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唐山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滦州市田园农业示范区1个,涉及东安各庄镇、滦城街道的30个村,其中示范村11个,提升村19个。实施街道硬化、村庄绿化、亮化、墙体美化、坑塘治理等15类162个项目,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培育县级乡村振兴示范区——滦州市衫荷小镇示范区1个,涉及榛子镇14个村、杨柳庄镇11个村;示范区外再建设75个提升村,全部完成建设任务。示范区内的滦城街道范庄村被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村,榛子镇朱官营村、滦城街道前明碑村获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滦城街道范庄村村规民约入选河北省民政厅优秀村规民约汇编;响嘡街道老陈营村《创办农宅“红色小屋”吹响乡村文化振兴号角》案例荣获2019年全国乡村振兴优秀案例。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管控、村庄清洁行动、村容村貌提升、“两高”沿线整治六大专项行动,通过河北省人居环境整治三年攻坚行动验收。在圆满完成三年攻坚行动任务的基础上,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组织5次全市范围的观摩拉练检查,直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痛点”和“盲点”,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2020年,所有村庄全部完成“五清三建一改”任务,创建“五清三建一改”示范镇13个、示范村344个;全市农村改厕率达85%以上,符合二类县标准;投资2.538亿元,在经济开发区建设占地77.83亩、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市场化运作,解决了全市行政村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等问题;梯次推进农村污水集中治理,累计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村达到30个;474个村庄生活污水得到有效管控;480个村庄绿化覆盖率达标;村庄主副街道水泥路面全部硬化,村庄公共照明达标村达到了100%。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共涉及507个村,全部完成改革任务。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回头看”,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档案,通过综合评估核查验收,打造滦城街道花果庄村、范庄村2个典型。榛子镇朱官营村、滦城街道前明碑村获批河北省“农村综合改革示范村”。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应确权农户13.18万户,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12.655万份,完成率96%。全市流转土地21.28万亩,土地流转率28%,其中规模流转面积16.07万亩,规模流转率75.5%,培育乐农种植专业合作社、杉荷种植农民合作社土地服务典型2个。
【农宅改革和管理】成立农宅改革管理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完成全市宅基地情况初步调查,13个镇(街道)已明确农宅审批机构,设立农宅审批受理窗口,建立宅基地联审联办制度,设立了农宅审批协管员507个。(www.xing528.com)
【农村“三资”监管】推进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上报扶持壮大村集体项目20个,对王店子镇高城子、邵城子、王城子、张城子4村联建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清理不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245份。组织开展村两委换届离任审计,指导各镇(街道)对换届村村干部财经法纪执行情况,集体资产、债务及权益的完整性、真实性,任期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及经济责任进行评价,为2021年村两委顺利换届打实基础。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成立了滦州市乡村治理体系联席会议,出台了《滦州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实施方案》《滦州市推进花果庄村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分工方案》等文件,明确主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及推进措施,确保推进乡村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加快构建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五位一体”农村基层治理架构,全面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效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滦城街道花果庄村被列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制定《关于培育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的发展规划》,实施2020年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项目,完成家庭农场名录录入2232个,滦州市良运、海全等5家家庭农场拟被认定唐山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滦州向朝、新希望等20家农民合作社认定为唐山市级示范社,滦州市宝农丰等6家合作社被确定为2020年度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百信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吉祥养殖专业合作社、郎红棚菜专业合作社,通过监测,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社。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滦州市百信花生种植专业合作社“实现合作共赢,保障农民权益”生产经营模式,入选第二批全国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
【农村新能源建设】以广大农民群众安全、温暖、清洁过冬为宗旨,在“双代”暂未覆盖农村地区积极推广洁净煤,全市“双代”暂未覆盖的榛子镇、王店子镇等9个镇230个村洁净煤、一氧化碳报警器推广使用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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