苏维埃等等,但是他们不承认苏维埃是革命政权的萌芽,根本不谈这种类型或相似类型的“新的革命政权”,干脆否认专政的口号。不难看出,现在我们和孟什维克之间的所有分歧在当时对这个问题的提法上已经露出了苗头。也不难看出,孟什维克(不论俄国的或别国的,如考茨基分子、龙格分子等等)过去和现在都在这个问题的提法上表现出他们是口头上承认无产阶级革命,实际上否认革命这个概念中最本质和最基本的东西的改良主义者或机会主义者。
列宁:《关于专政问题的历史》,
《列宁全集》第39卷第369页。
全部问题就在于给革命下一个确切的阶级定义。而不用“专政”这个概念,就不可能下这个确切的阶级定义。不为实现专政做准备,就不可能在实际上成为革命家。……
“梅林出版了1848年马克思在《新莱茵报》162上发表的论文集,他在论文集的说明中说,资产阶级书刊还对《新莱茵报》提出过如下指责,说它要求‘立刻实行专政,以此作为实现民主的唯一手段’(《马克思遗著》第3卷第53页)。从庸俗的资产阶级观点看来,专政和民主这两个概念是相互排斥的。资产者不懂阶级斗争的理论,看惯了政治舞台上各个资产阶级小集团之间的无谓争吵,以为专政就是废除一切自由和一切民主保障,就是恣意横行,就是滥用权力以谋专政者个人的利益。”
列宁:《关于专政问题的历史》,
《列宁全集》第39卷第371页。
1848年9月14日的《新莱茵报》写道:“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我们一开始就指责康普豪森(1848年3月18日以后的内阁首脑)没有实行专政,指责他没有马上粉碎和清除旧制度的残余。正当康普豪森先生陶醉于立宪的幻想时,被打垮的政党〈即反动的政党〉就在官僚机构中和军队中巩固他们的阵地,甚至敢于在各处展开公开的斗争。”…
马克思的这段话告诉了我们些什么呢?它告诉我们,临时革命政府必须实行专政(规避专政口号的孟什维克无论如何不能了解这一点);它告诉我们,这个专政的任务就是消灭旧制度的残余(我们上面已经说过,这恰恰是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第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同反革命斗争的决议中所清楚地指出的,而是孟什维克的决议所忽略的)。最后,第三,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因为资产阶级民主派在革命和公开内战时期迷恋于‘立宪的幻想’而痛斥了他们。从1848年6月6日《新莱茵报》的论文中可以特别明显地看出这段话的含义。
列宁:《关于专政问题的历史》,
《列宁全集》第39卷第372页。
为什么说它仅仅是革命人民的专政,而不是全体人民的专政呢?因为全体人民经常由于阿夫拉莫夫之流的业绩而遭到极残酷的折磨,有的人肉体上受了摧残,饱受惊吓;有的人精神上受了毒害,例如受了不用暴力抵抗邪恶的理论的毒害,或者不是受理论毒害而只是受偏见、习俗、陈规的毒害;有的人对一切都漠不关心,那就是所谓庸人、小市民,他们最会逃避激烈的斗争,对它不闻不问,或者甚至躲藏起来(可别卷进这场搏斗挨了揍!)。这就是为什么说实现专政的不是全体人民,而只是革命的人民;可是革命的人民决不害怕全体人民,他们把自己行动的原因和行动的细节告诉全体人民,非常愿意吸收全体人民不仅来参加国家管理,而且来参加政权,吸收他们参加国家本身的建设。
列宁:《关于专政问题的历史》,
《列宁全集》第39卷第381页。
我们在上面描述的政权机关是萌芽状态的专政,因为这个政权不承认任何其他的政权,不承认任何人制定的任何法律和任何准则。不受限制、不顾法律、依靠强力(就这个词的最直接的意义讲)的政权,这就是专政。但是这个新政权所依靠的和力图依靠的强力,不是一小撮军人所掌握的刺刀的力量,不是“警察局”的力量,不是金钱的力量,不是任何以前建立起来的机构的力量。根本不是这些。新政权的新机关既没有武器,又没有金钱,也没有旧机构。
列宁:《立宪民主党人的胜利和工人政党的任务》,
《列宁全集》第12卷第286页。
用暴力对付阿夫拉莫夫和阿夫拉莫夫之流的时候,这就是革命人民的专政。这就是专政,这是人民对阿夫拉莫夫实行压迫的政权,这是不受任何法律限制的政权(小市民也许会反对用强力把斯皮里多诺娃从阿夫拉莫夫手里夺过来,他们会说,这是不合“法”的!我们有一条允许打死阿夫拉莫夫的“法律”吗?小市民的某些思想家不是创造出了不用暴力抵抗邪恶的理论吗?)。专政的科学概念无非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绝对不受任何法律或规章约束而直接依靠暴力的政权。“专政”这个概念无非就是这个意思,立宪民主党人先生们,好好地记住吧。其次,我们从上述例子看到的,正是人民的专政;因为人民即无组织的、“偶然”聚集在该地的居民群众,亲自登上舞台,亲自执行审判和惩处,行使权力,创造新的革命的法律。最后,这就是革命人民的专政。为什么说它仅仅是革命人民的专政,而不是全体人民的专政呢?因为全体人民经常由于阿夫拉莫夫之流的业绩而遭到极残酷的折磨,有的人肉体上受了摧残,饱受惊吓;有的人精神上受了毒害,例如受了不用暴力抵抗邪恶的理论的毒害,或者不是受理论毒害而只是受偏见、习俗、陈规的毒害;有的人对一切都漠不关心,那就是所谓庸人、小市民,他们最会逃避激烈的斗争,对它不闻不问,或者甚至躲藏起来(可别卷进这场搏斗挨了揍!)。这就是为什么说实现专政的不是全体人民,而只是革命的人民;可是革命的人民决不害怕全体人民,他们把自己行动的原因和行动的细节告诉全体人民,非常愿意吸收全体人民不仅来参加国家“管理”,而且来参加政权,吸收他们参加国家本身的建设。
列宁:《立宪民主党人的胜利和工人政党的任务》,
《列宁全集》第12卷第288~289页。
伯恩施坦主义者过去和现在接受马克思主义都是把马克思主义直接革命的一面除外的。他们不是把议会斗争看作只适用于一定历史时期的一种斗争手段,而是看作主要的、几乎是唯一的斗争形式,因而也就不需要“暴力”、“夺取”、“专政”了。
列宁:《立宪民主党人的胜利和工人政党的任务》,
《列宁全集》第12卷第292页。
(2)“统治状态”“管理形式”“专制”“调和”“对立”等论说都是歪曲
以空谈专制来回避给无产阶级专政下定义,这不是极端愚蠢的做法,就是非常笨拙的欺骗行为。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列宁全集》第35卷第236页。
他说应当把“状态”同“管理形式”区别开来。作这种异常深奥的区别,正象我们要把一个不善于推理的人的愚蠢“状态”同他的愚蠢“形式”区别开来一样。
考茨基之所以需要把专政解释为“统治的状态”(他在该书下一页即第21页上一字不差地这样说),是因为这样一来,革命暴力就消失了,暴力革命就消失了。“统治的状态”是在……“民主”条件下任何一种多数所处的状态!通过这样一套骗术,革命就安然无事地消失了!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列宁全集》第35卷第237页。
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镇压资产阶级的机器不是“管理形式”,而是另一类型的国家。镇压所以必要,是因为资产阶级遭到剥夺总要进行疯狂的反抗。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列宁全集》第35卷第105页。
显而易见,把“状态”同“管理形式”加以区别,这是荒谬可笑的。在这里谈什么管理形式更是加倍的愚蠢,因为任何一个小孩都知道君主制与共和制是不同的管理形式。我们倒需要向考茨基先生证明,这两种管理形式也同资本主义制度下其他一切过渡的“管理形式”一样,不过是资产阶级国家即资产阶级专政的不同形态而已。最后,谈论管理形式,不仅是愚蠢地而且是拙劣地伪造马克思的意思,因为马克思在这里说的分明是国家的形式或类型,而不是管理形式。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列宁全集》第35卷第238页。
“如果我们说专政是管理形式,我们就不能说阶级专政。因为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阶级只能统治而不能管理……”能管理的是“组织”或“政党”。“糊涂顾问”先生,您在胡说,完全胡说八道!专政不是“管理形式”,您这是可笑的胡说。马克思讲的并不是“管理形式”,而是国家的形式或类型。这完全是两码事,完全是两码事。说阶级不能管理,也是完全不对的;这种胡言乱语,只有除了资产阶级议会什么也看不见除了“执政党”什么也看不到的“议会迷”才说得出来。任何一个欧洲国家都可以给考茨基提供统治阶级管理国家的例子,如中世纪地主的例子,虽然他们的组织程度还不够。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列宁全集》第35卷第242页。
把资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调和起来,统一起来!这是多么简单!这是多么了不起的庸人思想!不过可惜的是,在俄国克伦斯基执政时期,这种思想已经由联合起来的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这些自命为社会主义者的小资产阶级民主派试验过了。
列宁:《第三国际及其在历史上的地位》,
《列宁全集》第36卷第296页。
现在应该谈主要的东西,就是考茨基所谓“民主方法和专政方法”“根本对立”这一伟大发现。……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是无产阶级国家同资产阶级国家对比、无产阶级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对比的问题。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列宁全集》第35卷第232页。
(3)无产阶级专政不仅仅是暴力,而是包括全部国家任务
历次革命中这个有历史意义的经验,这个有全世界历史意义的—经济的和政治的——教训,马克思把它总结了,给了一个简单、严格、准确、明显的公式:无产阶级专政。
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
《列宁全集》(第1版)第27卷第243页。
无产阶级需要国家政权,集中的权力组织,强力组织,为的是镇压剥削者的反抗和领导广大民众即农民、小资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来“组织”社会主义经济。
列宁:《国家与革命》,
《列宁全集》(第1版)第25卷第391页。
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充分利用科学、技术和资本主义,俄国给我们遗留下来的一切东西。当然,在这条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大的困难。错误是不可避免的。到处都有投敌分子和存心不良的怠工分子。在这里首先必须使用暴力。但除以外我们还应当利用无产阶级的道德影响、强大的组织和纪律。
列宁:《彼得格勒苏维埃会议》,
《列宁全集》(第1版)第29卷第6页。
只有在革命发展的一定时期,只有在一定的特殊的条件下,革命暴力才是必要的和当然的革命手段。而组织无产阶级群众,组织劳动人民却始终是革命深刻得多的经常的特点,始终是革命胜利的条件。把千百万劳动群众组织起来,这是革命最有利的条件,这是革命胜利最深的泉源。
列宁:《悼念雅·米·斯维尔德洛夫》,
《列宁全集》(第1版)第29卷第68页。
这里,单靠暴力是一事无成的。在暴力胜利以后,胜利了的无产阶级除了暴力还要有组织,有纪律,有威望,使一切资产阶级专家服从自己并参加自己的工作!有人会说,列宁不主张使用暴力,而主张使用精神影响!可是,以为单凭暴力就能解决共产主义社会建设事业中的科学技术问题,这是愚蠢的。这是胡说!
列宁:《苏维埃政权的成就和困难》,
《列宁全集》(第1版)第29卷第51~52页。
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不仅在于暴力,而且主要不在于暴力。它的主要实质在于劳动者的先进部队、先锋队、唯一领导者即无产阶级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无产阶级的目的是建成社会主义,消灭社会的阶级划分,使社会全体成员成为劳动者,消灭一切人剥削人的制度的基础。这个目的不是一下子可以实现的,这需要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因为改组生产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根本改变生活的一切方面是需要时间的,因为按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方式经营的巨大的习惯力量只有经过长期的坚忍的斗争才能克服。
列宁:《向匈牙利工人致敬》,
《列宁全集》(第1版)第29卷第351页。
要巩固和发展苏维埃政权,就必须实现(更广泛、更普遍和更有计划地实现)这种国家政权、这种新型国家所肩负的历史任务。这些任务就是:
(1)联合和组织受资本主义压迫的被剥削劳动群众,而且仅仅联合和组织他们即工人、贫苦农民和半无产者,来自动地排除剥削阶级和各种富裕的小资产阶级分子。
(2)联合被压迫阶级中最活动、最积极、最觉悟的部分,即联合这些阶级的先锋队。他们应当用事实而不是用理论去教育全体劳动人民自动参加国家的管理工作。
(3)废除议会制(立法和行政的分立);把国家的立法工作和行政工作结合起来。把管理和立法合而为一。
(4)使整个国家政权机关和国家管理机关同群众的联系比过去的民主制形式更加密切。
(5)建立一支最不脱离人民的工农武装力量(苏维埃=武装的工人和农民)。组织全民武装是彻底武装全民的最初的步骤之一。
(6)实行更充分的民主制,减少形式主义,使选举和罢免更简便易行。
(7)同各个行业和生产——经济单位(按工厂、农业地区和手工业地区为单位进行选举)建立密切的(和直接的)联系。这种紧密的联系为实行深刻的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可能。
(8)(此项全部或部分归入前项)——目前有可能取消官僚机构。没有这些机构也行;现在应该开始实现这种可能。(https://www.xing528.com)
(9)在民主制的问题上,应当把重心从形式上承认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穷人和富人的形式上的平等,转到使被剥削的劳动居民群众实际上享有自由(民主)。
(10)要进一步发展苏维埃的国家组织,就应当使每一个苏维埃成员除参加苏维埃的会议外,都必须担负管理国家的经常工作,然后逐步吸引全体人民参加苏维埃组织的工作(在服从劳动者组织的条件下)并担负管理国家的职务。
列宁:《俄共(布)第七次代表大会》,
《列宁全集》第27卷第140~142页。
我们建立了使被压迫的劳动群众能够积极参加独立建设新社会的新型的国家,即苏维埃类型的国家,但是这只解决了困难。主要的困难是在经济方面,即对产品的生产与分配格的计算与监督,提高劳动生产率,使生产在事实上社会化。
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
《列宁全集》(第1版)第27卷第220页。
列宁的《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是一部批判考茨基反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的理论著作。
考茨基曲解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定义,否认这一概念的主要标志——被压迫阶级的革命暴力。列宁说:“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一整个历史时代。只要这个时代没有结束,剥削者就必然存在着复辟希望,并把这种希望变为复辟尝试。”列宁指出,革命暴力是实行无产阶级革命的必要条件。考茨基不对资产阶级国家进行阶级分析,提出了“一般民主”和“一般专政”的问题,证明民主“优越”于专政,从而证明无产阶级专政对建设社会主义没有用处。列宁揭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民主的根本对立并且指出,只要不同的阶级存在,就不能说“纯粹民主”,而只能说阶级的民主。考茨基对苏维埃政权作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的实质进行歪曲。列宁指出:在俄国,由于1917年十月革命的胜利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第一次出现了民主的最高类型——无产阶级民主,苏维埃政权就是它的一种形式,无产阶级民主在世界上史无前例地发展和扩大了的正是对大多数居民即对被剥削劳动者的民主;在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国家中,资本家总是千方百计地不让群众参加管理,而苏维埃政权却在世界上第一次吸收劳动者直接地积极地参加对国家的管理。
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政策的关系,是需要弄清楚的。
关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列宁在《论粮食税、贸易自由、租让制》中第一次使用“战时共产主义”术语,来概括国内战争时期被迫采取的一整套措施。列宁充分肯定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历史功绩,同时指出,“但同样必须知道这个功劳的真正限度。‘战时共产主义’是战争和经济破坏迫使我们实行的。它不是而且也不能是一项适应无产阶级经济任务的政策。它是一种临时的办法”。
关于“新经济政策”,列宁说:“全部问题,无论是理论上的还是实践上的问题,在于找出正确的方法,即应当怎样把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程度上和在一定期限内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的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靠什么条件来做成这件事,怎样保证在不久的将来把国家资本主义变成社会主义。”列宁详细评述了国家资本主义的四种主要形式。第一,租让制,这是最简单的即同外国资本家订立书面合同的形式,它的基础是大工业;租让制政策获得成功,就会使苏维埃国家获得为数不多却具有现代先进资本主义水平的模范的大企业。第二,合作制,指作为一种商业形式的小商品生产者合作社,它的基础是小生产;合作制政策获得成功,就会使苏维埃国家把小经济发展起来,并使小经济比较容易在相当期间内、在自愿联合的基础上过渡到大生产。第三,代购代销制,指国家把作为商人的本国资本家吸引过来,付给他们一定的佣金,由他们来销售国家的产品和收购小生产者的产品。第四,租赁制,指国家把国有企业或油田、林区、土地等租给本国企业资本家,这种租赁合同与租让合同极为相似。
列宁指出: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比较是祸害,但同宗法式经济、同小生产比较则是幸福;既然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作为小生产和交换的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应该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
新经济政策、向农民实行让步,是以无产阶级的利益为准绳的,是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为前提的,是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和保证走向共产主义道路的。
2.最高类型的民主政权和法制
国家政权从来都是一种专政。有奴隶主阶级专政、封建地主阶级专政,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并存条件下,有资产阶级专政和无产阶级专政。专政有两种,一种是少数人的专政,一小群人的专政,其目的是反对人民;另一种专政是无产阶级多数人的专政,群众的专政,其目的是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两种性质根本不同的专政。
资产阶级专政是秘密的、隐蔽的、幕后的专政,它需要用某种漂亮的掩护物来欺骗群众,而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的专政是公开的、群众的专政,它对内不需要欺骗,对外不需要秘密外交。因此,不能把两种互相否定的专政混为一谈。
我们知道,攻击无产阶级阶级专政是“红色恐怖”,是“绞肉机”,那是为了美化和掩饰资产阶级专政的“白色恐怖”和“绞肉机”的本性,把资本主义描绘成“人间天堂”“民主乐园”,那是为了推翻无产阶级阶级专政,为了恢复资本主义的人间地狱。
毛泽东1949年在《论人民民主专政》里说: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可能性: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因为中国是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唯一的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
(1)任何阶级统治都是专政
在革命之后,任何临时性的国家机构都需要专政,并且需要强有力的专政。
马克思:《危机和反革命》,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第475页。
一个阶级的专政,不仅对一般阶级社会是必要的,不仅对推翻了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是必要的,而且,对介于资本主义和“无阶级社会”即共产主义之间的整整一个历史时期都是必要的,只有了解这一点的人,才算领会了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实质。
列宁:《国家与革命》,
《列宁全集》(第1版)第25卷第400页。
任何国家都意味着使用暴力,而全部区别就在于:这种暴力是用来反对被剥削者还是反对剥削者。这种暴力是不是用来反对劳动者和被剥削者阶级的。
列宁:《俄共(布)第十次全国代表会议》,
《列宁全集》(第1版)第32卷第409~410页。
任何国家政权都是一种强制力量,过去的政权一向是少数人的政权,是地主资本家压迫工农的政权。而我们主张有大多数工人农民反对资本家和地主的坚强的政权。
列宁:《全俄农民代表苏维埃非常代表大会》,
《列宁全集》(第1版)第26卷第306页。
专政是一个大字眼,大字眼是不能随便乱说的。专政就是铁一般的政权,是有革命勇气的和果敢的政权,是无论对剥削者或流氓都实行无情镇压的政权。
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
《列宁全集》(第1版)第27卷第243页。
同剥削者作斗争本身也是我们从经验中得来的。如果有人因此责难我们,那我们就说:“资本家先生们,这是你们自己的罪过。假使你们不这样野蛮地、这样狂妄地、这样无耻地拼命反抗,假使你们没有同全世界资产阶级结成联盟,那末,革命也就会采取比较和平的方式。”
列宁:《俄共(布)第八次代表大会》,
《列宁全集》(第1版)第29卷第182~183页。
专政就是社会上一部分人对整个社会实行统治,而且是直接用暴力来统治。为了推翻资产阶级、击退资产阶级反革命的尝试,就必须建立无产阶级这个唯一彻底的革命阶级的专政。
列宁:《论对马克思主义的讽刺和“帝国主义经济主义”》,
《列宁全集》(第1版)第23卷第64页。
无产阶级专政同其他阶级专政相似的地方,在于它同任何专政一样,必须用暴力镇压那个失去政治统治权的阶级的反抗。无产阶级专政同其他阶级专政(中世纪的地主专政,一切文明的资本主义国家中的资产阶级专政)根本不同的地方,在于地主和资产阶级专政是用暴力镇压绝大多数劳动人民的反抗。相反地,无产阶级专政是用暴力镇压极少数地主资本家剥削者的反抗。
列宁:《共产国际第一次代表大会》,
《列宁全集》(第1版)第28卷第441页。
(2)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必然性
不同的文明国度中的不同的国家,不管它们的形式如何纷繁,却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建筑在资本主义多少已经发展了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基础上。所以,它们具有某些极重要的共同特征。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谈“现代国家制度”,而未来就不同了,到那时“现代国家制度”现在的根基即资产阶级社会已经消亡了。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国家制度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换句话说,那时有哪些同现代国家职能相类似的社会职能保留下来呢?这个问题只能科学地回答;即使你把“人民”和“国家”这两个名词联接一千次,也丝毫不会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1页。
自由的人民国家变成了自由国家。从字面上看,自由国家就是可以自由对待本国公民的国家,即具有专制政府的国家。应当抛弃这一切关于国家的废话,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无政府主义者用“人民国家”这一个名词把我们挖苦得很够了,虽然马克思驳斥蒲鲁东的著作和后来的《共产党宣言》都已经直接指出,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国家就会自行解体和消失。既然国家只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的机关,那末,说自由的人民国家,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它之所以需要国家,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有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
恩格斯:《致奥·倍倍尔》,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7~8页。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21页。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1页。
否认国家政权必要性的人叫做无政府主义者,而我们说,国家政权不仅对目前俄国来说是必要的,而且对任何一个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国家来说也是必要的。最强固的政权是绝对必要的。我们只希望这个政权完完全全掌握在多数工兵农代表手里。这就是我们与其他政党不同的地方。
列宁:《全俄农民第一次代表大会》,
《列宁全集》(第1版)第24卷第450页。
这个刚刚从资本主义脱胎出来的在各方面还带有旧社会痕迹的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称之为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
列宁:《国家与革命》,
《列宁全集》(第1版)第25卷第451页。
在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中间隔着一个过渡时期,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义的。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换句话说,就是已被打败但还未被消灭的资本主义和已经诞生但还非常脆弱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具有这种过渡时期特点的整个历史时代的必然性,不仅对马克思主义者来说,而且对任何一个有学识的,多少懂得一点发展论的人来说,都是非常清楚的。
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
《列宁全集》(第1版)第30卷第87~88页。
在社会生活急遽过渡和急遽转变的时候,最困难的事情就是要估计到各种过渡的特点。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者应怎样进行斗争,这并不是困难的任务,并且它早已解决了。怎样想象出一个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这也不困难。这个任务也已经解决了。但是,怎样具体地从旧的、习惯了的、大家都熟悉的资本主义过渡到新的、还没有长出来的、还没有稳固基础的社会主义,却是一个最困难的任务。这一过渡在好的情况下也得要许多年。在这一时期内,我们的政策又要照顾到许多更小的过渡。我们担负的任务的全部困难、政策的全部困难和政策的全部艺术,就在要估计到每一种这样的过渡的特殊任务。
列宁:《关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的工作》,
《列宁全集》(第1版)第30卷第299页。
我们在这次大会上必须提出一点作为我们的口号,作为我们不惜任何代价必须实现的主要目标和任务,这就是我们在经过辩论和争论之后,必须比开始辩论和争论的时候更加坚强。……
我们所有的敌人(他们多得数不胜数)在他们那些数不清的外国报刊上,一再重复并扩散我国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敌人在苏维埃共和国里散布的流言蜚语,他们说:有辩论就有争执,有争执就有纠纷,有纠纷共产党人就会削弱,所以要抓住时机,趁他们削弱的时候压他们一下!这已经成了我们敌人的口号。对此我们一刻也不应当忘记。……
我们要在党代表大会上,对大家提出来辩论过的数量极多的纲领和各种各样的细微的、极细微的、微乎其微的分歧意见都认真地审查一遍,然后对自己说:不管我们过去辩论得怎样激烈,不管我们曾经争论得怎样面红耳赤,现在我们面对这么多的敌人,在农民国家中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这一任务又是这么繁重而艰巨,如果我们只是在形式上比过去团结一致,——大家出席这次代表大会就证明是这样的——那是不够的,我们不仅要在形式上比过去团结一致,而且再也不能有一点派别活动了,不管过去派别活动表现在哪里,表现得怎么样,也要使派别活动完全绝迹。
列宁:《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文献》,
《列宁全集》第41卷第3页。
从资本主义过渡到共产主义是一整个历史时代。只要这个时代没有结束,剥削者就必然存着复辟希望,并把这种希望变为复辟尝试。被推翻的剥削者不曾料到自己会被推翻,他们不相信这一点,不愿想到这一点,所以他们在遭到第一次严重失败以后,就以十倍的努力、疯狂的热情、百倍的仇恨投入战斗,为恢复他们被夺去的“天堂”、为他们的家庭而斗争,他们的家庭从前过着那么甜蜜的生活,现在却被“平凡的贱民”弄得破产和贫困(或者只好从事“平凡的”劳动……)。而跟着剥削者资本家走的,还有广大的小资产阶级群众。世界各国几十年来的历史经验证明,小资产阶级总是犹豫不决,动摇不定,今天跟着无产阶级走,明天又因革命遭到困难而害怕起来,因工人遭受初次失败或挫折而张皇失措,他们心慌意乱,东奔西跑,叫苦连天,从这个营垒跑到那个营垒……就象我国的孟什维克和社会革命党人那样。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列宁全集》第35卷第255页。
(3)绝大多数人的民主和对少数人的专政
工兵农代表苏维埃之所以特别可贵,就是因为它是一个无比高级的、无比民主的国家机构的新类型。
列宁:《革命的一个根本问题》,
《列宁全集》(第1版)第25卷第360页。
苏维埃所以是最高的民主制形式和类型,正因为它把工农群众联合起来,吸引他们参与政治,它是最接近“人民”(指马克思在1871年谈到真正人民革命时所说的“人民”的含义)、最灵敏地反映群众在政治上阶级上的成熟发展到什么程度的晴雨表。
列宁:《无产阶级革命和叛徒考茨基》,
《列宁全集》第35卷第302页。
苏维埃民主制,目前具体实施的无产阶级民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就在于:第一,选举人是劳动者被剥削劳动群众,没有资产阶级;第二,废除了选举上一切官僚主义形式的手续和限制,群众自己决定选举的程序和日期,选举人有撤销被选举人的完全自由;第三,建立了劳动者先锋队的、即大工业无产阶级的最优良的群众组织,这种组织使劳动者先锋队能够领导最广大的被剥削群众,吸收他们参加独立的政治生活,根据他们亲身的体验对他们进行政治教育,——因而是空前第一次使真正的全体人民都学习管理国家,并且开始管理国家。
这就是在俄国实行的民主制的主要特征,这种民主制是更高类型的民主制,与资产阶级所歪曲的民主制绝对不同,这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民主制,是过渡到使国家能开始消亡的条件。
列宁:《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
《列宁全集》(第1版)第27卷第250页。
我们有苏维埃政权这种新型的国家;我们力图描述它的任务和结构,力图说明为什么这是新型的民主(虽然在内部还有很多混乱和奇奇怪怪的情况),什么是它的灵魂——也就是政权转归劳动者,消灭剥削和镇压机构。国家是镇压机构。必须镇压剥削者,但是,用警察是镇压不了他们的,只有有群众自己才能镇压他们,这种机构应该像苏维埃那样和群众有联系,应该代表群众。
列宁:《关于修改党纲和更改党的名称的报告》,
《列宁全集》(第1版)第27卷第122页。
资本主义社会里的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的和虚伪的民主,是只供富人、只供少数人享受的民主。无产阶级专政,即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时期,将第一次提供人民享受的,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同时对少数即剥削者实行必要的镇压。只有共产主义才能提供真正完全的民主,而民主愈完全,它也就愈迅速地成为不需要的东西,愈迅速地自行消亡。
列宁:《国家与革命》,
《列宁全集》(第1版)第25卷第449页。
这个力量依靠什么呢?依靠人民群众。这就是新政权同过去一切旧政权的旧机关的基本区别。后者是少数人统治人民、统治工农群众的政权机关。前者则是人民即工人和农民统治少数人,统治一小撮警察暴徒,统治一小撮享有特权的贵族和官僚的政权机关。这就是统治人民的专政同革命人民的专政的区别。
新政权是绝大多数人的专政,它完全是靠广大群众的信任,完全是靠不加限制地、最广泛地、最有力地吸引全体群众参加政权来维持的。
列宁:《关于专政问题的历史》,
《列宁全集》第39卷第378页。
无产阶级专政就是对资产阶级即对少数居民实行镇压,同时,它又充分发扬民主,也就是使全体居民群众真正平等地、真正普遍地参与一切国家事务,参加对消灭资本主义的一切复杂问题的处理。
列宁:《答皮·基也夫斯基(尤·皮达可夫)》,
《列宁全集》(第1版)第23卷第14页。
在我国,无产阶级专政又叫作人民民主专政。
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里说: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是干什么的呢?
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例如逮捕某些反革命分子并且将他们判罪,在一个时期内不给地主阶级分子和官僚资产阶级分子以选举权,不给他们发表言论的自由权利,都是属于专政的范围。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广大人民的利益,对于那些盗窃犯,诈骗犯、杀人放火犯、流氓集团和各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坏分子,也必须实行专政。专政还有第二个作用,就是防御国家外部敌人的颠覆活动和可能的侵略。在这种情况出现的时候,专政就担负着对外解决敌我之间的矛盾的任务。专政的目的是为了保卫全体人民进行和平劳动,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谁来行使专政呢?当然是工人阶级在它领导下的人民。专政的制度不适用于人民内部。人民自己不能向自己专政,不能由一部分人民去压迫另一部分人民。人民中间的犯法分子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这和压迫人民的敌人的专政是有原则有区别的。在人民内部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我们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宗教信仰等等自由。我们的宪法又规定,国家机关实行民主集中制,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为人民服务。
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我们的专政,叫作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表明,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度,而由工人阶级团结全体有公民权的人民,首先是农民,向着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分子实行专政。所谓有公民权,在政治方面,就是说有自由和民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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