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IP”并不是一个具体事物,而是一个被建构出来的发展的概念,“网络文学IP”的实质是拥有一定商品价值基础并且可以进行跨媒介多元形式开发的优质网络文学作品内容的版权。互联网媒介的迅猛发展进一步助推“网络文学IP”的“去中心化”和创作主体泛化现象,使其成为一个可供诠释的概念,每个人均可以成为这个“可供诠释的概念”的生产者、传播者和接受者,即“网络文学IP”的真正生产者已经不能简单地归结为文学作者,也不是各种媒介形态的改编创作者,而是所有参与到IP的创作和塑造的人。比如“斗罗大陆”这个“网络文学IP”,它的源头来自唐家三少的小说《斗罗大陆》,但在其发展过程中,参与了小说、动漫、真人电视剧生产的创作者,或者通过文字评论、视频评论等形式介入IP传播的受众,都可以被认定为这个不断发展中的IP的创作者。当使用互联网思维去重新理解和建构“网络文学IP”,它的多维开发才能得以实现,我们会发现建构IP必须具备两个基本要素——作品形态和商业运营。
那么,什么形态的网络文学作品具有IP开发的潜力呢?能够被成功打造成IP剧的网络文学作品必须能兼容文艺性与商业性,通常这类作品具备以下三重特征。
首先,作品应该拥有一个核心程式简明、延伸内容丰富的世界观。比如《斗罗大陆》以斗罗大陆为虚拟时空版图,建构了三个简单的基本世界空间:北方的天斗帝国、南方的星罗帝国以及武魂殿这个介于两大帝国之间权力组织。但这三个空间基于权力结构分布就具有了无限拓展的可能,如天斗帝国有蓝电霸王龙宗、七宝琉璃宗、昊天宗、神风宗、赤火宗、象甲宗、天水宗七大宗门支持;星罗帝国只依靠邪眸白虎一个宗族;而武魂殿拥有能和七大宗门分庭抗礼的最强大的魂师队伍。故事文本中的权力结构再进一步分形,如昊天宗下面又有四大附属族群:力族、敏族、御族、破族等。这个秩序井然的虚构世界背后是权力结构的更迭规律和社会百态众生相,上接家国情怀,下接市井地气,从简单的核心程式开始生发,不断拓展出一个庞大复杂的虚拟世界格局。(www.xing528.com)
其次,作品还要有具有记忆点的、个性鲜明的角色塑造。一般认为,要打造文艺作品中经典人物角色,一定要多维立体地展现角色的复杂性,才能触及人性根本,使所描摹的人物更加深刻、真实。但具有IP潜力的文本往往会兼顾作品的商业性目标,与错综复杂的整合性特点相比,某一角色属性的强调能更快吸引受众注意力并留下深刻印象。所以,IP基石作品的角色塑造,在保留复杂的人性底色的基础上,会更加强化人物的某些“标签化”属性,使角色获得辨识度,便于人们对其进行定位。从这个意义上说,IP基石作品的人物角色塑造上,“显眼”的重要程度不亚于“立体”“真实”。以《斗罗大陆》为例,其核心角色是“史莱克七怪”,这七个角色形态不一、各具特色。唐三是“史莱克七怪”的精神领袖,是拥有“正太”外表的内心平和、能力强大的顶级天才;小舞是古灵精怪的小萝莉;戴沐白出身名门,刚直傲气但有些刚愎自用;马红俊出身草根,个性既怯懦又冲动;奥斯卡则深谙为人处世之道,幽默风趣;朱竹清是冰山美人,内向冷漠;宁荣荣是宗主之女,有些傲娇蛮横,但心地善良。这七个性格完全不同的角色聚集在史莱克学院,更凸显各自的个性特征,并产生了大量戏剧性冲突,一步步推动情节跌宕曲折演进。
再次,采用人物群像多线叙事,使不同的故事得以穿插讲述,形成叙事合力,展现更复杂、多元、恢宏的“大情节故事”。《斗罗大陆》采用的就是这种“群像剧路线”。唐家三少为《斗罗大陆》建构了一套能力等级制度,最核心的元素就是魂环、魂技和魂兽,这样的情节设定诞生于中国网络文学大环境,可以溯源到中国传统志怪小说。故事架构的逻辑基础是设定斗罗大陆这个虚拟世界的话语权力结构是以“武魂”高低来排序的。按照魂师之间的等级以魂力等级来区分,可以分为魂士、魂师、大魂师、魂尊、魂宗、魂王、魂帝、魂圣、魂斗罗、封号斗罗等不同等级,武魂等级突破100级就拥有了神的力量。除此之外,不同的学院也处在权力结构的不同等级,如史莱克学院就是名不见经传的小学院,在权利游戏中不具备话事权;也按照魂师职业将角色进一步划分为强攻系、控制系、防御系、治疗系、辅助系、食物系、敏攻系等不同类型能力的强弱对应权力结构位置;还有按照兽武魂、器武魂、本体武魂等三类武魂类型来划分群体。在作品中,多元复杂的主线、副线和叙事视角,共同推进“大情节故事”的情节延展,同时更大范围地满足不同受众对人物角色的“情感代入”需求,增强了观看的参与感,有益于拓展受众圈层。“群像剧路线”的成功使《斗罗大陆》这个“网络文学IP”创造了巨大的产业链价值,其效果立竿见影,《斗罗大陆》动漫电视剧点播率破300亿,真人电视剧点击率也超过6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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