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从2020年1月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66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33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4824元提高至每人每年5736元。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5月6日,市民政局印发了《2020年滦州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年持续围绕农村低保政策落实不到位、非贫困低保对象防致贫机制落实不到位等8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清理纠正,确保了应保尽保、应退即退。加强新申请低保人员的系统核对,坚持逢进必核,全年累计核查3188人次,动态纳入555户1008人,清退120户276人。年末,城市低保对象有231户311人,农村低保有2377户4434人,全年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32.51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952.66万元。
【特困供养】从2020年1月起,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7728元提高至每人每年9180元;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6756元提高至每人每年8040元;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年11988元提高至每人每年13200元。年末,共有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3687人,农村集中特困供养人员424人,城市特困供养人员25人,全年发放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3660.17万元。
【敬老院改造提升】投资484.9万元,实施了滦州市第一养老服务中心、第二养老服务中心、第三养老服务中心、第四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工程,改造消防设施,提升整体环境,着力解决养老机构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筹资88.45万元购置新风设备、护理器械、餐厨用具、生活家具等,服务设施全面改观。老年养护院项目主体完工。(www.xing528.com)
【住房保障】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滦州市建设保障性住房1395套。其中公租房864套,经济适用住房531套。全面落实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主要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供应,同时将符合条件的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引进人才等群体纳入住房保障供应范围。
2020年底,正在享受保障的家庭共计1187户,其中公租房814户;经济适用住房373户,其中2020年新增经济适用住房7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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