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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作用:促进社会进步与阻碍社会进步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满足社会需要和反映时代特征的法,具有一定的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但由于统治阶级意志的偏私和局限性,又使法具有某些阻碍社会进步的因素。应当说,法的进步作用、阻碍方面和法的阻碍作用、进步方面,在任何阶级社会形态都存在。精神的一切进步到现在为止都是损害群众的进步,使群众陷入每况愈下的非人境遇。

法律的作用:促进社会进步与阻碍社会进步

1.法的进步作用、阻碍方面和法的阻碍作用、进步方面

一部具有进步作用的法,亦存在阻碍社会进步的方面;而一部具有阻碍进步作用的法,亦存在进步的方面。这一如何判断法的促进进步或阻碍进步的唯物史观和认识辩证法,是经典作家提供的。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满足社会需要和反映时代特征的法,具有一定的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但由于统治阶级意志的偏私和局限性,又使法具有某些阻碍社会进步的因素。反之亦然。

应当说,法的进步作用、阻碍方面和法的阻碍作用、进步方面,在任何阶级社会形态都存在。从总体上说,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法,有一定进步性,但在对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行统治和损害他们的利益上,存在阻碍因素;社会主义法是完全新型的法,具有巨大历史进步性,但由于法对经济基础、生产力的某些环节、过程存在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的情形,致使法在客观上存在某些阻碍因素。

正是旧的复杂的社会机构中的这种迅速而剧烈的阶级对抗的发展,使革命成为社会进步和政治进步的强大发动机;正是新的党派的这种不断的产生和迅速的成长,它们一个接替一个掌握政权,使一个民族在这种剧烈的震动时期五年就走完在普通环境下一百年还走不完的途程。

恩格斯:《德国的革命和反革命》,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38页。

法国革命爆发以后,在德国和德国农民头上也出现了美好时代的曙光革命军一占领莱茵左岸,那里的徭役劳动、代役租、对老爷的各种贡赋等一大堆陈腐废物,连同老爷本身,就像被魔杖点了一下似地立即消失了。莱茵河左岸的农民从此成了自己土地的主人,而且他们还得到了一部在革命时期起草的、被拿破仑篡改了的Code civil。这部法典很适合他们的新情况,他们不但看得懂,而且还可以很方便地带在口袋里。

恩格斯:《马尔克》,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67页。

自由主义的关于进步的学说,也包括着社会方面的进步,而那些只是倾向于虚饰的奇谈怪论的所谓的社会主义者们,把事情说成这样:似乎他们包办了社会的进步。应该承认,马克思与通常社会主义者比较起来的功绩是:他指出,甚至在现代条件的极端片面发展伴随着直接的恐惧的后果的地方也存在着进步。这一点在描写由整个工厂制度而来的贫富等对比时到处都可以看到。

恩格斯:《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书评——为“观察家报”作》,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55页。

十八世纪的进步表现为:法律本身现在成了掠夺人民土地的工具,虽然大租地农场主同时也使用自己独立的私人小办法。这种掠夺的议会形式就是“公有地圈围法”,换句话说,是地主借以把人民的土地当作私有财产赠送给自己的法令,是剥夺人民的法令。弗·摩·伊登爵士企图把公有地说成是代替封建主的大土地所有者的私有地,但是他自己把这种狡黠的辩护词否定了,因为他要求“为公有地的圈围制定一般性的议会法令”,即承认要把公有地变成私有地必须由议会采取非常措施,另一方面,他又要求立法对被剥夺的贫苦者给予“赔偿”。当任意租户,即按一年期限租佃土地的小租地农民,一群奴隶般地完全听大地主摆布的人,代替独立的自耕农时,对国有土地的掠夺,特别是对公有地的不断的盗窃,促使在十八世纪叫做资本租地农场或商人租地农场的大租地农场增长,并且促使农村居民变成无产阶级,把他们“游离”出来投向工业。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92~793页。

政府向基尔会议提出的宪法草案是至今用德文起草的所有宪法草案中最民主的草案。什列斯维希·霍尔施坦在政治上一直是尾随德意志的,但由于革命战争的结果,它立刻建立了比德意志其余各邦都进步的制度。

恩格斯:《丹麦和普鲁士的休战》,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5卷第467页。

政府也企图挑起对现存法定秩序的不满,例如,对旧普鲁士婚姻法的不满。法律的每一项改革和修订,每一个进步都是建立在这类不满上面的。因为合法的发展不可能没有法律的发展,因为法律的发展不可能没有对法律的批评,因为对法律的任何批评都会在公民的脑子里,因而也在他的内心,引起与现存法律的不协调,又因为这种不协调给人的感觉是不满。

马克思:《评部颁指令的指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上册第427~428页。

法律只能是现实在观念上的有意识的反映,只能是实际生命力在理论上的自我独立的表现。在莱茵省,城市和农村实际上并没有分开。因此,除非法律宣布它自己无效,否则,它便不能颁布这种分开的法令。

马克思:《区乡制度改革和〈科隆日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上册第314页。

奇怪的倒是,虽然孕育着大雷雨的乌云日益密集在资产阶级头上,但他们却泰然处之,无动于衷;虽然他们每天都在报上看到这些事情,但他们别说没有对现存的社会制度感到愤怒,甚至也没有对这种社会制度所引起的后果感到恐惧,没有对每一件个别的犯罪行为所预示的总爆发感到恐惧。可是这却正好说明了资产阶级之所以为资产阶级;由于资产阶级的观点,他们甚至连事实都看不清,更不用说这些事实所产生的结果了。简直无法相信,阶级偏见和先入之见竟使得整个阶级这样极端盲目,我还想说,简直盲目到疯狂的程度了。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19页。

精神的一切进步到现在为止都是损害群众的进步,使群众陷入每况愈下的非人境遇。因此,他们宣称“进步”(见傅立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抽象词句;他们猜到了(见欧文及其他人)文明世界的根本缺陷的存在;因此,他们对现代社会的现实基础进行了无情的批判。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06~107页。

资产者是现存的社会制度以及和这个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各种偏见的奴隶;他胆怯地避开和千方百计地排斥真正标志着进步的一切;无产者却眼睛雪亮地正视这一切,高高兴兴地而且很有成效地研究它们。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28页。

这一切历史哲学理论就象肥皂泡一样,一出现就化为乌有,至多不过是当时社会思想和社会关系的征象,丝毫没有促进人们对社会关系,即使是个别的但是现实的(而不是那些“适合人的本性的”)社会关系的理解。马克思在这方面大大前进了一步:他抛弃了所有这些关于一般社会和一般进步的议论,而对一种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一种进步(资本主义进步)作了科学的分析。

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

《列宁全集》第1卷第114页。

他读了《资本论》,竟看不出这是用唯物主义方法科学地分析一个(而且是最复杂的一个)社会形态的范例,是大家公认的无与伦比的范例。于是他坐下来拼命思索这个深奥的问题;“马克思在哪一部著作中叙述了自己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呢?”凡熟悉马克思的人,都会反问他:马克思在哪一部著作中没有叙述过自己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呢?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大概只有等到某个卡列耶夫的某本玄奥的历史著作在“经济唯物主义”这个条目内,用相应的号码标明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著作的时候,才会知道这些著作吧。

而最可笑的是,米海洛夫斯基先生责备马克思,说他没有“重新审查(原文如此!)一切关于历史过程的著名理论”。这简直可笑极了。试问这些理论十分之九都是些什么东西呢?都是一些关于什么是社会、什么是进步等等纯粹先验的、独断的、抽象的议论(我有意举出这些合乎米海洛夫斯基先生心意的例子)。要知道,这样的理论,就其存在来说,已是无用的,就其基本方法,就其彻头彻尾的暗淡无光的形而上学性来说,也是无用的。要知道,从什么是社会,什么是进步等问题开始,就等于从末尾开始。既然你连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没有研究过,甚至还未能确定这个概念,甚至还未能对任何一种社会关系进行认真的、实际的研究,进行客观的分析,那你怎么能得出关于一般社会和一般进步的概念呢?过去任何一门科学都从形而上学开始,其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还不善于着手研究事实时,总是先验地臆造一些永远没有结果的一般理论。

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党人?》,

《列宁全集》第1卷第112~113页。

难道破坏中世纪村社、行会和劳动组合等等的联系的资本主义没有用别的联系代替这些联系吗?难道商品经济不已经是生产者之间的联系,不已经是市场所建立的联系吗?这种联系具有对抗性,充满波动和矛盾,但我们决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列宁:《评经济浪漫主义》,

《列宁全集》第2卷第182页。

资本主义的“不稳固”正是巨大的进步因素,它加速社会的发展,把越来越多的居民群众卷入社会生活的漩涡,迫使他们考虑社会生活制度,迫使他们自己“缔造自己的幸福”。

列宁:《评经济浪漫主义》,

《列宁全集》第2卷第183页。

在现代社会中,在以个人交换为基础的工业中,生产的无政府状态是灾难丛生的根源,同时又是进步的原因。

列宁:《评经济浪漫主义》,

《列宁全集》第2卷第184页。

恩格斯在《马尔克》里提到,“一部在革命时期起草的、被拿破仑篡改了的Code civil”,Code civil是拿破仑第一的民法典,这个法典也常在法国人占领的德国西部和西南部地区实行;在莱茵省归并普鲁士以后,这个法典在该省继续有效。

马克思在《区乡制度改革和〈科隆日报〉》里提到,“法律只能是现实在观念上的有意识的反映,只能是实际生命力在理论上的自我独立的表现”,是在以维护城市和农村权利平等为内容的区乡制度改革运动,是莱茵省的一场重要政治斗争的背景下提出的。当时,普鲁士政府企图利用地方行政机构改革的机会,废除原来的城市的区和农村的乡在法律上权利平等的制度,而实行普鲁士的等级原则,扩大封建贵族的特权。在《区乡制度改革和〈科隆日报〉》《〈科隆日报〉的一个通讯员和〈莱茵报〉》中,马克思维护了城市和农村权利平等的进步原则,用民主主义观点阐述了法国大革命的口号——“人人平等,市民和农民平等”。同时他提出法律的合理性在于同现实的一致性,这就使他的法律观点具有了更实际的因素。

2.法与社会竞争

有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生产就有竞争,商品生产者之间争夺经济利益的斗争就是竞争。离开私有制,商品生产者之间便不存在竞争问题。当然,小商品经济与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竞争,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小商品生产者以个体劳动为主,他们为了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商品而进行竞争。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是榨取剩余价值的资本家,他们竞争的目的是为了争夺市场、原料和投资场所,归根结底是为了争夺利润。在资本主义竞争中,“大鱼吃小鱼”是普遍原则,你死我活是必然结果。这是把自然界的“丛林原则”加倍疯狂地搬到人类社会中来的生存竞争。

西方经济学认为,自由竞争是自由放任市场经济的基石。市场经济具有鼓励和助长人们破坏公平竞争的特质,如果没有对竞争对手采取进攻性和敌对性手段的能力,那么市场势力就很难获得。

自由竞争使社会劳动和生产资料不能得到合理的安排和充分的利用,造成社会生产力的严重浪费和破坏;使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更趋尖锐,导致经济危机周期性的爆发;为了争夺有利的产销条件而进行的竞争,必然造成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造成个别企业生产的组织性同整个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的尖锐对立;使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部门之间自发地进行分配,整个社会生产在剧烈的竞争中盲目发展。

自由竞争必然要求生产集中,而生产集中的前提是资本集中。资本集中的主要途径和方式是:资本积累使企业规模扩大,即个别资本通过剩余价值资本化而扩大自身规模;规模较小的资本合并为大资本;通过合伙和联合实现资本集中,通过股票联合经营、股份公司,使个别资本转化为集中的、联合的社会化资本。生产集中、资本集中,必然走上垄断。从自由竞争中生长起来的垄断并不消灭竞争,而是凌驾于竞争之上,与之并存,因而产生出特别剧烈的经济矛盾和社会矛盾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垄断组织内部的竞争,垄断组织与非垄断组织之间的竞争,都更加带有破坏性。列宁指出:“从自由竞争中成长起来的垄断并不消除竞争,而是凌驾于竞争之上,与之并存,因而产生许多特别尖锐、特别剧烈的矛盾、摩擦和冲突。”

在这样的矛盾、摩擦和冲突面前,传统民法的作用越来越狭小,显得无能为力,社会要求一种超越民法的新法律,对不正当竞争方法和交易方法、对不正当限制交易和私人垄断进行限制。这便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经济法

这是具有两面性的法律。一方面,能够使资本家不断地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立法阻碍社会进步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由于产生竞争的经济基础即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并没有消除,两极分化日趋严重,社会长久处于动荡和危机之中。这也为社会主义革命准备了社会条件。

谷物法一旦被废除,自由竞争,现代社会经济制度就会发展到极端;谷物法废除后,在现存关系的范围内,进一步发展的任何可能性都将消失,而唯一可能的进步就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56页。

其实,社会、联合这样的字眼是可以用于一切社会的名称,既可以用于封建社会,也可以用于资产阶级社会——建筑在竞争上的联合。认为用联合这个词就可以驳倒竞争的作家怎么能站得住脚呢?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76页。

竞争最充分地反映了流行在现代市民社会中的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这个战争,这个为了活命、为了生存、为了一切而进行的战争,因而必要时也是你死我活的战争,不仅在社会各个阶级之间进行,而且也在这些阶级的各个成员之间进行;一个人挡着另一个人的路,因而每一个人都力图挤掉其余的人并占有他们的位置。工人彼此竞争,资产者也彼此竞争。机器织工和手工织工竞争;失业的或工资低的手工织工和其他有工作的或工资高的织工竞争并力图把他们挤掉。工人彼此间的这种竞争对于工人来说是现代各种关系中最坏的一面;这是资产阶级对付无产阶级的最有力的武器。因此,工人竭力利用工会来消灭这种竞争,而资产阶级则疯狂地向这些工会进攻,工会每受到一次打击他们都拍手称快。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59~360页。

在这个国家里,社会战争正在炽烈地进行着。每个人都只顾自己,并为了自己而反对其他一切人。他是否要伤害其余所有被他看作死敌的人,那纯粹是由自私自利的打算来决定,就是说,看怎样才对他更有利。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和自己的同伴和睦相处,一切分歧都要用威吓、武力或法庭来解决。一句话,每一个人都把别人看作必须设法除掉的敌人,或者最多也不过把别人看作一种可以供自己利用的工具。而且这个战争,正如犯罪统计表所表明的,是一年比一年激烈、残酷和不可和解了。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19页。

资本家由于上述大企业的规模而被迫从业务管理中“引退”,但是另一个职能仍然留给了他们。这个职能就是拿他们的股票到交易所去投机。因为没有更好的事情可做,我们那些“引退了的”或者实际上被接替了的资本家们,便到这个玛门庙里赌个痛快。他们到那里是存心去捞钱的,可是却假装说钱是挣来的。

恩格斯:《必要的和多余的社会阶级》,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317页。

虽然我们也知道,每一个人的这种孤僻、这种目光短浅的利己主义是我们现代社会的基本的和普通的原则,可是,这些特点在任何一个地方也不像在这里,在这个大城市(指伦敦)的纷扰里表现得这样露骨,这样无耻,这样被人们有意识地运用着。人类分散成各个分子,每一个分子都有自己的特殊生活原则,都有自己的特殊目的,这种一盘散沙的世界在这里是发展到顶点了。这样就自然会得出一个结论来:社会战争,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已经在这里公开宣告开始。正如好心肠的施蒂纳所说的,每一个人都把别人仅仅看做可以利用的东西;每一个人都在剥削别人,结果强者把弱者踏在脚下,一小撮强者即资本家握有一切,而大批弱者即穷人却只能勉强活命。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04页。

其实,社会、联合这样的字眼是可以用于一切社会的名称,既可以用于封建社会,也可以用于资产阶级社会——建筑在竞争上的联合。认为用联合这个词就可以驳倒竞争的作家怎么能站得住脚呢?蒲鲁东先生本人又怎能设想,仅仅把竞争理解为联合就可以维护竞争而反对社会主义呢?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176页。

垄断是好东西,因为它是一个经济范畴,因而是从上帝那里流出来的东西。竞争是好东西,因为它也是一个经济范畴。但是不好的是垄断的现实和竞争的现实。更不好的是垄断和竞争在相互吞并。该怎么办呢?因为上帝的这两个永恒思想是互相矛盾的,所以蒲鲁东先生就以为上帝的心怀里同样有两个思想的综合,在这种综合中,垄断的祸害被竞争所抵销,而竞争的祸害则由垄断所抵销。两个观念互相斗争所引起的结果,是仅仅使它们的好的方面表露出来。应该从上帝那里夺取这个秘密的思想,然后加以运用,于是就万事大吉了。应该发现这个深藏在人类的无人身的理性里面的综合公式。而蒲鲁东先生就毫不犹豫地以发现者的身分出现了。

但是,请稍稍看一下现实生活吧。在现代经济生活中,不仅可以看到竞争和垄断,而且可以看到它们的综合,这个综合并不是公式,而是运动。垄断产生竞争,竞争产生垄断。但是,这个方程式远不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想象的那样能消除现代状况的困难,反而会造成更困难和更混乱的状况。因此,如果改变现代经济关系赖以存在的基础,消灭现代的生产方式,那就不仅会消灭竞争、垄断以及它们的对抗,而且还会消灭它们的统一、它们的综合,亦即消灭使竞争和垄断达到真正平衡的运动。

马克思:《马克思致巴·瓦·安年柯夫(1846年12月28日)》,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7卷第483页。

恩格斯在《必要的和多余的社会阶级》里的“玛门”,指的是财神。

列宁在《评经济浪漫主义》里所说“作者极其尖锐地批评了对竞争的感伤主义的谴责,直接指出了竞争的进步方面,指出了它是推动‘技术进步和社会进步’的动力”一段话,是列宁的一个注释。其“作者”,指的是马克思。

3.法与社会贫困化

社会贫困化的根本原因,是法律所确定的剥削制度。

我们知道,利润是剩余价值的一种转化形式,是资本家在销售商品后所获得的超过其预付资本的余额。这个余额来源于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是可变资本的产物。当剩余价值不被看作是可变资本的产物而被看作是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时,它就转化为利润。剥削的秘密是马克思揭示出来的。资产阶级的理论家是怎样把剥削掩盖起来的呢?他们认为:资本家不仅预付了购买劳动力的资本,还预付了购买生产资料的资本;而且,全部预付资本都被用来生产商品,全部预付资本应当得到报酬;剩余价值不仅对成本价格表现为增加额,全部预付资本也表现为增加额,从而使剩余价值表现为来源于资本自身,来源于全部预付资本。

在这样的“理论”面前,什么“欢迎剥削”“不剥削工人就没有饭吃”,便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

马克思指出,利润之所以产生出来,就是因为有一个价值额被当作资本来使用。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资本的一切部分都表现为利润的源泉。这就把资本各个部分的不同作用、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掩盖起来了。很显然,有钱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正是法律确定的剥削制度的必然结果。

社会主义消灭了私有制,不存在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这就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而且人民生活越来越好。马克思和恩格斯为之奋斗的美好预言变成了现实。这是原苏东国家和新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事实反复证明了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孰好孰坏,每一个工人、农民,每一个流血流汗为社会主义大厦添砖加瓦的人,比一比、算一算,都会得出结论。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这种进步,同它的所有其他历史进步一样,首先也是以直接生产者的赤贫为代价而取得的。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下册第697页。

如果说机器也给工人带来了某种好处,那就只是它向工人证明了社会必须改造,使机器不再为害于工人,而是造福于工人。这些聪明的资产者老爷们可以去问问曼彻斯特或其他任何地方的清道夫(现在,这当然已经晚了,因为在这方面也发明了而且使用了机器),去问问那些在街上卖盐、卖火柴、卖橘子、卖鞋带等等或者竟不得不讨饭的人,问问他们过去是干什么的,他们之中有许多人会回答道:工厂工人,被机器剥夺了工作的工人。在目前的社会条件下,机器的改进对工人只能产生不利的并且经常是很严重的后果;每一部新机器都会带来失业、匮乏和贫穷,而在英国这样本来就几乎总有“过剩人口”的国家里,在大多数情形下失掉工作就是一个工人可能遭遇到的最倒霉的事情。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25页。

当人们谈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时候,一切都讲得很冠冕堂皇,资产阶级听起来也很入耳。但是对没有任何财产的人来说,私有财产的神圣性也就自然不存在了。金钱是人间的上帝。资产者从无产者那里把钱抢走,从而真的把他们变成了无神论者。如果无产者成了无神论者,不再尊重这个人间上帝的神圣和威力,那又有什么奇怪的呢!当无产者穷到完全不能满足最迫切的生活需要,穷到要饭和饿肚子的时候,蔑视一切社会秩序的倾向也就愈来愈增长了。这一点资产阶级自己大半也是知道的。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00页。

如果社会剥夺了成千人的必需的生活条件,把他们置于不能生存的境地,如果社会利用法律的铁腕强制他们处在这种条件之下,直到不可避免的结局——死亡来临为止,如果社会知道,而且知道得很清楚,这成千的人一定会成为这些条件的牺牲品,而它仍然不消除这些条件,那末,这也是一种谋杀,和个人所进行的谋杀是一样的。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80页。(www.xing528.com)

在这里,也和在其他地方一样,当我说到社会这样一个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的负有责任的整体的时候,我所指的当然是社会中拥有政权的那一部分,即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目前在政治方面和社会方面都握有统治权,因而应该对它不允许参加政权的那些人的状况负责。

在英国,正像在其他文明国家一样,这个统治阶级就是资产阶级。但是社会(特指资产阶级)至少有责任保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命,有责任注意,譬如说,不要饿死一个人,这一点是无须乎我来给我的德国读者证明的。如果我是写给英国资产阶级看的话,那当然又当别论了。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79页。

大部分的有产者都因新济贫法而欣喜若狂。从新堡到杜弗,这个法律引起了工人们一致的愤怒的呼声。在这个法律中,资产阶级清楚地表明了他们是怎样理解对无产阶级的义务的,这一点连最愚蠢的人也看得很清楚了。过去从来没有人这样露骨、这样恬不知耻地宣布过:没有财产的人活在世上只是为了供有产者剥削,并在有产者不需要他们的时候便去饿死。正因为如此,新济贫法大大地促进了工人运动的发展,特别是促进了宪章运动的扩展;而且因为这个法律在农村中应用得最广,所以它又将便利无产阶级运动在农村地区的发展。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81页。

我希望在谈过新济贫法及其后果以后,谁也不会认为我对英国资产阶级的批评过于苛刻。在国家的这个措施中,英国资产阶级是in corpore〔作为一个整体〕,作为当权者出现的,在这里他们清楚地表明了他们的真正愿望,表明了他们那种使无产者处处遭殃但又把这归之于个别人的罪过的恶劣行为的真正含义。这个措施不是出自资产阶级某一集团之手,而是得到了整个阶级的赞许的,1844年议会的辩论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新济贫法是自由党颁布的;以首相皮尔为首的保守党为这一法案辩护,只是在1844年通过的Poor-Law-Amendment-Bill〔济贫法修正案〕中对它做了几处无关紧要的修改。自由党的多数颁布了这一法律,保守党的多数批准了它,而高贵的贵族们则两次对它表示“同意”。这样就宣布了无产阶级是不受国家和社会保护的;这样就公开地宣布了无产者不是人,不值得把他当人看待。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82页。

如果一个人伤害了另一个人的身体,而且这种伤害引起了被害人的死亡,我们就把这叫做杀人;如果杀人者事先知道这种伤害会送人的命,那末我们就把他的行动叫做谋杀。但是,如果社会把成百的无产者置于这样一种境地,即注定他们不可避免地遭到过早的非自然的死亡,遭到如同被刀剑或枪弹所杀死一样的横死,如果社会剥夺了成千人的必需的生活条件,把他们置于不能生存的境地,如果社会利用法律的铁腕强制他们处在这种条件之下,直到不可避免的结局——死亡来临为止,如果社会知道,而且知道得很清楚,这成千的人一定会成为这些条件的牺牲品,而它仍然不消除这些条件,那末,这也是一种谋杀,和个人所进行的谋杀是一样的,只不过是一种隐蔽的阴险的谋杀,没有人能够防御它,它看起来不像是谋杀,因为谁也看不到谋杀者,因为谋杀者是所有的人,同时又谁也不是,因为看起来被杀的人似乎是自然地死去的,因为这与其说是犯罪,不如说是渎职。但这仍然是谋杀。我现在就来证明:英国社会每日每时都在犯这种英国工人报刊有充分理由称之为社会谋杀的罪行;英国社会把工人置于这样一种境地:他们既不能保持健康,也不能活得长久;它就这样不停地一点一点地毁坏着工人的身体,过早地把他们送进坟墓。我还要证明:社会知道这种状况对工人的健康和生命是怎样有害,可是一点也不设法来改善。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79~380页。

人们用来调节人对人的关系的简单原则,由于现存的社会条件,由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本来就已经非常紊乱,而当这些原则和不可理解的宗教教条掺杂在一起,并以一种专横而毫无理由的训令的宗教形式出现时,就不能不使那些没有受过教育的工人感到非常莫名其妙。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99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79页,即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里论述的下面一段话:“社会(特指资产阶级)至少有责任保护每一个社会成员的生命,有责任注意,譬如说,不要饿死一个人,这一点是无须乎我来给我的德国读者证明的。如果我是写给英国资产阶级看的话,那当然又当别论了”,是恩格斯的原注。

4.法与社会危机

社会危机,又称“社会恐慌”,是社会问题积累到爆发混乱边缘的社会状态。社会危机的主要表现是:社会矛盾尖锐,整个社会严重失调;社会成员普遍不能正常生活;只有依靠非常力量和措施才能解决。

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危机形成的根本原因,是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社会两极分化。国家是凌驾于社会之上并日益与社会脱离的力量,因此,国家与人民的不可调和的矛盾,必然造成社会危机。危机——缓和——再危机——再缓和——社会主义革命,这是资本主义社会的逻辑。

在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社会危机的基础,造成社会危机的根本原因消失了。这种社会存在社会矛盾,但不是对抗性矛盾。由于政策失误、自然灾害,以及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和颠覆活动等,有时可能出现社会形势的某些动荡,但处理得当,尖锐的矛盾可以化解。

社会危机涉及的范围很广。这里摘引的是经典作家关于经济危机的部分论述。

到处都因为不得不采用机器,结果大资本家掌握了企业,同时也掌握了工人。财富不可遏制地日益集中,社会划分为大资本家和一无所有的工人的情形日益明显。国家的整个工业的发展正在大踏步地走向不可避免的危机。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495页。

要使劳动资料和生活资料作为按一定的利润率剥削工人的手段起作用,劳动资料和生活资料就周期地生产得太多了。要使商品中包含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能够在资本主义生产所决定的分配条件和消费关系下实现并再转化为新的资本,就是说,要使这个过程能够进行下去,不至于不断地发生爆炸,商品就生产得太多了。

危机不是财富生产得太多了。而是资本主义的、对抗性的形式上的财富,周期地生产得太多了。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87页。

在危机期间,发作了一种在过去一切时代看来好象是荒唐现象的社会瘟疫,即生产过剩的瘟疫。社会转瞬间回复到突如其来的野蛮状态,仿佛是一次大饥荒、一场毁灭性的大战争,完全吞噬了社会的全部生活资料;仿佛是工商业全被毁灭了,——这是什么缘故呢?就因为社会文明过度,生活资料太多,工商业规模太大。社会所拥有的生产力已经不能再促进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的发展;相反,生产力已经增长到这种关系所不能容纳的地步,资产阶级的关系已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当生产力一开始突破这种障碍的时候,就使整个资产阶级社会陷入混乱状态,就使资产阶级的所有制的存在受到威胁。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472页。

危机是什么?是生产过剩,生产的商品不能实现,找不到需求。

列宁:《评经济浪漫主义》,

《列宁全集》第2卷第139页。

我们完全了解为什么我们俄国的浪漫主义者竭尽全力来抹杀上述两种危机理论的区别。这是因为对待资本主义的两种根本不同的态度与上述两种理论有着最直接最密切的联系。事实上,如果我们用产品实现的不可能性、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来解释危机,那我们就会否认现实,否认资本主义所走的那条道路是适当的,认为它是一条“错误的”道路而要去寻找“另外的道路”。如果从这个矛盾中引出危机,我们就一定会认为,这个矛盾愈向前发展,摆脱矛盾也就愈困难。

列宁:《评经济浪漫主义》,

《列宁全集》第2卷第141页。

国民经济并不是一个绝对稳定的运行系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发展具有周期性或周期性波动,因而法应当从这一规律出发,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调整周期性经济关系的法,可概括为“反周期法”。

在我国,其重点分别是“反过热”“反衰退”和“反滞胀”。这里,作为“反周期法”的经济法机制,是反周期机制。

经济过热的主要表现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建规模过大;消费需求高速膨胀;产业结构和生产结构明显不合理;物价上涨幅度过高;明显通货膨胀;国际收支状况不良。经济过热集中表现为国民经济增长速度过快或国内生产总值GDP过高。

“反过热法”是限制增长速度立法,这是为防止和控制经济过热而采取限制措施的立法,主要包括限产法、限销法、限税法、限利法和限贷法、限制进口法等一整套法律规范的体系。

经济过热期之后是经济萧条期。经济萧条的主要表现是:农产品生产趋紧,不能充足供应市场;工业产成品库存积压严重,企业资金短缺,生产速度跌落;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停工待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增多。整个国民经济萧条,形式上表现为市场萧条,实质上是国民经济失衡。

针对国民经济低速增长或零增长,应采取改善经济结构的立法措施。其立法主要包括产品结构改善法、企业结构改善法、农业结构改善法、产业结构改善法。为适应改善经济结构的需要,应制定与之配套的法规,如倾斜政策立法、一定的资金流向立法以及有利于扶植企业生产经营的法律。这一时期立法的主要任务,是调整经济结构,缓解国民经济失衡的矛盾,使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经济萧条期之后是经济危机期。经济危机期的主要特征是国民经济运行混乱,出现严重困难。其主要表现是:工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国民经济各部门比例严重失调;失业率在高位上增长;市场紧张,人民生活水平明显下降。

在经济危机期,应采取危机对策立法,包括金融紧缩法、物价抑制法、企业组织化法、经济管制法、商品专营和配给法、劳动组合法和失业救济法、居民生活紧急措施法等。经济危机对策法的目的,在于阻止国民经济的进一步恶化和生产大滑坡,减轻困难严重程度,推动经济恢复。

采取经济危机对策立法可以克服、缓解经济困难,把运行期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使国民经济尽快走上恢复、发展的道路。经济恢复期的主要特点是生产走出“低谷”,国民经济趋向好转。

在这一时期,应采用经济助成立法。这是扶助国民经济全面恢复和发展的立法。主要包括产业助成法、企业生产经营扶植法、合理化法。经济助成立法的主要目标是:恢复企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再就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数量,降低成本;重要经济比例关系在新的基础上实现平衡发展;积累和消费比例恢复正常,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市场状况明显改善,物价趋于稳定;货物流通恢复正常,币值稳定;财政收支实现新的平衡;出口扩大,国际收支状况明显改善;经济管理体制得到调整。

反周期法是“逆风规则”。这里有一个问题,是否“顺风规则”符合经济规律而“逆风规则”不符合经济规律呢?经济规律是客观的,法是主观的,但经济规律本身与如何利用经济规律并不是一个问题。法属于利用经济规律范畴,“逆风规则”是正确利用经济规律,而“顺风规则”是不正确地利用经济规律。

5.法与社会制度变革

只有改变现行制度性质的制度变化,才能称为社会制度变革。社会制度变革的进步性,取决于它同现行制度体系性质的关系。

社会制度变革,包括具体制度变革和整个制度变革。对某些具体制度的修补、改良等的制度设计,不属于“社会制度变革”范畴。制度变迁同制度变革不是一回事。“制度变迁”是制度的变化和转移。至于这种社会制度的变化和转移的性质,西方“制度变迁”论者没有准备答案。

恩格斯谈到的谷物法,是明显维护封建贵族利益的法,废除谷物法,有利于资产阶级的自由贸易,有一定进步作用,但这种进步作用,随后便在“自由竞争,现代社会经济制度就会发展到极端”中消失了。保护关税,有利于发展本国经济,取消关税,打击本国工业生产,而实行低关税(自由贸易)和高关税(保护关税)并存的第三种制度,又会给国内经济造成混乱。

只有社会制度根本变革的法,才具有历史进步性。

资产者向自己的工人说,如果废除谷物法,他将给他们各种好处,而土地所有者和大部分农场主则向工人们说,如果保存这些法律,他将使他们得到人间天堂。但是在这两种情况下,有产者都无法争取工人来支持他们一心想实现的幻想。无论工厂工人或农业工人对谷物法的废除或保存都是漠不关心的,然而这个问题对于他们都很重要。谷物法一旦被废除,自由竞争,现代社会经济制度就会发展到极端;谷物法废除后,在现存关系的范围内,进一步发展的任何可能性都将消失,而唯一可能的进步就是社会制度的根本变革。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56页。

社会主义和宪章主义的合流,法国共产主义在英国条件下的重现,——这必然是最近的将来就要发生的,而且已经部分地发生了。只有在实现了这一点以后,工人阶级才会真正成为英国的统治者;那时,政治和社会的发展也将向前推进,这种发展将有利于这个新生的政党,促使宪章主义的继续发展。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527页。

法国人和英国人的批判并不是什么在人类之外的、抽象的、彼岸的人格,它是那些作为社会积极成员的个人所进行的真正的人类活动,这些个人也是人,同样有痛苦,有感情,有思想,有行动。因此,他们的批判同时也贯串着实践,他们的共产主义是这样一种社会主义,在这里面他们提出了显明的实际措施,这里面不仅体现着他们的思维,并且更主要的是体现着他们的实践活动。因此,他们的批判是对现存社会的生动的现实的批判,是对“颓废”原因的认识。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95页。

世外的批判不是现实的即生活在现代社会之中并同这个社会共甘苦的人类主体所特有的活动。现实的个人只是偶性,只是批判的批判借以表现自己为永恒实体的人间的容器。主体不是人类中的个人所实现的批判,而是批判的非人类的个人。并非批判是人的表现,而是人是批判的异化,因此批判家完全生活在社会之外。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04页。

“批判家能否生活在他所批判的社会里呢?”应当反问一下:难道他不是必须生活在这个社会里吗?难道他自己不是必须成为这个社会的生活的表现吗?为什么批判家要出卖自己的精神产物呢?难道他出卖它们就能使现存社会的最糟的法律变成自己专用的法律吗?

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204~205页。

德国,或者说得更确切些,德意志关税同盟目前实行着juste-milieu〔中庸之道的〕关税制度。对真正的保护关税来说,我们的关税太低,对自由贸易来说,我们的关税又太高。因此有三种可能:或者是实行完全的自由贸易,或者是以高额的关税来保护自己的工业,或者是维持目前的制度不变。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619页。

如果我们宣布贸易自由并取消我们的关税,那末我们的全部工业,除去少数几个部门,都会垮台。那时,棉纺业、机织业、棉纺织业和毛纺织业中的大多数部门、丝纺织业中的主要部门以及几乎整个采铁业和制铁业都谈不上了。所有这些工业部门的工人都会突然失业,他们将像潮水般地涌入农村和余下的幸免于难的工业部门。贫穷的现象开始到处迅速地扩大,财产向少数人手里的集中将因这种危机而加速,根据西里西亚事件就可以判断,社会革命就是这种危机的必然结果。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619页。

现在假定我们实行保护关税。这种关税制度近来已成了我国大多数工业家的宠儿。

李斯特先生主张实行逐渐提高的保护关税,这种关税最后要提高到足以保证厂主们把持国内市场的水平;在一定时期内关税应该保持在这个高的水平上,然后才开始逐渐降低,经过若干年后就最后取消保护关税制度。我们假定这个计划实行起来了,逐渐提高的保护关税制度也明令公布了。工业发达起来,游资投入了工业企业,对工人的需求增长起来,工资也跟着提高,济贫所空闲起来,从表面现象看,全盛时期来到了。这种情况将会继续下去,一直到我们的工业发达得足以满足国内市场为止。工业要进一步扩展是不可能了,因为它既然没有关税的保护就不能保住国内的市场,那末在中立的市场上它就更经不起外国的竞争了。李斯特先生认为到那时我国的工业已经非常巩固,因而就不大需要关税的保护,并且可以开始降低关税。我们暂且假定事情果然是这样。关税不断在降低。它不在第一次降低税率时,就得在第二次或第三次降低时,不可避免地要降到使外国工业,直截了当地说,就是使英国工业能够在德国市场上和我们自己的工业竞争。这正是李斯特先生所希望的。但是这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呢?从这时起,德国的工业就得和英国的工业一起经受一切波动和一切危机的考验。一当英国商品塞满海外市场,英国人就会像他们现在那样干起来,正如李斯特先生动人地描绘的那样,他们会把自己的全部储存都抛到他们所能达到的最近一个市场——德国市场上来,这样他们就重新把关税同盟变成自己的“旧货店”。接着英国工业很快又恢复元气,因为全世界都是它的市场,因为全世界没有它就不成,然而没有德国的工业就连德国自己的国内市场也可以过得去,而且德国工业就是在自己国内也得担心英国的竞争,深受在危机时期供应它的顾客的英国商品过多之害。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工业就必然会尝尽英国内市场也可以过得去,而且德国工业就是在自己国内也得担心英国的竞争,深受在危机时期供应它的顾客的英国商品过多之害。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工业就必然会尝尽英国工业在困难时期所尝的痛苦,而得到的却仅仅是繁荣时期所带来的那些利益中极微小的一部分。一句话,那时我们的处境就和现在一样。如果我们推论到底,那时就会呈现出半受关税保护的工业部门目前所处的那种被压抑的状况;那时企业就会一个跟一个地倒闭,而新的企业又建立不起来;那时我们的机器会变成陈旧过时的东西,而我们又没有能力用新的完善的机器来代替它们;那时停滞就会变为倒退,而且照李斯特先生的判断,工业就会一个部门跟一个部门地萎缩下去,并最终关门大吉。

恩格斯:《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619~621页。

使关税体系和官僚机构服从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这就是资产阶级所最迫切希望实现的两项措施。可是它的需要远远不止于此。它要根本改变差不多德国所有各邦政府的整个立法、行政和司法制度,因为这一整套制度纯粹是用来维护和支持资产阶级一向力图加以摧毁的社会制度的。

恩格斯:《德国的制宪问题》,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63页。

在普鲁士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终于不得不颁布宪法。桑苏西宫中绝后的唐·吉诃德经过长期搏斗和痛苦以后生产了宪法,按他的意思,这一宪法应该保证封建的、宗法的、专制的、官僚的、僧侣的反动势力永远胜利。但是他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资产阶级已经十分坚强,能够把这个宪法也变成反对他和社会上一切反动阶级的武器。

恩格斯:《1847年的运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506~507页。

我们要问“社会辩论报”,北美的政治制度能不能够有一天不经过巨大的社会变革而在欧洲得到实现呢?我们认为,例如(请“辩论报”原谅我们的放肆)要使英国的宪章不是由某些梦想普选权的人来提出,而是由一个全国性的大党来提出,那就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把英国工人联合成一个阶级;那时,这个宪章的目的就会完全成为另一个样子,它所引起的社会结果也会和美国以及瑞士的宪法所争取和导致的完全两样。在我们看来,空想主义者正是把政治形式和它们的社会基础分隔开来并把它们当作一般的抽象的教条的那些人。

马克思:《2月6日的“社会辩论报”论民主协会》,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526页。

这里根本没有涉及反对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的斗争,这种斗争在法国正在进行,在英国正在酝酿,这里涉及的是反对那种使“资产阶级所有制关系”遭受危险的政治制度的斗争,因为这种制度把国家的权柄交给“封建的所有制关系”的代表人物,即天赋国王、军队、官僚、容克地主以及同他们有联系的一小撮金融贵族和市侩。

马克思:《孟德斯鸠第五十六》,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第225页。

他同时向我们提供了大量极有价值的历史材料和统计材料,这些材料几乎毫无例外地全部是从各种调查委员会向英国议会所做的正式报告中拿来的。他不无根据地着重指出这种调查委员会对于研究任何国家内部社会状况的重要性。

马克思先生说,在德国进行类似的调查,将得出一定会使我们自己感到吃惊的结果,他是未必不对的。要知道在进行这类调查以前,任何英国人都不知道他国内的最贫穷的阶级是如何生活的!当然,没有这一类的调查,任何社会立法(像现在在巴伐利亚所称的),都只能是十分幼稚的,并且常常是愚昧无知的。

恩格斯:《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书评——为“新巴登报”作》,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60页。

请拿英国的委员会的调查,例如关于各工业部门劳动条件的调查来看看。这里所听取的,不仅仅是工厂主和工头,而且还有工人,连小姑娘都包括在内;并且所询问的不仅仅是他们,而且还有医生、治安法官、神甫、教师以及凡是能够提供一些关于这个问题的情况的人。而且每一个问题和每一个回答都用速记记录下来,逐字地刊印出来,全部材料附以委员会据此而写的带有结论和建议的报告。这样,报告及其材料一起具体地表明了委员会的成员是否履行了和怎样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这就使委员会个别成员的偏私的态度大大地发生困难。

恩格斯:《卡·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书评——为“新巴登报”作》,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61页。

在资本主义生产已经在我们那里完全确立的地方,例如在真正的工厂里,由于没有起抗衡作用的工厂法,情况比英国要坏得多。

马克思:《资本论第一版序言》,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页。

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里谈到,弗·李斯特的保护关税的观点。弗·李斯特是德国经济学家,在其1841年于斯图加特和杜宾根出版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Das nationale System Der politischen Oekonomie》,Stuttgart und Thübingen,1841)一书中,主张“实行逐渐提高的保护关税,这种关税最后要提高到足以保证厂主们把持国内市场的水平,在一定时期内关税应该保持在这个高的水平上,然后才开始逐渐降低,经过若干年后就最后取消保护关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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